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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最全 | 2021年装配式建筑政策汇总

  • 2021-04-26

住建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下达保障性安居工程2021年第二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要点:为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2021年第二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4223318万元以投资补助方式切块下达。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就《关于加强县城绿色低碳建设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要点:县城新建住宅以6层为主,6层及以下住宅占比应不低于75%。县城新建住宅最高不超过18层。推行装配式钢结构等新型建造方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关于2020年度全国装配式建筑发展情况的通报要点:2020年,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共计6.3亿㎡,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约为20.5%。从结构形式看,新开工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建筑4.3亿㎡,占新开工装配式建筑的比例为68.3%;装配式钢结构建筑1.9亿㎡,占新开工装配式建筑的比例为30.2%。其中,新开工装配式钢结构住宅1206万㎡;装配式钢结构集成模块建筑得到快速推广,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发挥了重要作用。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下达保障性安居工程2021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要点:为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将保障性安居工程2021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2969300万元以投资补助方式切块下达。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同意开展智能建造试点的函要点:同意将上海嘉定新城菊园社区JDC1-0402单元05-02地块项目、佛山顺德凤桐花园项目、佛山顺德北滘镇南坪路以西地块之一项目、深圳市长圳公共住房及其附属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和重庆美好天赋项目、绿地新里秋月台项目、万科四季花城三期项目列为我部智能建造试点项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关于2020年度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拟授奖项目名单的公示要点:为推动绿色建筑创新,促进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根据《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管理办法》,我部组织开展了2020年度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评审工作。拟授奖项目61个。重庆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2021年建设科技与对外合作工作要点》的通知要点:全年新开工装配式建筑1500万平米以上。编制装配式建筑设计审查要点。 丰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装配式建筑智能制造基地建设的政策措施》的通知要点:招商企业固定资产投资2-5亿元的,按固定资产中的机械设备投入金额的5%给予补贴,分5年兑付,单个项目补贴最多不超过500万元。被认定为重庆市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被认定为国家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征求《重庆市绿色建筑“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要点:装配式建筑中落实绿色建筑的各项指标要求,绿色建筑技术促进装配式建筑发展,两者互相促进和融合发展。内隔墙非砌筑比例不小于50%,预制装配式楼板应用面积不低于单体建筑地上建筑面积的60%,促进我市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产业的发展,有力支撑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的需求。推行建造方式工业化,整合绿色建筑激励政策,引导实行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装配式施工、一体化装修和信息化管理,组织试点实施一批装配式与绿色建筑融合发展项目。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动装配式建筑发展的通知要点:1.装配式建筑预评价装配率达到65%以上的项目,项目资本金监管额度在通常核定存入金额基础上下浮50%。2.装配式建筑预评价装配率达到50%—65%的项目,项目资本金监管额度在通常核定存入金额基础上下浮30%。 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要点:扩大装配式建筑实施规模。全区政府投资或主导的建筑工程项目以及有条件的轨道交通、道路、桥梁、隧道项目全面采用装配式建筑或装配式建造方式。到2025年底,全区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不低于30%。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细则(2021版)》的通知要点:细则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重庆市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细则(试行)》(渝建〔2017〕743号)同时废止,鼓励各有关单位提前执行本细则。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明确装配式建筑相关技术问题的通知要点:重庆市装配式混凝土建筑最大适用高度按照《装配式混凝土建筑技术标准》GB/T51231执行,超过标准最大适用高度的建筑现阶段不宜采用预制竖向结构构件和预制梁板结构构件。钢筋桁架楼承板等能实现楼盖全现浇的装配式技术,标准层预制楼梯以及有标准依据的非主体结构部品部件不限制使用。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落实《重庆市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要点:到2021年,主城都市区中心城区供地面积总量中实施装配式建筑的面积比例不低于50%,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不低于30%,主城新区及万州区、黔江区、忠县、垫江县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不低于15%;其他区县政府投资建设的建筑工程项目应全部采用装配式建筑。到2025年,全市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不低于30%。黑龙江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1年全省建设标准和科技工作要点要点:推动装配式建筑发展鼓励各地出台推广装配式建筑政策措施,引导各地保障住房建设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年度计划推广装配式建筑不低于80万平方米。辽宁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1年全省建筑节能与建设科技工作要点要点:——装配式建筑占城镇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21%;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一是明确本地装配式建筑工作发展年度目标并完成任务;二是研究推进鞍山、本溪、营口、朝阳等市建立钢结构产业基地;三是完善产业基地布局,探索商品混凝土和水泥生产企业转型升级为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的新模式;四是探索建立“互联网+建筑业”平台,培育新型建筑工业化骨干企业,做好人才培训工作。 山西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1年建筑节能与科技工作要点要点:新开工装配式建筑500万平方米,装配率不低于30%。设区城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18%,其中太原市、大同市达到25%;联合印发实施《关于加快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以钢结构为重点,提高全产业链发展水平。建立完善激励措施,争取装配式建筑专项奖补资金。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20年度装配式建筑工作推进情况及省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示范项目实施情况的通报2020年,全省新开工装配式建筑822.52万平方米,占城镇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18.7%。全省建成投产部品部件生产基地18个。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装配式建筑专项资金奖补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点:申请专项资金的装配式住宅项目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近3年(2018年2月10日至2021年2月10日)在建或竣工的装配式住宅项目;(二)未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承诺可按期完工或已竣工验收;(三)装配率达到60%以上。安徽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17部门关于持续推进建筑业发展的十二条意见要点:装配式建筑可按照技术复杂类工程项目招投标;装配率超过50%的装配式建筑,在推广试点示范阶段可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符合条件的装配式建筑业企业享受各级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奖补。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21年全省建筑节能与科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点:全省绿色建筑占新建民用建筑面积比例达到65%,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力争达到18%。编制发布《安徽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十四五”发展规划》《安徽省装配式建筑“十四五”发展规划》《安徽省建设科技“十四五”发展规划》三部规划。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申报第二批省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的通知要点:申报主体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装配式建筑设计、生产、施工、研发等一体化企业(或工程总承包企业牵头的联合体) 合肥市建筑产业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合肥市2021年装配式建筑工作要点》的通知要点:2021年全市装配式建造规模力争达到1000万平方米,其中重点推进区域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面积比例不低于25%,积极推进区域不低于20%。政府(含国有企业)投资装配式建筑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比例达100%,符合条件的装配式商业开发项目容积率奖励兑现率100%,装配式保障性住房项目奖补资金兑现率100%,装配式建筑企业相关税收优惠兑现率100%,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等4类保证金可采用保函等非现金方式兑现率100%。 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促进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要点:新建保障性安居工程、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100%采用装配式建筑方式建造;新建市场开发建筑项目装配式建筑面积比例2021年达30%以上,到2025年力争到50%(2022年力争达35%、2023年力争达40%、2024年力争达45%),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9-2020年度省级绿色建筑及装配式建筑专项资金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要点:2019年、2020年度省级绿色建筑及装配式建筑专项资金项目应于2021年底前完成示范验收工作,并于2022年1月15日前完成资料报送。安徽省司法厅关于征询公众对《安徽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要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支持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等新型建筑工业化基地建设绿色装配式建筑产业分会,建立健全相关的制度和技术体系,提高新型建筑工业化技术集成水平。公共机构办公建筑和政府投资的其他公共建筑应当优先应用装配式建造等新型建筑工业化技术。 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阳市进一步促进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要点:到2021年底,全市装配式建筑达到当年新开工建筑面积的18%以上,重点推进地区比例达24%以上,装配式建筑竣工面积占总竣工面积的18%以上。到2025年,全市装配式建筑达到当年开工建筑面积的30%以上,重点推进地区比例达40%以上,装配式建筑竣工面积占总竣工面积的30%以上。以保障性住房等政府投资居住项目为切入点,分步推进装配式混凝土结构的水平构件、竖向非承重构件、竖向承重构件技术体系,逐步提升装配率。以公共建筑、工业建筑为重点,大力推广装配式钢结构技术体系。倡导轻钢结构、木结构在旅游度假、园林景观和仿古建筑等项目中的应用。临时建筑、施工场地硬化、城市轨道管片、地下综合管廊、城市道路和园林绿化辅助设施等积极采用标准化部品部件。鼓励传统结构建筑积极使用PC楼梯、楼板、阳台板、空调板等部品部件。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要点:到2021年末,培育设计施工一体化企业2家,建成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1个,新建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1个。到2025年末,培育或引进设计施工一体化企业不少于5家,并形成集设计、生产、施工于一体的装配式建筑企业不少于2家,培育两个以上省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绿色装配式建筑产业分会装配式建筑占到新建建筑面积的30%。 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要点:到2025年,全市培育、引进设计施工一体化企业3家以上,并形成集设计、生产、施工于一体的装配式建筑企业;培育5个省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达到30%以上。河北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21年全省建筑节能与科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点:扎实推进装配式建筑建设;印发《关于加快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若干意见》,编制新型建筑工业化专项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督促各地加大项目建设,提高装配式建筑占比。继续培育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推动构件和部件标准化,进一步提高基地覆盖率和发展质量。重点抓好唐山市、沧州市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试点工作,督促两市各新开工钢结构装配式住宅5万平方米以上。 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全市建筑节能与科技工作要点要点: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城镇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25%以上;深入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加大对装配式建筑的推广力度,提高装配式建筑占比。房地产开发项目要配建不低于25%的装配式建筑;社会投资的新建公共建筑应用装配式建筑比例不低于30%;政府投资或主导的公共建筑应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政府投资的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新建公共建筑率先采用钢结构,以我市作为钢结构装配式住宅试点市为契机,推动我市钢结构装配式发展。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大力推广装配式建筑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要点:全市行政区域内新建保障性住房项目(含限价房)和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项目应按照装配式建筑标准规划、建设。社会投资配建、政府回购独立成栋的保障性住房项目,应采用装配式方式建设。2022年底前,年地方财政贡献超过1000万元的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给予20%的财政奖励。2022年底前取得施工许可,符合《装配式建筑资金补助细则》要求,地上建筑面积大于5000平方米的非政府投资项目给予80~150元/平方米的财政奖励,单个项目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保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10部门关于印发《保定市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点:工作目标到2022年,全市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占比达到92%,城镇新建建筑中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比达到25%,绿色建材在新建建筑中应用占比达到50%。加快装配式建筑发展。大力发展装配式混凝土和钢结构建筑,积极推进钢结构装配式住宅的建设。新建公共建筑原则上采用钢结构建设。在所有新建建筑中推广使用预制隔墙板、叠合楼板、楼梯等部品部件。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20年度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和建筑工程材料设备管理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要点:2020年,新开工装配式建筑面积2710万平方米,占新建建筑面积的25.09%。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绿色建筑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要点:装配式建筑发展目标。2021年起,全市城镇新建装配式建筑面积比例达到20%以上,每年按不低于2%递增,到2025年达到30%以上。其中,政府投资的项目,原则上采用装配式方式建设;非政府投资项目,新建装配式建筑面积比例按要求执行。全力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大力发展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和装配式钢结构建筑,政府投资的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新建公共建筑率先采用装配式钢结构,因地制宜发展装配式木结构建筑。 张家口市万全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张家口市万全区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20—2025年)》文本的通知要点:到2025年,装配式建造方式发展迅速,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40%。 张家口经开区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20~2025年)要点:到2025年,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40%,其中重点发展区域(洋河新区)达到50%。全面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新建工业建筑、大型公共建筑以及政府投资类或政府主导类公共建筑项目全部按照装配式建筑标准建设;2021年起,新建住宅小区配建不低于总建筑面积30%的装配式建筑;2024年起,新建住宅小区配建不低于总建筑面积40%的装配式建筑,其中重点发展区域(洋河新区)配建比例不低于50%,鼓励集中连片建设。 元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元氏县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20-2035年)》的通知要点:2020年起新建建筑面积20%以上采用装配式建造,到2025年,全县政府投资项目100%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非政府投资项目30%以上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到2025年,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30%以上。重点发展区域:北部新城区,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含)以上新建商品房采用装配式建筑的比例不低于总面积的35%。大厂回族自治县绿色建筑专项规划(2020~2025年)要点:到2025年,全县装配式建筑面积占城镇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40%。展望目标:全面推行装配式建筑技术,到2035年,全县装配式建筑面积占城镇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70%。政府投资和政府主导的项目,适宜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的,要100%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非政府投资项目,新建装配式建筑面积比例严格按照规定比例落实。政府投资的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新建公共建筑率先采用钢结构,推动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发展。 江苏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21年全省建筑业工作要点》的通知要点:稳步发展装配式建筑,对江苏省装配式建筑施工、监理企业名录实施动态管理,出台《装配式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2021版),完善装配式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体系。浙江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2025年主要目标和202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要点:2025年主要目标——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35%2021年工作目标——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30%发展适应农村建筑的部品化新墙材,在有条件的地区推进农村自建房装配式建筑。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21年全省建筑工业化工作要点的通知要点:全年实现新开工装配式建筑面积8000万平方米以上,其中新开工钢结构装配式住宅120万平方米以上。确保全年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继续保持在30%以上。完成《浙江加快推进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发展的思路和对策研究》和《钢结构装配式住宅三板体系应用技术研究》两项课题研究,编制《桁架式多腔体钢板组合剪力墙结构技术标准》和《可拆底模钢筋桁架楼承板组合楼板应用技术规程》等规程和标准。大力发展钢结构建筑。出台钢结构装配式建筑发展指导意见。继续推进钢结构装配式住宅试点工作,至2021年底,杭州、宁波、绍兴市新开工钢结构装配式住宅面积分别达40万平方米以上,引导非试点地区开展钢结构装配式住宅的项目建设。桐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21年桐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点:积极推进建筑工业化,全年新开工装配式建筑125万平方米,其中装配式住宅和公共建筑(不含场馆建筑)不少于75万平方米。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绿色建筑和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要点:积极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保障性住房、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新建公共建筑项目全部实施装配式建造;绍兴市中心城区出让或划拨土地上的新建项目全部实施装配式建造;其他区域新建装配式民用建筑占新建民用建筑比例达到30%以上,且逐年提高比例;到2025年,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40%以上。对新建农村钢结构装配式农房或整村连片建设的其他结构的农村装配式农房项目,各区、县(市)可予以200元/平方米的一次性资金补助。在钢结构装配式住宅试点期间(2019—2022年),采用钢结构装配式建造的农房,在属地财政补助基础上,市级再予以100元/平方米的资金补助(市级补助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积极组织申报全省农村钢结构装配式住宅试点项目,申报成功的项目可同时享受省财政以奖代补资金200元/平方米奖励。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快推进绿色建筑和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实施细则要点:除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新建居住类项目外,市、县中心城区出让或划拨土地上总建筑面积大于10万平方米的新建商品住宅项目,应建设不少于2万平方米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在以公开出让形式获得的城镇住宅用地(普通商品房)上,国有企业投资建设的新建商品住宅项目执行与民营企业相同的钢结构装配式建造政策要求。 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建筑业改革与跨越式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要点:装配式建筑领域逐步向钢结构住宅和农村住宅拓展、延伸,因地制宜、有序推进住宅全装修。丽水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政府(国有)投资为主的新建项目要全面采用装配式建筑,并大力发展钢结构建筑,鼓励医院、学校等公共建筑优先采用钢结构模式。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 “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要点:到2025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35%以上,推广节能减排、安全便利和可循环绿色建材产品。积极稳妥推进钢结构装配式住宅试点和住宅全装修。持续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大力发展钢结构建筑。积极稳妥推进钢结构装配式住宅试点,加大钢结构在高层住宅、农房建设、危旧房改造等领域的推广应用。浙江省建筑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要点:到2025年,全省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35%以上,钢结构建筑占新建装配式建筑比例40%以上,累计创建国家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35个以上;培育具有独立工程总承包综合能力骨干企业200家以上;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加快推行以机械化为基础、装配式施工和装修为主要形式、信息化手段为支撑的新型建筑工业化。完善设计、生产、施工、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实现标准化设计、集成化生产、机械化施工,稳步提高装配式混凝土结构、装配式钢结构、装配式木结构集成化水平。大力发展钢结构装配式建筑,积极稳妥推进钢结构装配式住宅试点,鼓励培育钢结构龙头企业,提高钢结构建筑耐久性和舒适度。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申报第二批建筑工业化示范城市、产业基地的通知要点:申报主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装配式建筑相关产业的企业,下属子公司、分公司、加盟企业等不单独申报。业务范围应涵盖装配式建筑设计、生产、施工、房地产开发、装备制造、科技研发等2种及以上,仅具备装配式建筑单项业务的企业原则上不予申报。 四川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21年全省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工作要点》的通知要点:2021年,全省新开工装配式建筑5400万㎡,其中新开工钢结构住宅50万㎡。各市(州)新开工装配式建筑中,装配率达到50%以上的项目应达到20%以上。全省新增10个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21年度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的通知要点:在项目建设主体自愿申报,市(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初审基础上,经研究,我厅遴选成都市天府新区万安四期安置房等22个项目为四川省2021年度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阆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补充通知要点:鼓励和推行房地产开发企业采用装配式建筑,加快标准化建设,提高建筑技术水平和工程质量。积极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生态、节能、低碳、绿色的成品住房。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14部门关于印发攀枝花市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点:推动装配式建筑发展。制定《打造四川(攀枝花)装配式建筑建材基地工作方案》,大力推广钢结构公共建筑,积极稳妥推进钢结构住宅和农房建设,不断提高装配式建筑在新建建筑中的比例。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眉山市建筑业改革发展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要点: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优化完善全市装配式建筑产业布局规划,至2022年底建成1个装配式建筑产业园区和5个示范基地,形成规模化的装配式建筑产业链。完善制定装配式建筑招投标实施办法。依法必须招标的装配式建筑项目,原则上应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招标发包,可按照技术复杂类工程项目招标。到2025年,全市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40%。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点:推广装配化建造方式。制定《提升装配式建筑发展质量五年行动方案》,建立健全装配式建筑全要素产业链,以装配式建筑为载体,推动智能建造和智能制造融合发展。推动成都、乐山、宜宾、广安、眉山、西昌装配式建筑试点城市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做好全国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试点工作,加大钢结构在住宅、农房建设、老旧小区改造等领域推广应用。江西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16部门关于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和加快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要点: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推动建立以标准部品为基础的专业化、规模化、信息化生产体系,推广应用钢结构构件智能制造生产线和预制混凝土构件智能生产线。加大钢结构住宅在围护体系、材料性能、连接工艺等方面的联合攻关,加快装配式混凝土结构灌浆质量检测和高效连接技术研发。赣州市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赣州市2021年装配式建筑发展工作要点》的通知要点:全市新开工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比达30%。其中市本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按100%比例实施装配式建筑,其他县(市、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原则上按100%比例实施装配式建筑。每个县(市、区)实施不少于1个装配式建筑示范工程(单体建筑装配率不低于30%);全市建设轻钢农房示范项目2个以上。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关于印发《南昌市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计划》的通知要点:全面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推动建立以标准部品为基础的专业化、规模化、信息化生产体系。政府投资项目原则上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建立完善装配式建筑技术和标准体系,加强装配式建筑质量安全监管,加快形成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市场机制和发展环境。抓好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国家试点,鼓励公共建筑采用钢结构建造体系。大力推广装配式住宅在保障性住房、安置房、商品住宅等方面的应用。因地制宜积极引导农村居民采用轻钢结构建造装配式住宅。九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21年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意见通知要点:大力发展绿色、节能、装配式建筑。推动装配式建筑全产业链协同发展,实现与绿色施工、数字建造的深度融合。加大对装配式建筑产业的扶持力度,培育壮大一批装配式建筑骨干企业,争取成功申报一批省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和产业示范园区。逐步开展钢结构建筑试点,稳步推进钢结构装配式建筑在公租房、棚改安置房、易地扶贫搬迁、新农村建设、农村危房改造及商品房等住宅项目中的应用。吉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关于印发《吉安市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点:大力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政府投资房屋建筑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原则上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对社会投资项目在办理规划审批、土地供应、施工许可时应明确装配式建造比例和装配率。加快形成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市场机制和发展环境。积极推广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在保障性住房、安置房、商品住宅等方面的应用。因地制宜积极引导农村居民采用轻钢结构建造装配式住宅。南昌市住房发展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向社会征求《南昌市住房发展“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知要点:创建生态宜居城市,推进装配式建筑和绿色建筑发展,提升住房质量和建设效率。推广装配式建造方式,大力发展绿色建筑,推动绿色建材应用,强化智能化配套建设。 萍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要点:自2021年起,政府投资项目符合装配式建造条件的应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装配式建筑新开工面积占新建建筑总面积的比例不低于30%,装配式建筑工程项目装配率达到30%以上,并逐年提高。到2025年,全市装配式建筑发展水平进一步提高,装配式建筑新开工面积占新建建筑总面积的比例达到40%,装配式建筑工程项目装配率基本达到国家规定要求,建筑工业化、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显著提高。自2021年起,社会投资项目装配式建筑新开工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不低于30%,并逐年提高。湖北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分解下达我省2021年度装配式建筑目标任务的通知要点:政府投资工程要带头按照装配式方式建设,鼓励支持社会投资项目采用装配式方式。2021年度全省装配式建筑目标任务2240万㎡。黄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快推进我市2021年装配式建筑发展的通知要点:明确目标任务。全市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均应采用装配式建筑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和建造。医院、学校等公共建筑和工业建筑优先采用装配式钢结构。鼓励城市道路非机动车、城市桥梁、排水设施、综合管廊采用装配式建造。2021年,全市新开工建设装配式建筑面积不少于80万平方米(指标任务见附表),装配式建筑项目原则上实行工程总承包模式。 荆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分解下达我市2021年度装配式建筑目标任务的通知要点:根据本地建设实际,以政府和国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为重点,开展装配式建筑示点示范,鼓励支持社会投资项目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2021年我市装配式建筑目标任务70万平方米武汉市建筑产业现代化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武汉市2021年发展装配式建筑工作要点》的通知要点:全市按照装配式方式建造的建设工程面积不小于1200万平方米。各区新开工装配式民用建筑、工业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应用面积目标任务。1.全市新开工装配式民用建筑面积不小于850万平方米。2.工业建筑优先采用装配式钢结构。全市采用装配式钢结构建造的工业建筑面积不小于150万平方米。3.地铁隧道围护结构应用面积不小于150万平方米;城市道路非机动车道、排水管网、城市道路桥梁、综合管廊等市政基础设施应用面积不小于50万平方米。4.大力推进装配式建筑工程示范。各区确定的装配式建筑工程示范不少于2个。恩施州司法局关于征求《恩施州关于促进房地产业转型升级健康发展意见》(征求意见稿)的公告要点:加快推广装配式钢筋混凝土等新型建筑结构体系。大力发展新型建筑构件生产企业,预制墙板、楼板、梁柱、楼梯、阳台等建筑构件,大幅提高住宅施工装配化程度,逐步将露天作业、现场浇筑向工厂化订制、专业化装配转变。引导开发企业从委托设计入手,组织实施土建装修一体化,建设销售成品住房。对全装修商品住宅,在销售时实行毛坯房和装修分别计价纳税。武汉市城乡建设局关于2020年度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发展目标考核情况的通报要点:全市新开工装配式建筑的建筑面积906.8万平方米(含钢结构建筑),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81.4%,其中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为382.21万平方米、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为211.93万平方米、东西湖区为78.92万平方米,位列全市前三名。各区共申报试点示范项目147.8万平方米,汉阳区、武昌区、东西湖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江夏区、蔡甸区6个区完成了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申报任务。江汉区、硚口区、青山区(化工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没有示范项目。武汉市城乡建设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武汉市装配式建筑建设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要点:将《武汉市装配式建筑建设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修改为《武汉市装配式建筑建设管理实施办法》。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装配式建筑项目的建设和管理。本办法自修订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为5年。 青海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21年青海省建筑业工作要点》的通知要点: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完善装配式建筑标准体系,建立健全装配式建筑评价结果应用机制。在房建工程中积极推广应用叠合板、预制楼梯板和预制阳台板等预制混凝土构件。积极推进钢结构装配式建筑推广应用力度,尤其在农牧区公共建筑和农房建设中的应用,推动钢结构建筑关键技术和产业全面发展。新疆新疆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202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要点:大力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贯彻落实《关于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指导意见》,大力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在部分地州和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开展调研,指导各地进行装配式建筑发展评价研究;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落实装配式建筑各项优惠政策;健全装配式建筑设计、施工、装修、验收、使用维护等全过程技术标准体系,做好装配式建筑评价,推进产业基地和示范项目建设;力争2021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15%。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11部门关于印发《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点:稳步推广装配化建造方式。大力发展钢结构建筑,因地制宜推广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和现代木结构建筑。积极引导政府投资的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公共建筑原则上使用装配化建造方式,逐步提升装配式建筑绿色装配式建筑产业分会应用比例。鼓励引导房地产开发项目中建设装配式建筑。倡导轻钢结构、木结构在旅游度假、园林景观和仿古建筑项目中的应用。积极创建国家及自治区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加强产业布局引导,提升建造水平。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阿拉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第一师阿拉尔市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计划》的通知要点:发改委、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努力发展钢结构建筑,逐步推广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和现代木结构建筑,倡导轻钢结构、木结构在旅游度假、园林景观和仿古建筑项目中的应用。发改委在后续立项批准的政府投资的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公共建筑应使用装配化建造方式,逐步提升装配式建筑应用比例,并积极推动装配化装修。关于加快推进克拉玛依市装配式建筑发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要点: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2021年达到15%以上,2025年达到30%;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2021年不少于5个,其中克拉玛依区2个,独山子区1个,白碱滩区1个、乌尔禾区1个;2025年不少于15个,其中克拉玛依区7个,独山子区3个,白碱滩区3个,乌尔禾区2个;按照国家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建设标准,积极培育产业基地,2022年建成3个,其中克拉玛依区1个,独山子区1个,白碱滩区1个,2025年建成5个,其中克拉玛依区1个,独山子区1个,白碱滩区3个。山东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实施方案要点:装配式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排放量每万平方米不高于200吨。实施新型建造方式。大力发展钢结构等装配式建筑,新建城镇民用建筑规划条件、建设条件应当明确装配式建筑比例、装配率、评价等级等要求,政府投资或政府投资为主的建筑工程全面按照装配式建筑标准建设,持续推动内墙板、预制楼梯板、预制楼板等成熟预制部件应用。鼓励创新设计、施工技术与装备,实行全装修交付,减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的产生。在建设单位主导下,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等技术在工程设计、施工中的应用,减少设计中的“错漏碰缺”和施工中的返工整改。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德城区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要点:到2022年,装配式建造方式占比稳步提升,全区新建公共租赁住房、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政府投资工程全面按照装配式建筑标准进行建造(装配率不低于50%),其他社会投资民用建筑按装配式建筑标准进行建造的面积比例达到31%,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项目开展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试点;推行装配式建造。城镇新建居住建筑、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公共建筑全面应用预制楼板、预制楼梯;新建装配式建筑项目全面应用预制楼梯、预制楼板、非砌筑内隔墙板、空调板、阳台等装配式构件。鼓励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医院、学校、大跨度及大空间和单体面积超过5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优先采用钢结构装配式方式建造;鼓励新建项目尤其公共建筑、农村危房改造、抗震改造试点、美丽村居试点项目,优先采用钢结构装配式建筑方式,综合外围护墙板配套使用,发挥钢结构体系技术优势。进一步推广运用围护与保温一体化预制外墙板、集成厨房、集成卫生间等部品部件,逐步推广主结构竖向预制构件。新建装配式建筑项目均应符合国家或省《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装配率不低于50%。平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我市绿色建筑、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和装配式建筑产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要点: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方面自本意见印发之日起,我市由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机关办公、学校、医院、人才公寓、车站、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保障性住房等以及位于我市南部新区、同和高新技术产业园、新河化工园、南村胶东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等具备条件的新建建筑工程项目(以土地出让文件中规划设计条件或建设条件为准)应按装配式技术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单体建筑预制装配率达到50%以上。鼓励旧村改造项目采用装配式技术建造。自2021年起,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40%。到2025年,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50%以上。鼓励建设单位采用菜单式和集体委托方式提供全装修成品房,实行装配式建筑装饰装修与主体结构、机电设备协同施工,促进整体卫浴、厨房、轻质隔墙、设备管线等标准化、集成化、模块化应用。菏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15部门关于加快推动钢结构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要点:2021-2022年,全市新建钢结构装配式建筑面积60万平方米以上,其中住宅面积20万平方米以上;鼓励新建、迁建农房、农村危房改造等采用钢结构装配式建设。全市范围内新建钢结构装配式建筑项目均应符合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相关要求,装配率不低于50%。钢结构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逐年提高,2021-2025年,城市规划区内房地产开发项目新开工钢结构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要分别达到8%、11%、14%、17%、20%以上。潍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潍坊市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计划》的通知要点:到2022年,城镇新建民用建筑中绿色建筑占比达到90%以上,星级绿色建筑持续增加,住宅健康性能不断完善,绿色建材应用进一步扩大;城镇新建建筑装配化建造方式占比达到30%,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加快推进;推广装配式建造方式。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新建项目在土地招拍挂阶段要明确采用装配式建筑面积比例和装配率要求。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筑工程按照装配式建筑标准建设,新建公共建筑原则上采用钢结构,扎实推进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试点。推行装配式建筑一体化集成设计,提高装配式建筑标准化设计水平。推动装配式装修,提高全装修质量和标准,并逐步达到装配化装修要求。不断提高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综合实力,进一步提升建造质量和水平。 潍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1年装配式建筑面积应用比例要求的通知要点:根据《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关于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有关规定和要求,在对2021年新进入出让或划拨供地程序的地块,提出装配式建筑面积比例要求时,原则上市区不低于27%,县市不低于17%。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要点:推动装配式建筑发展。新建住宅项目全面推行预制楼梯、楼板、非砌筑内隔墙、空调板、阳台等装配式部件。积极创建山东省钢结构装配式住宅重点推广区,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公共租赁住房、公寓(宿舍)等工程全面采用钢结构装配式建造方式;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医院、学校、大跨度及大空间和单体面积超过5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优先采用钢结构装配式方式建造;积极推进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和农房建设。推动地下建筑采用装配式技术建造。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设计、施工、部品生产、质量监管等环节标准体系建设。开展装配式建筑预制构件生产企业信息登记和星级评价,打造涵盖全产业链的装配式建筑产业集群。到2022年,新建建筑中装配式建筑占比不低于50%。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泰安市推广装配式建筑工作导则》的通知要点:本导则适用于泰安市城区、功能区以及新泰、肥城、宁阳、东平四个县(市)城区内的民用建筑以及市域内所有房地产开发项目。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申报青岛市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的通知要点:原文件《关于申报青岛市装配式建筑产业化基地的通知》(青建办字〔2017〕41号)同时废止。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21年全市住房城乡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要点:加大装配式建筑推广力度,培育示范项目,组织开展职业技术大赛,不断提升装配式建筑绿色装配式建筑产业分会应用范围和应用比例。全年新增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识项目10万平方米、绿色建筑面积200万平方米、节能建筑面积300万平方米、可再生能源应用面积200万平方米、新增装配式建筑45万平方米。青岛市崂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崂山区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发展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要点:提高装配式建筑覆盖面。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公共建筑(医院、学校和幼儿园等)优先采用钢结构。到2023年,新建民用建筑项目的装配式建筑面积应达到新建建筑面积的50%以上,单体装配率达到50%以上。聊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十部门关于进一步促进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要点:新建公共租赁住房、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和政府投资工程全面实施装配式建筑(装配率不低于50%),其他社会投资新建民用建筑项目中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比2021年市辖区不低于35%,县(市)不低于25%,2022—2025年,每年的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比分别增加5个百分点,到2025年市辖区和县(市)分别达到55%和45%。在道路桥梁、综合管廊、市政管沟等基础设施工程中,积极推广应用装配式技术。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要点:各区(市)应完善装配式建筑发展激励和约束性政策,新建民用建筑应安排一定比例的项目采用装配式建筑,并逐年提高装配式建筑占比,到2023年达到50%。政府投资类建筑项目,应按装配式建筑建造。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陕西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17部门关于推动智能建造与新型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实施意见要点:到2025年,新型建筑工业化政策体系和产业体系基本建立,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30%以上。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完善装配式钢结构建筑防火、防腐等性能与技术措施,加大热轧H型钢、耐候钢和耐火钢应用,以医院、学校等公共建筑为重点大力发展钢结构建筑,鼓励推行钢结构住宅和农房建设。建立适用于不同建筑类型的装配式混凝土建筑结构体系,积极推广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加大高性能混凝土、高强钢筋和消能减震、预应力技术的集成应用,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全面推广应用预制内隔墙、预制楼梯板和预制楼板,加快推进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和钢结构建筑的融合发展。 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九部门关于印发西安市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点:落实装配式建筑相关要求;加快国家装配式建筑范例城市建设,研究出台装配式建筑激励政策,推进传统开发、施工、生产企业向装配式建筑产业化模式转型;进一步健全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建筑设计标准与图集,建立对部品部件、构配件质量与施工安全有效监督的运行机制;鼓励医院、学校等公共建筑优先采用装配式钢结构,开展钢结构装配式住宅试点;到2022年,累计完成至少4个国家A级以上装配式建筑项目,形成一批具有较强综合实力的装配式建筑龙头骨干企业。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装配式建筑发展的通知要点:装配式建筑实施比例规定: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榆林中心城区2021年达到22%以上,2025年达到30%以上;神木市、府谷县、靖边县2021年达到12%以上,2025年达到20%以上。合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通知要点:装配式建筑供地占建筑项目招拍挂土地的比例不少于15%。县自然资源局要逐年制定年度装配式建筑供地计划,落实具体宗地地块和装配式建筑用地面积。湖南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12部门关于印发湖南省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点:到2022年,全省创建国家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3个、省级6个,创建国家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15家、省级60家,培育宣传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优秀典型、创建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各20个。推动装配式建筑工程全寿命期信息化技术驱动、系统化集成设计、精益化生产施工、智慧化运维管理,推动模块化建筑部品、装配式装修、装配式机电、装配式绿化等绿色建筑产业链发展,逐步实现建筑工程高效益、高质量、低消耗、低排放、循环低碳的建筑工业化。积极探索5G、物联网、人工智能、建筑机器人等新技术在工程建设领域的应用,推动绿色建造与新技术融合发展。稳妥推进钢结构装配式建筑发展,全面完成国家钢结构装配式住宅试点工作。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岳阳市绿色装配式建筑管理办法》的通知要点:下列项目应采用绿色装配式建筑,并达到绿色装配率要求∶(一)中心城市政府投资建设的新建保障性住房、学校、医院、科研、办公、酒店、综合楼、以及适合钢结构的大空间大跨度公共建筑和工业厂房、仓库等建筑;(二)中心城市适合于工厂预制的城市地铁管片、地下综合管廊、城市道路和园林绿化的辅助设施等市政公用设施工程;(三)中心城市社会资本投资的适合采用绿色装配式建筑的工程项目;以及老城区居民小区新建(改扩建)且建筑高度100米以下的商品房项目;(四)其他国家、省以及市人民政府规定区域范围内实施的绿色装配式建筑项目;(五)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建筑高度100米以上的新建住宅和农村统规统建的低多层住宅项目应优先采用钢结构装配式建筑。采用绿色装配式建筑技术且装配率大于50%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现场查验认可综合达标的,可由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在审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时,绿色装配式建筑产业分会将工程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的5%不计入成交地块容积率予以奖励。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要点:房地产开发项目分阶段推进:1.2021年新供地项目,每个项目采用装配式技术建造的建筑面积比例不低于10%,单体建筑装配率原则上不低于50%。2.2022年新供地项目,每个项目采用装配式技术建造的建筑面积比例不低于15%,单体建筑装配率原则上不低于50%。绿色装配式建筑产业分会3.2023--2025年新供地项目,每个项目采用装配式技术建造的建筑面积比例不低于20%,单体建筑装配率原则上不低于50%。 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我市装配式建筑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要点:(一)市城市建成区、常德高新区政府投资建设的保障性住房、学校、医院、科研、办公、酒店、综合楼、工业厂房等建筑,适合装配式技术的应全部采用装配式技术建造。(二)适合于工厂预制的地下综合管廊、城市桥梁、城市道路和园林绿化辅助设施等市政公用设施工程宜采用装配式技术建造。(三)房地产开发项目按照省里目标要求推进。在土地出让或划拨时,根据每年的省考核指标明确实施装配式建筑的具体地块。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0年度全市绿色装配式建筑实施情况的通报要点:2020年度全市(含县市区)新建开工总面积329.5万平方米,实施绿色装配式建筑总面积147.93万平方米,共实施绿色装配式建筑39个。其中,市主城区新建开工总建筑面积170.49万平方米,实施绿色装配式建筑总面积74.88万平方米,实施绿色装配式建筑项目25个,占新开工建筑总面积的43.92%,超额完成省定任务13.92个百分点。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要点:2025年,城镇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30%以上。社会投资工程项目的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社会投资工程项目建筑面积的比例,按年度计划实施(以项目施工许可证发放时间为准)2021年不低于10%,此后逐年提高5%,到2025年,不低于30%。广西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南宁市新建建筑推广应用预制楼梯板预制楼板预制内外墙板实施细则》的通知要点:实施区域内的下列建筑类型,应推广应用“三板”,并将其纳入项目建设要求:(一)新建保障性住房、商品住宅、宿舍(公寓)建筑;(二)单体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医院、宾馆、办公建筑;(三)单体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学校建筑。贺州市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再次征求《贺州市促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若干措施》(修订)(送审稿)意见的函要点:到2021年底,全市实现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建筑面积比例力争达到20%以上,以后每年增加5%,到2025年底,全市实现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建筑面积比例不少于40%。使用财政资金的总建筑面积达1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以及2万平方米以上的保障性住房、总建筑面积达3万平方米以上的商住小区鼓励采用装配式建筑。广西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20年广西壮族自治区装配式建筑示范基地的通知要点:同意认定广西建工集团南宁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等10个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为2020年广西壮族自治区装配式建筑示范基地。云南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九部门关于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快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要点:积极引导各方参与新型建筑工业化项目的开发建设。加强建设工程项目五方责任主体(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部品部件生产单位间的业务合作与系统化集成。政府投资工程要带头按照新型建筑工业化方式建设,鼓励和引导社会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大力发展钢结构建筑,鼓励医院、学校等公共建筑优先采用钢结构,借鉴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试点成熟的经验,推进钢结构住宅和农房建设。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促进装配式建筑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要点:分类推进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新建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和市政设施,原则上应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鼓励和引导社会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宁夏中共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印发《2021年银川市住房城乡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要点:大力发展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和超低能耗建筑,推进智能建造和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年内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占比达65%以上,新建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达到100%。支持可再生能源应用和建筑产业化基地等示范项目建设,培育1—2个自治区级建筑产业化基地、建筑产业示范基地。 宁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征集我区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专家库成员的通知要点:专业为规划、建筑、结构、暖通、给排水、电气、建材、建筑物理、建筑环境、施工等专业领域以及装配式建筑研发、设计、部品部件生产、装备制造、工程检测、工程监理、建筑信息化、房地产和物业管理等行业。宁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开展宁夏回族自治区装配式建筑项目预评价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征求《关于推进银川市新建住宅全装修工作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公告要点:自2021年起,在全市推行新建住宅全装修试点工作,全市实施范围内的新建住宅项目全装修竣工面积占项目建筑面积的比例不低于60%。此后,按照稳步推进逐年递增的原则,到2025年,力争达到100%全装修。截至目前,已获得住宅用地且尚未交付的建设项目,可延用原审批规定的建设方式开发,并鼓励实行全装修和成品交房。装配式建筑实行100%全装修。广东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征集绿色建造试点项目有关事宜的通知要点:申报范围深圳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含城市更新和存量住房改造提升工程)。申报主体项目建设单位可单独申报,也可由项目建设单位牵头与参建单位联合申报。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征求《汕头市建筑业与绿色建筑“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要点:装配式建筑发展目标规划 到2025年末,汕头市中心城区实现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以上,汕头市其他地区实现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20%以上;政府投资工程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比达到50%以上,着力打造不少于10个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建成不超过5个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生产基地。 潮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住房公积金对购买装配式建筑商品房的扶持政策要点:对购买装配式建筑的商品房,申请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20%。即对于购买装配式建筑的商品房,以家庭为单位,夫妻双方都有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为72万元;夫妻仅一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为48万元;第二次购房申请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最高限额为48万元;对已办理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家庭,不允许申请第三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最高限额,不超过申请贷款时缴存余额的15倍。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优化我市装配式建筑商品房预售许可申办条件的通知要点:我市实施装配式建筑的预售商品房项目,地上建筑层数为七层以上(不含本数)且已完成三分之一结构工程,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向住建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预售许可证:  (一)项目建设单位应为我市商品房预售款A级监管企业;  (二)项目同批申请预售的建筑单体应符合国家或者广东省《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并通过住建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装配式建筑项目预评价认定;  (三)项目同批申请预售的建筑单体应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至少应满足设计阶段与施工阶段应用要求。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情况在项目开展装配式建筑预评价认定时进行审查;  (四)近三年来项目建设单位或与其一同“打包”纳入商品房预售款A级监管的其他企业,在本市建设开发的商品房项目至少有一个项目获得市级以上工程优质奖、市级以上詹天佑故乡杯奖、广东省建设工程优质结构奖、广东省建设工程金匠奖、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之一的奖项。  其他装配式建筑预售商品房项目地上建筑层数为七层以下(含本数)的,仍需完成结构工程并封顶后方可申请办理预售许可证。潮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潮州市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要点:发挥政府投资的保障性住房、公共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等示范带动作用,带动社会投资项目普及装配式建造。到2022年底前,实现全市新建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10%以上,其中政府投资工程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比达到30%以上;到2025年底前,实现全市新建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20%以上,其中政府投资工程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比达到50%以上。佛山市推广装配式建筑工作协调小组关于印发《佛山市2021年推广装配式建筑工作要点》的通知要点:切实完成装配式建筑年度任务指标。根据佛山市装配式建筑专项规划,2021年我市要确保完成新建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23%以上的指标任务,同时为发挥我市作为国家装配式建筑范例城市的表率作用,力争指标达到25%以上。大力推动政府投资工程实施装配式建筑。2021年我市政府投资工程装配式建筑占比应达到55%以上。继续落实新出让和划拨国有建设用地强制实施装配式建筑要求。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工作总结及2021年工作计划要点:充分发挥全国装配式建筑范例城市作用,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结合《佛山市装配式标准厂房建设技术指引》,进一步推广装配式建筑在工业厂房中应用。结合我市制造业优势,进一步完善装配式部品部件产业布局,打造高品质装配式住宅“工业化建造+可选择硬装+全自主家居”的佛山方案,建立试点实施项目并在全市进行推广。2021年全市新建装配式建筑占比不能低于23%,力争达到25%以上。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关于做好前海合作区装配式项目实施有关工作的通知要点:前海合作区内新建住宅、宿舍、商务公寓等居住建筑工程,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新建公共建筑、研发用房工程,应全部实施装配式建筑,并应采用反映装配式特点的绿色建造和智慧建造方式,本通知自2021年3月10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深圳经济特区绿色建筑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要点:市主管部门应当制定计划推进以装配式建筑为代表的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建立健全装配式建筑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体系。逐步提高装配式建筑在新建建筑的占比。居住建筑以及规定规模的公共建筑、研发用房、厂房全面实施装配式建筑,鼓励其他公共建筑、工业建筑以及市政基础设施应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东莞市装配式建筑专家库首批专家名单及有关工作事宜的通知河南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补充通知要点: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面积比例达到下列目标∶2021年,达到30%以上;2022—2023年,达到40%以上;2024—2025年,达到50%以上。(一)自2021年起,郑州市中心城区建成区(郑州航空港区、郑东新区、郑州高新区、郑州经开区,市内五区。下同)三环线以内区域,新建项目(不含已立项的政府投资项目)均要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建设。(二)郑州市中心城区建成区三环线以外区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项目,应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建设∶1.所有保障性住房、政府投资及国有企业投资的项目(工业建筑、仓储用房除外);2.新建商品住房项目,自2021年起,总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自2022年起,总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及以上的;自2024年起,总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及以上的。(三)各县(市)、上街区。新建项目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建设的建筑面积比例应达到下列要求∶自2021年起,不低于20%;自2022年起,不低于30%;自2024年起,不低于40%。具体把控标准可参照郑州市标准执行。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10部门关于印发焦作市进一步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要点:明确目标任务,全力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全市新建建筑中,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不低于25%,以后逐年递增5个百分点,到2025年底不低于40%;政府和国有企业投资的新建项目实施装配式建筑的面积比例不低于60%且不少于一个单体,以后逐年递增10个百分点,到2025年底达到100%;装配式建筑外墙应采用预制夹心保温墙板;鼓励村镇房屋推广装配式钢结构农房。 长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开征集长垣市绿色建筑及绿色建材专家库成员的通知要点:长垣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各建设、开发、勘察、设计、施工企业、监理单位、科研院所、职业院校、行业组织、咨询机构等从事建设行业的管理、技术人员。本次申报截止日期为2021年4月30日 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开征集郑州市装配式建筑设计单位和检测单位的通知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南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要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进以装配式建筑为代表的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装配式建筑等绿色建造方式,提高新建民用建筑项目的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装配化施工、一体化装修、智能化管理水平。采用超低能耗技术、装配式建筑技术建设的居住建筑,增加的墙体外墙保温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核算和不动产登记的建筑面积;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满足装配式建筑要求部分的建筑面积,其外墙预制部分的建筑面积(不超过规划地上总建筑面积的3%)不计入容积率核算;在重污染天气期间,装配式等新型建筑工业化项目在非土石方作业的施工环节及其达标的生产、运输作业可不停工;运输不可解体且超长、超宽、超高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的车辆,相关部门应开通绿色通道,依法依规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福建厦门市建设局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5个部门关于印发厦门市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计划的通知要点:推广装配化建造方式。按本省有关规定落实装配式建筑项目,加强集成设计,规范构件选型,提高建筑标准化、模数化水平,着力提升项目装配率。大力发展钢结构等装配式建筑,在大型公共建筑、高层建筑等工程中积极推广应用钢结构装配式建筑。推动装配式装修,提高整体卫浴、整体厨房、干式工法楼地面、管线分离等应用比例,促进建筑垃圾减量化。开展适合沿海地区特点的装配化建造关键技术研究,推进装配式建筑产品化、部品部件化发展,引导企业加强标准、工法研究与应用,打造一批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推荐第三批建筑产业现代化专家的通知要点:1.从事相关工作2年以上,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注册类执业资格(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2.从事相关工作5年以上,具备中级职称。3.曾主持或参与省级以上装配式建筑相关课题研究和标准规范编制。4.主持或承担过2项以上装配式建筑工程项目,有较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2020年建筑业重点工作实施情况的通报要点:2020年全年新开工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项目159个,总建筑面积689万平方米(其中,福州287万平方米,泉州206万平方米,漳州86万平方米);新开工钢结构建筑工程项目306个,总建筑面积682万平方米。 西藏 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开征求《西藏自治区绿色建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西藏自治区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西藏自治区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通知要点:到2025年,当年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占比达到60%,星级绿色建筑持续增加。全区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30%以上。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积极推进边境地区装配式建筑发展。严格落实自治区党委和政府有关要求,扩大装配式建筑应用规模,大力推行装配式钢结构建造方式,推进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 上海上海市黄浦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上海市黄浦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黄浦区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示范项目专项扶持办法》的通知要点:装配整体式建筑示范项目。根据《上海市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评价等级达到AA或AAA的装配整体式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建筑规模:装配式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符合装配整体式建筑示范的项目,AA等级每平方米补贴60元,AAA等级每平方米补贴100元。……

装配式建筑行业迎来快速发展期

  • 2021-04-21

技术模式得快速推广技术规范加速编制中                 装配式建筑行业迎来快速发展期                     消费日报记者卢岳 摄“像造汽车一样造房子”是许多建筑行业人的梦想,而装配式建筑则将这一理想逐渐变成现实。随着现代工业技术发展,建造房屋可以像机器生产那样,成批成套地制造。只要把预制好的房屋构件,运到工地像“搭积木”一样装配起来即可。本报记者了解到,“十三五”以来,全国各地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1号),坚持市场主导、政府推动的基本原则,积极制定政策措施,逐步健全技术标准体系,有效推动装配式建筑快速发展。增长井喷行业技术得到快速推广 据住建部有关文件数据显示,2020年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共计6.3亿㎡,较2019年增长50%,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约为20.5%,完成了《“十三五”装配式建筑行动方案》确定的到2020年达到15%以上的工作目标。数据显示,从结构形式看,新开工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建筑4.3亿㎡,较2019年增长59.3%,占新开工装配式建筑的比例为68.3%;装配式钢结构建筑1.9亿㎡,较2019年增长46%,占新开工装配式建筑的比例为30.2%。其中,新开工装配式钢结构住宅1206万㎡,较2019年增长33%。装配式钢结构集成模块建筑得到快速推广,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发挥了重要作用。记者了解到,随着政策驱动和市场内生动力的增强,装配式建筑相关产业发展迅速。截至2020年,全国共创建国家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328个,省级产业基地908个。在装配式建筑产业链中,构件生产、装配化装修成为新的亮点。其中,构件生产产能和产能利用率进一步提高,全年装配化装修面积较2019年增长58.7%。业内人士指出,发展装配式建筑是为了补行业短板,提高生产效率,从而进一步提高住宅的品质、建筑的品质,加快促进行业转型发展。舒适家居系统成基本要求 装配式住宅,顾名思义,就是采用装配式建造的现代化新型居住建筑。在近日召开的首届全国装配式建筑机电工程创新发展年会上,中国设备管理协会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中心副主任刘安平告诉本报记者:“去年在新冠肺炎疫情突发的特殊背景下,建筑业传统建造方式受到较大冲击,装配式建筑逆势增长,为促进我国建筑产业转型升级提供了有力的保障,也为装配式机电提供了新的市场机遇。”同时刘安平强调,“建造方式不管是装配式还是传统式,我们都要清醒地认识到,房子是用来给人住的,建造之初应该充分考虑人居环境的要求,毛坯房将退出历史舞台,以装配式内装为先的全装修方式正在蓬勃发展期。尤其是舒适家居系统已成消费者对‘居家’的基本要求,必要的安装条件和位置在建筑设计时应引起足够的认识。”“房住不炒”的大背景下追求“美好生活”,亿万商品房消费者有着对家居消费升级的品质追求。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突发以来,消费者对家居产品的环保健康便捷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首届装配式机电年会现场记者看到,松下环境推出的舒适家居系统“6恒气候站”吸引了众多与会代表的驻足,松下环境邓育涌部长告诉记者:“6恒指的是恒温、恒湿、恒氧、恒洁、恒净、恒风,是松下环境打造的一款适用于装配式住宅应用的舒适家居系统,既满足了消费者对‘居家’人居环境的要求,更符合中国装配式住宅的技术定位。” 行业技术规范加速编制中 本报记者了解到,在行业崛起的同时,各项配套标准的制定也成为行业及头部企业的发力重点。据悉,由中国设备管理协会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中心组织有关企事业单位主编的团体标准《装配式高效能源站工程技术规程》和《装配式民用建筑通风系统工程技术规程》正在加紧编制中。“标准实施后,将对空调、新风等舒适家居系统在装配式住宅中的应用提供设计、选型和安装依据。”北京中机一院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暖通总工程师苏振宇告诉本报记者。在建筑工业化提速下,装配式建筑正受到越来越多国家政策支持,成为传统建筑行业转型的重点方向。与此同时装配式建筑连年快速发展,也带动装配式装修市场需求量正日益增长。记者看到,2020年底,住建部等9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快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以新型建筑工业化带动建筑业全面转型升级。其中除了重点提到装配式建筑,《意见》对装配式“全装修”也做出了明确规定。中国设备管理协会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中心常务副主任张建章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装配式装修以技术成熟、推广快、节能环保持续发展见效快、有效提升装配率等优势,在人才公寓、保障房、酒店公寓等批量项目中得到成熟应用。未来装配式建筑、星级绿色建筑工程项目将推广全装修,积极发展成品住宅,倡导菜单式全装修,满足消费者个性化需求。同时,全国将推进装配化装修方式在商品住房项目中的应用,推广管线分离、一体化装修技术,推广集成化模块化建筑部品。他指出,“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各地积极推进《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同时,行业也将全方位全过程推行绿色规划、绿色设计、绿色投资、绿色建设、绿色生产、绿色流通、绿色生活、绿色消费,使发展建立在高效利用资源、严格保护生态环境、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基础上,统筹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确保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推动我国绿色发展迈上新台阶。   来源:消费日报……

山东│50%装配化列入青岛市推进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

  • 2021-04-17

关于印发《青岛市推进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青岛市推进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推动我市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根据《绿色建筑创建行动方案》(建标〔2020〕65号)、《山东省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鲁建节科字〔2020〕8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创建对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建筑为创建对象。绿色建筑指在全寿命期内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高效的使用空间,最大限度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质量建筑。二、创建目标到2022年,城镇新建民用建筑中绿色建筑占比达100%,星级绿色建筑占比持续增加,住宅健康性能不断提升,绿色建材应用进一步扩大,城镇新建建筑装配化建造方式占比达到50%,建筑能效水效进一步提升,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和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发展扎实推进,推进绿色城市建设发展试点,稳步发展绿色生态城区、零碳社区,打造“山海灵动、幸福宜居、创新发展”的绿色青岛。三、重点任务(一)全面提升绿色建筑实施水平。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加强设计、图审、施工、监理、验收全过程闭合监管,确保绿色建筑标准落实。下列项目应执行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1)5000平方米以上公共建筑;(2)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居住建筑;(3)建筑面积大于10万平方米的居住建筑项目。下列项目应执行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1)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公共建筑(2)大型公共建筑。 机关办公建筑应执行三星级绿色建筑标准。 (二)推动绿色城市建设发展试点。整合政策资源,发展绿色金融,制定青岛市绿色城市建设发展试点方案。城镇新区按照绿色生态城区标准规划建设,支持绿色生态城镇建设,完善标准规范体系,制定青岛市绿色生态城区建设导则,加强绿色生态城区管理水平,确保各项指标落实。通过财政、金融等手段,促进社会资本投入绿色建筑发展,到2022年,绿色消费激励机制基本构建,绿色城市建设发展试点取得显著成绩。(三)推进星级绿色建筑认定标识。进一步规范青岛市绿色建筑标识认定管理,建立完善绿色建筑标识申报、审查、公示、撤销制度,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强专家委员会、第三方检测、科技研发等相关能力建设,提高绿色建筑星级标识认定工作效率和水平。(四)提升建筑能效水效。城镇新建建筑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标准,积极发展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扎实推进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和公共建筑能效提升,支持节能服务企业和用能单位采取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节能改造。因地制宜推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和建筑节水利用。在新城开发和老城更新改造中,严格落实海绵城市设计规范标准和管控指标要求,建设改造“渗滞蓄净用排”等设施,加强源头雨水污染控制和资源化利用。(五)推广装配化建造方式。完善装配式建筑发展配套支持政策,大力发展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和钢结构建筑,鼓励主体结构竖向构件围护墙采用墙体、保温、隔热、装饰一体化。推进装配式建筑评价,规范评价过程管理。健全项目设计、部品部件生产、施工等全过程管理体系,确保装配式建筑标准落实和工程质量安全。(六)推广绿色建材应用。推进绿色建材认证,制定应用政策措施。开展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推广试点城市建设,不断提高绿色建材应用比例,培育绿色建材示范产品、企业和工程。到2022年,绿色建材和绿色建筑政府采购需求标准基本形成,政策措施体系和工作机制逐步完善,政府采购工程建筑品质得到提升,绿色消费理念进一步增强。(七)加强技术研发推广。推进BIM技术应用,开展BIM施工技术应用示范,健全科技创新管理机制,指导行业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积极引导行业主体争创科学技术进步奖、BIM应用优秀成果奖等。持续推进绿色施工,以创建山东省绿色科技示范工程为抓手,鼓励我市建筑工程使用绿色施工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和新工艺。(八)探索绿色住宅使用者监督机制。以星级绿色住宅为重点,研究建立使用者监督机制,适时将住宅绿色性能和全装修质量相关指标纳入商品住房买卖合同及住宅质量保证书、使用说明书。四、组织实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编制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计划,细化目标任务,落实支持政策,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二)完善政策支持。充分发挥各级财政专项资金引导作用,加大高品质绿色建筑项目、技术研发创新和相关产业培育的支持力度。推动绿色金融支持绿色建筑发展,引导金融机构开展金融服务创新,将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超低能耗建筑及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等纳入高质量绿色发展项目库,针对绿色建筑创建行动提供更优质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争取绿色发展基金支持,鼓励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合同能源管理等市场化方式推进绿色建筑创建工作。(三)强化绩效评价。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每年制定绿色建筑年度发展计划目标,并分解到各区市,进一步压实责任。每年对各区市开展工作调研评价,通报各区市绿色建筑工作落实情况。各区(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组织本地区绿色建筑创建行动成效评价,形成年度报告,于每年10月31日前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四)加大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和活动载体,组织开展多渠道、多形式宣传,普及绿色建筑理念,宣传创建行动成效,推动形成绿色生活方式,发挥街道、社区等基层组织作用,积极组织群众参与,通过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营造有利于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的社会氛围。……

住建部 | 2022年城镇新建建筑面积中绿色建筑占比将达70%!

  • 2021-04-17

4月8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2020年度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获奖名单,并对目前我国绿色建筑发展情况,以及在实现“30-60”双碳目标过程中绿色建筑的作用等进行了介绍。2022年绿色建筑面积占比将达70% 发布会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一级巡视员倪江波指出,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绿色建筑发展起步晚,发展快,到2019年,全国累计建设绿色建筑面积超过50亿平方米,在2019年当年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占比65%。倪江波透露,到2022年,中国要实现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占比达到70%。 倪江波指出,要实现这一目标,离不开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在中央层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国家发改委等6部门共同印发《绿色建筑创建行动方案》,推动新建建筑全面实施绿色设计,提升建筑能效水效水平,提高住宅健康性能,推广装配化建造方式,推动绿色建材应用,加强技术研发推广。 在地方层面,倪江波指出,26个省(区、市)已经发布地方绿色建筑创建实施方案,并对地方创建工作落实情况和取得的成效开展年度总结评估,及时推广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 截至目前,江苏、浙江、宁夏、河北、辽宁、内蒙、广东等7省(区)颁布了地方绿色建筑条例,山东、江西、青海等地颁布了绿色建筑政府规章,为绿色建筑工作提供法律支撑。 如何实现建筑领域碳达峰 建筑领域是我国节能减排的三大重要领域之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建筑节能处处长林岚岚指出,绿色建筑是建筑领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手段。建筑领域要在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面临很多困难和挑战,绿色建筑是推动建筑领域如期实现碳达峰的主要措施。 林岚岚指出,与普通建筑相比,绿色建筑有四大优势,即节能水平更高,资源消耗更少,生态环境更好,节水效果更明显。在节能水平方面,林岚岚说,经统计,绿色建筑约有30项指标与碳达峰、碳中和相关。通过优化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提升暖通空调、照明与电气设备能效水平,充分利用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清洁能源等,能够有效减少化石能源消耗,降低建筑碳排放。 林岚岚指出,在常规情况下,建筑领域碳达峰要到2035-2040年才能实现,提前实现建筑碳达峰面临很多困难。随着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居民家庭小家电增多,夏热冬冷地区取暖需求更强,叠加仍在扩大的建筑量等,能源消耗进一步增加,对建筑领域碳达峰提出更高要求。要如期实现建筑领域碳达峰需要很多措施,而绿色建筑正是其中之一。 林岚岚说,发展绿色建筑,是转变城乡建设粗放发展方式,破解能源资源瓶颈约束,推动建筑领域碳减排的重要手段,对实现我国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等部门此前发布了《关于印发绿色建筑创建行动方案的通知》。《方案》指出,到2022年,当年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占比达到70%,星级绿色建筑持续增加,既有建筑能效水平不断提高,住宅健康性能不断完善,装配化建造方式占比稳步提升,绿色建材应用进一步扩大,绿色住宅使用者监督全面推广,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绿色建筑创建活动,形成崇尚绿色生活的社会氛围。 此次《方案》的重点任务将围绕推动新建建筑全面实施绿色设计、完善星级绿色建筑标识制度、提升建筑能效水效水平、提高住宅健康性能、推广装配化建造方式、推动绿色建材应用、加强技术研发推广、建立绿色住宅使用者监督机制等方面展开。……

大力发展绿色建材 为建筑穿上安全节能的“棉衣”

  • 2021-04-17

         ——省人大代表、河南省人大常委会财经预算工委副主任张玉民谈在全省建筑工程中禁止使用岩棉保温制品《河南日报》(2021年04月12日  第04版)今年的省人代会上,省人大代表、河南省人大常委会财经预算工委副主任张玉民与其他8位代表联名向大会提交了《关于在全省建筑工程中禁止使用岩棉保温制品的建议》。建议指出,我省“质量强省”和绿色建筑“2022年70%”的创建目标,要求我们必须加快扩大绿色建材的使用比例,而高耗能、高污染及性能有极大缺陷的岩棉和劣质矿渣棉保温制品,必须要为环保、安全、高效的新型保温材料的推广让路。因此,建议全省加快禁止岩棉保温制品的使用。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引下,河南绿色发展正当时。围绕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缘何建议在全省建筑工程中禁止使用岩棉保温制品等热点、焦点问题,4月9日,省人大代表、河南省人大常委会财经预算工委副主任张玉民进行了详细解答。问:请谈一谈提出这个建议的背景和意义?答: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明确,“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要“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高质量发展离不开建筑业的高质量。建筑业作为经济发展、民生改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成效的重要体现之一,已成为我省“质量强省”的一个重要内容,建筑业质量也在不断提升。保温材料被人们喻为建筑的“棉衣”。建筑业的高质量发展,必须以高质量的保温材料为基础。然而,近年来,由于我省诸多建筑物外墙使用了岩棉保温材料,经过一段时间的老化和保温板自身的缺陷,导致保温层脱落事故不断发生,不仅扰乱了居民的正常生活、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破坏了城市的整体形象,降低了建筑工程的美誉度,也严重影响了“质量强省”的推进速度。高质量的建筑必然是绿色建筑。早在2013年,国家发布的《绿色建筑行动方案》就明确提出:绿色建筑是在建筑的全寿命周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同年,我省发布了《河南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2020年7月15日,国家住建部等七部委印发的《绿色建筑创建行动方案》(建标〔2020〕65号)提出:到2022年,当年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占比达到70%,星级绿色建筑持续增加,既有建筑能效水平不断提高,住宅健康能不断完善,装配化建筑方式占比稳步提升,绿色建材应用进一步扩大,绿色住宅使用者监督全面推广,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绿色建筑创建活动,形成崇尚绿色生活的社会氛围。2020年9月29日,省住建厅等九部门联合印发《河南省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2022年“70%”的创建目标,同时明确了创建路径和重点任务,强调“促进绿色建材应用”“增加绿色建材产品供给,规范市场消费”“积极开展省级绿色建材生产示范企业和绿色建材生产综合基地建设”“支持政府投资工程、重点工程、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等项目率先采用绿色建材,逐步提高绿色建材应用比例”。2021年1月15日,由省住建厅主持,多部门参与起草的《河南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征求意见稿,在网上发布,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这预示着我省关于发展绿色建筑将走向法制化。高质量的绿色建筑必须以高质量的绿色材料为前提。就岩棉而言,无论是安全性能,还是在减少污染、建筑节能等要求方面,均难以满足国家绿色、高质量发展的要求。问:请详细分析一下外墙保温岩棉的缺陷?答:岩棉保温板为无机材料,上世纪70年代兴起于西方发达国家。本世纪初,由于高层建筑大火频发,岩棉保温板因其良好的防火性开始在我国建筑物上使用。随后,岩棉保温材料的明显缺陷也随之显现。在提交意见之前,我们对郑州、安阳、开封等地和相关专家进行了走访,发现岩棉的明显缺陷是多方面的。首先,保温岩棉抗拉强度低,在湿热条件下尺寸不稳定,与外墙基层及装饰层材料的温度变形不一致导致空鼓、脱落现象不断发生;同时,岩棉裸板纤维与纤维之间存在着连通空气,在热胀冷缩和负风压作用下极易蓬松、鼓胀,严重影响建筑外观质量和安全。在新闻报道和走访中发现,由于保温岩棉层脱落,砸伤居民、损坏财物和小区公共设施的情况多有发生。一些外墙保温层和装饰层脱落的小区,由于长期得不到修缮,居民不时到相关部门上访。有的小区,虽然物业进行过简单维修,但是“治标不治本”,只是把安全隐患的时间向后推迟。其次,随着绿色建筑概念的提出,建筑节能要求不断提高,岩棉制品已经成为落后建筑材料。按照国家相关节能要求,到2020年,全社会建筑物的总能耗要实现建筑节能75%的总目标。以此测算,建筑物使用岩棉保温,设计厚度约为150毫米。加厚的岩棉,必然导致更大的不稳固性的发生,埋下了更多的隐患。再次,岩棉保温制品对人体本身有直接危害,会影响到生产作业工人的生命健康。由于岩棉是纤维制品,很容易被汗腺吸收,生产和施工人员必须做好防护,否则容易造成皮肤红肿、瘙痒等现象。相关专家曾经指出,接触高浓度岩棉、玻璃棉、矿棉,会出现上呼吸道刺激症状和哮喘发作。接触玻璃纤维可患结膜炎和角膜炎,严重者可见角膜混浊和局部脓肿。第四,保温岩棉的生产过程需要消耗大量能源,不符合国家提出的碳中和发展目标,环境污染问题更是屡被曝光。河北、辽宁等地一些岩棉生产聚集区曾多次被国家生态环境部点名,限期整改。为环保达标,有实力的岩棉生产企业不断改进和更新换代生产设备,淘汰落后产能、技术,导致保温岩棉的成本大幅提高,价格优势不再明显。第五,保温岩棉在建筑外墙应用中,一旦出现裸露就会造成长期的、严重的粉尘污染,而且,这种粉尘的制病率非常高,危害非常大。根据保温岩棉的行业标准规定,建筑外墙使用岩棉的有效期是25年,意味着很多建筑在使用过程中,还要进行二次或多次更换,当保温层维修更换时,将产生大量的建筑垃圾。据统计,我省每年岩棉类产品上墙约300万立方米,这类材料一旦作为建筑垃圾废弃,一是无法回收,二是很难自然降解,三是将会对大量土地造成浪费和污染。最后,还有一个关键的问题,我省市场充斥着冒充“岩棉”的“矿渣棉”,市场混乱。以玄武岩为主要原料者为“岩棉”,以冶金矿渣为主要原料者为“矿渣棉”。二者存在很多相同之处,但也存在一些明显的差异,因此不能混为一谈。与岩棉相比,矿渣棉的原材料成分变化更大,产品质量波动更大,耐水性更差、腐蚀性和耐热性能更差,有效使用年限更短,但成本更低。现在,我省市场上A级防火保温材料超过50%为岩棉制品,而其中又大量充斥着冒充岩棉的矿渣棉,二者的相似性和大量的“减料”产品又使监管困难,造成矿渣棉“劣币驱逐良币”,使质量相对较好的岩棉保温材料市场份额也越来越小。使用岩棉保温制品本身就有较多问题,加上大量使用劣质的“矿渣棉”,给建筑物埋下了极大的安全隐患,随时可能对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威胁,同时,极大缩短了建筑物的寿命和降低了建筑节能的效果,在建筑物的全生命周期内,不可避免地需要重新拆掉重做外墙保温和装饰,造成社会财富的大量浪费。问:岩棉存在着诸多缺陷,在全国有没有已经禁止使用保温岩棉的先例?答:在建筑保温材料层出不穷的今天,有缺陷,就必然被社会所淘汰。回顾我国外墙保温系统的发展史,我们不难发现,就是一部落后材料不断被淘汰、新材料不断被广泛使用的历史。近年来,随着建筑防火标准体系日趋成熟与建筑保温产品迭代更新,满足防火要求的建筑保温材料及构造形式层出不穷,市场的可选择性越来越大,保温岩棉的不燃性已经失去优势。国内多地开始限制使用岩棉制品。2017年年底,开封市作为我省建筑节能的试点城市,率先限制岩棉板在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上应用。该市住建局负责人介绍:国产岩棉技术缺陷明显,主要表现在抗拉强度和吸水率方面,而这两项指标正是岩棉板应用于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很关键的技术指标。由于岩棉具有吸水性,应用于外墙保温中极易形成冻融、空腔、粉化、脱落等现象,具有安全隐患,并且达不到应有的保温效果。另外岩棉板多为软体,在上面做砂浆抹面很难达到墙面平整,在城市亮化工程中,观感效果极差。因此,我国多个省份自始至终就不允许使用岩棉保温材料,部分有使用的省份也逐步禁止或限制使用。2019年,湖南省禁止推广使用岩棉保温材料,称:“岩棉板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因不符合湖南省气候特点且存在安全隐患;无龙骨和防护面板的岩棉、玻璃棉制品内保温系统因不符合标准且对人体健康存在隐患”。2020年10月,上海市公布《上海市禁止或者限制生产和使用的用于建设工程的材料目录(第五批)》规定:禁止在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外墙外侧作为主体保温系统设计使用岩棉保温装饰复合板外墙外保温系统。2020年11月25日,嘉兴市住建局《关于规范使用民用建筑节能保温材料(产品)的通知》禁止岩棉保温装饰板外墙外保温系统在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外墙外侧作为主体保温系统设计使用。这些地方的实践经验,充分证明了禁止使用岩棉保温制品的可行性,也为我省开展禁止岩棉保温制品提供了可参考的样本。因此,我们建议,尽快在全省禁止使用岩棉保温制品在建筑工程中的应用,并推广新材料、新技术,为建筑穿上安全节能的“棉衣”。问:如何尽快在全省禁止使用岩棉保温板制品?答:我省2022年70%的绿色建筑创建目标已经非常急迫。我们必须有壮士断腕的决心,有像当年限制黏土砖一样的魄力和力度,在全省范围内禁止使用岩棉保温制品,一要靠宣传,二要靠法治。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舆论氛围。要通过报纸、电视、互联网、公众微信号等大力宣传新型建筑材料的科学性、环保性、安全性,宣传岩棉材料的不足,以此提高全社会对新型建筑材料的认同和对岩棉危害性的认识。通过宣传,增强设计、施工、安装、监理等单位的责任意识。同时,通过宣传营造舆论氛围,进而发挥包括新闻监督、舆论监督、社会团体等方面的监督力量,促使政策及时落实到位。尽快出台地方性法规,为在全省全面禁止岩棉保温制品提供法治保障。住建等有关部门应加强与立法机关的协调与沟通,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尽快出台《河南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将大力发展绿色建材、禁止岩棉保温板制品的使用以地方立法的形式确立下来,确保在全省范围内禁止岩棉保温制品有法可依。全面限制岩棉保温板制品、推动新型材料的使用是行业的又一次“革命”。凡是革命,便兼具复杂性、艰巨性,推动革命,必须打好“组合拳”。为促进我省保温墙材和建筑行业绿色、高质量发展,还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相关部门尽快调整相关政策、制定修订相关标准,在全省新建和节能改造工程中禁止使用岩棉保温制品,为环保、安全、性能优良的新材料、新技术让路。住建、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在编制“十四五”规划时,应将提高外墙保温质量列为重点规划内容之一,通过细致调查、认真论证,尽快出台淘汰岩棉等保温制品相关政策和指导意见。并根据国家政策要求,制定修订外墙保温材料相关标准、提高外墙保温材料的准入门槛。同时,住建、生态环保等部门应尽快组织编制和发布《新型绿色保温墙材指导目录》,给建筑企业提供一个可直接参考的依据。要抓好重点工程,形成示范和引导效应。政府投资建筑、保障性住房以及大型公共建筑应率先淘汰岩棉等落后的保温材料,推荐使用安全可靠、节能效果优良的新型保温材料,以形成良好的示范,带动全省外墙保温材料的技术革新和更新换代。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各地市结合自身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资源禀赋、气候条件和建筑特点,建立健全外墙保温材料转型升级的标准体系、发展规划和技术路线,有针对性地制定有关政策措施。推动我省新材料、新技术市场研发、推广和应用。加快对相关政策、法规的完善和调整,对技术成熟、已经取得市场认可的新材料、新技术要尽快推广使用。省政府拨付专项基金,对研发和生产外墙保温新材的企业给予政策鼓励和资金支持,推动形成行业争先研发、创新的良好态势。在我省尽快全面落实建筑质量终身追责制。形成谁开发谁负责,谁生产谁负责,谁建筑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谁验收谁负责的责任追究体系,强化各部门的责任意识,推动新材料和新技术的推广使用。……

装配式建筑来了!哈尔滨重点推进

  • 2021-04-17

 11日,记者从黑龙江省住建厅获悉,我省发布《关于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我省将推动装配式建筑发展,确定哈尔滨市为重点推进地区,齐齐哈尔市、牡丹江市、大庆市、佳木斯市为积极推进地区,其他市(地)地为鼓励推进地区。力争全省装配式建筑在“十四五”期末占城镇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30%。                      资料片由记者张立摄 按照征求意见稿规定,重点推进地区,到2021年底,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应达到15%以上,并逐年递增,到“十四五”期末,装配式建筑占地区新建建筑面积比例力争达到40%。积极推进地区。到2021年底,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应达到10%以上,并逐年递增,到“十四五”期末,装配式建筑占地区新建建筑面积比例力争达到30%。鼓励推进地区。到2021年底,应至少建设一个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并逐年递增,到“十四五”期末,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力争达到20%。 此外,征求意见稿中也规定了支持政策。其中,商品房预售优惠,装配式商品房建设项目,其预制部品部件采购合同金额可计入工程建设总投资。施工进度达到正负零以上,并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的装配式建筑,可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税费优惠支持,鼓励和支持企业、高等学校、研发机构研究开发装配式建筑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符合条件的研究开发费用,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前加计扣除等优惠政策,属于高新技术企业的可享受相应税收优惠政策。销售自产符合政策的新型墙体材料,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信用评价加分。对开发建设、设计、施工等从事装配式建筑的企业,各地住建部门在信用评价体系中予以加分。扩大实施范围,政府投资的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公益性建筑,保障性住房、旧城改造、棚户区改造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应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推动新建商品房打造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引导公共建筑、工业建筑、人口密集区域工程项目采用装配式建筑;鼓励村镇房屋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逐步扩大强制实施装配式建筑范围。加快建设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对评为国家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的企业由企业所在地政府予以资金奖励500万元,对评为省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的企业由企业所在地政府予以资金奖励100万元。            文章来源:龙头新闻·生活报 ……

多省明确2021年装配式建筑发展目标 利好政策持续加码

  • 2021-04-17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继住建部日前通报“2020年全国新开工装配式建筑6.3亿㎡,较2019年增长50%”的整体发展情况后。重庆、浙江、河北等地陆续出台文件,明确2021年装配式建筑的发展目标,要求提升装配式建筑发展的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扩大应用范围。 重庆市   2021新开工装配式建筑超1500万㎡近日,重庆市住房城乡建委印发《2021年建设科技与对外合作工作要点》。要求以发展装配式建筑为重点,加快推进我市建筑产业现代化,推动建造水平和建筑品质提升,今年全市将力争新开工装配式建筑1500万平方米以上。为加快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今年,市住房城乡建委将修订重庆市现代建筑产业发展规划,提高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认定标准,高标准打造现代建筑产业体系,争取全年实现产值1000亿元以上。此外,全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将加快行业数字化转型,加大智慧工地创建力度;持续推动工程项目数字化建造试点,全年发展试点项目100个以上;加快培育智能建筑产业,打造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重庆经开区、万盛经开区、垫江县智能建造重点示范区;推进建筑业大数据应用。 河北省   2021年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比超25%近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2021年全省建筑节能与科技工作要点》,要求2021年全省城镇新建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要达到90%以上,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城镇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25%以上,完成10项以上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要点》提出,扎实推进装配式建筑建设,督促各地加大项目建设,提高装配式建筑占比。继续培育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推动构建和部件标准化,进一步提高基地覆盖率和发展质量。同时加大科技建设创新力度。围绕城市更新与品质提升、城乡基础设施体系化建设、智能建造与新型建筑工业化、绿色宜居美丽乡村建设等方面,开展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完成10项以上高水平科研成果 四川省   全省计划新开工装配式建筑5400万㎡近日,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21年全省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工作要点》的通知,明确今年全省计划新开工装配式建筑5400万平方米,计划新增10个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各市(州)新开工装配式建筑中,装配率达到50%以上的项目要达到20%以上。《通知》从强化政策引领、加强技术创新与应用、完善标准体系、加大推广应用力度等8个方面提出重点工作要求。各试点城市要总结试点经验,提升装配式建筑发展质量,积极推广装配式技术在道路桥梁、地下管廊、基坑支护等项目运用,非试点城市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政府投资或主导的工程项目装配率应达到50%以上,社会资金投资工程项目装配率不低于《四川省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细则》的最低要求。 浙江省   今年将新开工建筑8000万㎡以上装配式建筑近日,浙江省住建厅发布关于《2021年全省建筑工业化工作要点》的通知,提出今年是浙江省着力打造“全国新型建筑工业化标杆省”的首战之年,全省将实现新开工装配式建筑面积8000万平方米以上。为推动项目落实落地,《通知》要求强化建筑工业化等控制性指标的源头管理,全面执行《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推动项目建筑落实落地,确保全年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继续保持在30%以上。同时积极推进智能建造。以数字化引领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全面推广BIM技术在装配式建筑全生命周期的一体化集成应用。加强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应用场景建设,强化智能建造上下游协同工作。 辽宁省   2021年新建装配式建筑占比达21%近日,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2021年全省建筑节能与建筑科技工作要点》,明确城镇新建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70%、装配式建筑占城镇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21%、建设科技自主创新能力进一步提升,完成一批城市更新技术应用试点示范项目等任务目标。《要点》提出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一是明确本地装配式建筑工作发展年度目标并完成任务;二是研究推进鞍山、本溪、营口、朝阳等市建立钢结构产业基地;三是探索商品混凝土和水泥生产企业转型升级为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的新模式;四是探索建立“互联网+建筑业”平台,做好人才培训工作。同时,要求推广绿色建材应用。加强对应用在绿色建筑上的材料的监督管理,新、改、扩建的建设项目优先使用绿色建材,政府投资工程率先采用绿色建材,逐步提高绿色建材应用比例。 山西省  新开工装配式建筑500万平方米近日,山西省住建厅发布《2021年建筑节能与科技工作要点》,明确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60%;新开工装配式建筑500万平方米,装配率不低于30%,设区城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18%,其中太原市、大同市达到25%。为推动装配式建筑发展。《要点》提出建立完善激励措施,争取装配式建筑专项奖补资金;召开推进会,指导督促各市因地制宜制定装配式建筑配套政策,加快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建设,推动项目落地。同时,推动建设科技创新,加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聚集“六新”,加强建设科技研发和新技术推广应用,推广绿色建材,支持新型绿色建材产业园区建设,进一步加大BIM技术推广应用。 黑龙江省   年度计划推广装配式建筑不低于80万㎡近日,黑龙江住建厅发布《2021年全省建设标准和科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加快发展绿色建筑,稳步推广装配式建筑,推进建设科技创新,完善技术标准,积极促进全省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要点》明确,推动装配式建筑发展进一步加强政策引领,在土地供应、行业管理、税费等方面出台实质性优惠政策,鼓励各地出台推广装配式建筑政策措施,引导各地保障住房建设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年度计划推广装配式建筑不低于80万平方米。同时,加强产能建设,力争年度在培育三个以上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促进装配式建筑供需平衡。加强项目建设,组织现场观摩,发挥示范项目引领作用。……

装配式建筑可分期交纳土地出让金丨黑龙江装配式建筑发展政策措施征求意见

  • 2021-04-11

近日,省住建厅会同省自然资源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等部门,起草了《关于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提出,我省培育一批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建立涵盖研发设计、部品部件生产、施工安装、培训教育的装配式建筑全产业链条。大力推广钢结构等装配式建筑,力争全省装配式建筑在“十四五”期末占城镇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30%。哈尔滨为装配式建筑重点推进地区《意见》明确,哈尔滨市为重点推进地区,齐齐哈尔市、牡丹江市、大庆市、佳木斯市为积极推进地区,其他市(地)地为鼓励推进地区。重点推进地区。到2021年底,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应达到15%以上,并逐年递增,到“十四五”期末,装配式建筑占地区新建建筑面积比例力争达到40%。积极推进地区。到2021年底,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应达到10%以上,并逐年递增,到“十四五”期末,装配式建筑占地区新建建筑面积比例力争达到30%。鼓励推进地区。到2021年底,应至少建设一个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并逐年递增,到“十四五”期末,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力争达到20%。装配式建筑项目工程质量保证金减半计取关于土地出让金奖励。各市(地)对满足装配式建筑标准要求的新建工业与民用建筑,可通过地方基金预算从土地出让收入中予以安排奖励资金支持,并可在符合相关政策规定范围内,分期交纳土地出让金。商品房预售优惠。装配式商品房建设项目,其预制部品部件采购合同金额可计入工程建设总投资。施工进度达到正负零以上,并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的装配式建筑,可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招投标简化。装配式建筑项目可按照技术复杂类工程项目进行招投标,对只有少数企业能够承建的项目,按规定可采用邀请招标方式。对于采取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通过政府采购确定社会资本合作方的,合作方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服务的,合作方可以不再进行招标。对于非政府投资或企业自投自建的装配式建筑,可由企业自主决定是否招标。保证金减半。装配式建筑项目,施工企业缴纳的工程质量保证金按扣除预制构件总价作为基数减半计取。装配式建筑相关房地产开发单位、施工企业,全面推行工程担保保函替代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和工程质量保证金。资质晋升支持。房屋建筑工程采取直发包的,省内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和钢结构专项二级及以下资质企业可承接上一等级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对国家、省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省内企业,在资质等级提升上给予合理支持。税费优惠支持。鼓励和支持企业、高等学校、研发机构研究开发装配式建筑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符合条件的研究开发费用,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前加计扣除等优惠政策,属于高新技术企业的可享受相应税收优惠政策。销售自产符合政策的新型墙体材料,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环保政策支持。在重污染天气期间,装配式建筑项目在非土石方作业的施工环节可以不停工。建立建筑垃圾排放限额标准,鼓励各地对施工现场达到建筑垃圾减量化要求的施工企业予以奖励。对于符合条件的装配式建筑项目,依法落实环境保护税收减免政策。金融扶持优先。支持装配式生产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等方式开展融资。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装配式建筑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拓宽抵质押物的种类和范围。探索多元化绿色金融支持方式,用好国家绿色发展基金,在不新增隐性债务的前提下鼓励各地设立专项基金。评奖评优推荐。. 对装配式建筑项目优先推荐中国人居环境奖、绿色建筑创新奖、鲁班奖、华厦奖、广厦奖等国家级奖项;. 在龙江杯、优秀勘察设计奖、优质工程奖等省级奖项评选中,加大装配式建筑项目评分分值。评为国家级装配式建筑基地奖励500万元《意见》指出,扩大实施范围。.政府投资的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公益性建筑,保障性住房、旧城改造、棚户区改造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应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推动新建商品房打造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引导公共建筑、工业建筑、人口密集区域工程项目采用装配式建筑;.鼓励村镇房屋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逐步扩大强制实施装配式建筑范围。强化用地保障。各地政府要根据当地装配式建筑发展目标,保障装配式建筑项目建设用地。政府投资项目应在立项阶段明确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确定具体的装配式建筑面积比例和装配率等。重点推进地区、积极推进地区、鼓励推进地区每年在招拍挂土地中原则上分别不低于25%、15%、5%的用地,明确出让条件为采用装配建造方式,并将实行装配式建筑有关要求写入供地方案,落实到土地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中。提升产能规模。各地要加快培育本土或引进外省装配式建筑开发、设计、施工及部品构件生产龙头企业,引导当地传统建材企业向预制部品构件生产企业转型升级,促进产能合理布局,保障产能供需平衡。加快建设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对评为国家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的企业由企业所在地政府予以资金奖励500万元,对评为省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的企业由企业所在地政府予以资金奖励100万元。   2021年5月9日前,各市(地)意见将修改意见反馈至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设标准和科技处,有无意见均请书面反馈。联系电话:0451-53643325电子邮箱:ljjskj@126.com……

山西│新开工装配式500万㎡,住建厅印发2021建筑节能与科技工作要点

  • 2021-04-08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21年建筑节能与科技工作要点》的通知晋建科函〔2021〕362号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住建部和厅2021年工作部署,紧紧围绕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要求,聚焦转型出雏型的阶段性战略目标,扎实推进建筑节能与科技工作,我厅制定了《2021年建筑节能与科技工作要点》,现印发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一、请各市及时将《2021年建筑节能与科技工作要点》转发各县(市),并进一步进行安排部署。二、请各市明确牵头部门和负责人,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并印发本市《2021年建筑节能与科技工作要点》,于2021年3月31日前抄报我厅。 联系人:刘晓波  电 话:0351-3580065邮 箱:sxjstkjc@126.com附件:2021年建筑节能与科技工作要点.docx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1年3月25日(主动公开)2021年建筑节能与科技工作要点为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年度目标任务有序推进,制定2021年建筑节能与科技工作要点如下。一、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一)总体思路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三篇光辉文献”精神、视察山西重要讲话指示,紧紧抓住我省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的重大战略机遇,按照“四位四高四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聚焦转型出雏形的阶段性战略目标,深入实施绿色建筑专项行动,围绕“十四五”规划,开好头,起好步,努力推动建筑节能与科技工作高质量发展。(二)工作目标1. 新建建筑节能强制标准执行率100%,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50%,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700万平方米。2. 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60%。3.新开工装配式建筑500万平方米,装配率不低于30%。设区城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18%,其中太原市、大同市达到25%。二、主要任务(一)强化建筑节能1.全面实施新建居住建筑75%节能标准,新建公共建筑65%节能标准,大力推广保温结构一体化,确保节能标准执行率100%。2.不断完善建筑节能监管体制机制,加强建筑工程事中事后监管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不良行为记入诚信档案,情节严重的依法处罚。3.进一步加大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推广力度,积极拓展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领域的应用形式,因地制宜推广光伏、地热能、空气源热泵等应用。4.指导督促各市结合清洁取暖、老旧小区改造,统筹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5.做好节能宣传周活动,组织开展建筑节能有关知识及标准技术的培训等推广宣传活动。6.组织开展山西省建筑领域碳排放达峰中和专题研究。(二)全面推进绿色建筑1.实施山西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城镇新建建筑全部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设计,至少达到基本级。其中,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执行一星级及以上标准,鼓励其它项目按照高星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2.推进22个设市城市绿色建筑集中示范区建设,示范区内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不低于30%。3.印发《山西省超限高层建筑绿色建筑创新技术导则》,以超限建筑、政府投资类大型公共建筑为重点,引导各设区市至少创建1个绿色建筑创新项目。4.组织开展绿色建筑认定工作,完善绿色建筑标识申报、审查、公示制度,规范标识管理。 (三)推动装配式建筑发展1.联合印发实施《关于加快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以钢结构为重点,提高全产业链发展水平。2.建立完善激励措施,争取装配式建筑专项奖补资金。3.召开推进会,指导督促各市因地制宜制定装配式建筑配套政策,加快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建设,推动项目落地。(四)推动建设科技创新1.加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组织实施好立项项目的过程指导和结题验收、成果登记等工作。2.聚集“六新”,加强建设科技研发和新技术推广应用,推广绿色建材,支持新型绿色建材产业园区建设。3.进一步加大BIM技术推广应用,征集优秀案例,加大推广应用。4.推动重点企业创新研发全覆盖,着力培育一批科技领军型企业和特色创新型企业。三、保障措施    制定《2021年度建筑节能与科技工作量化考评办法(试行)》,每月进行月度考评,年底结合日常检查、专项督查和年终检查情况进行年度考评。月度通报中,连续3月排名末位,约谈部门分管领导。年度考评得分和等次,作为推荐“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的重要依据。各市要每月按要求上报自查自评报告、统计报表、月(年)度考评赋分表自评得分、考评附表及印证材料,保证报送材料质量,报送内容要齐全、真实、准确,有事实依据。……

湖北│开工80万㎡,黄冈市加快推进2021年装配式建筑发展

  • 2021-04-06

黄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快推进我市2021年装配式建筑发展的通知黄建发〔2021〕13号各县市区住建局: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省以及《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冈市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黄政规〔2019〕5号)的政策文件精神,以装配式建筑发展引领建筑业转型升级,结合省住建厅的统一安排,现通知如下:一、明确目标任务。全市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均应采用装配式建筑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和建造。医院、学校等公共建筑和工业建筑优先采用装配式钢结构。鼓励城市道路非机动车、城市桥梁、排水设施、综合管廊采用装配式建造。2021年,全市新开工建设装配式建筑面积不少于80万平方米(指标任务见附表),装配式建筑项目原则上实行工程总承包模式。二、成立专班推动。全市住建部门要把装配式建筑发展作为建筑产业转型发展的重要途径来抓,主要负责人要定期研究,分管负责人要切实扛起责任,成立工作专班,统筹抓好项目推进,确保年度装配式建设项目任务的完成。三、抓好试点示范。坚持政府项目带头示范,社会项目引领示范的原则,各县市区本年度装配式建筑工程示范至少1个。要加强与发改、自规等部门的协调,对是否落实装配式建筑要求进行严格审查,载明采用装配式建造和装配率等要求。项目建设过程中,严守质量安全标准,通过示范扩大企业和社会对装配式建筑的认知度和认同感。四、加强信息报送。各县市区住建部门和装配式建筑施工企业要建立装配式建筑信息定期统计报送机制,形成全市装配式建筑推进工作全过程记录。适时报送本地工作进展和特色亮点,大力宣传本地创新举措,全面反映工作情况,推进装配式发展。联系人:市住建局建管科 江若邮箱:5561791@qq.com联系电话:0713-8355756附件:2021年全市发展装配式建筑目标任务分解表                                             黄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4月1日2021年度黄冈全市发展装配式建筑目标任务分解表序号城市年度任务(万㎡)1黄冈市区202团风县103红安县84麻城市85浠水县86罗田县57英山县58蕲春县89武穴市810黄梅县8合计 88要求1、坚持和落实好双月报制度,完善台账。2、要把居住建筑、公共建筑、工业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应用装配式建造方式的项目悉数统计上报。3、搞好装配式建筑市场拓展、应用扩面工作,推进装配式钢结构住宅发展。  ……

重庆 | 推广墙体自保温等——绿色建筑“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

  • 2021-04-01

关于征求《重庆市绿色建筑“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民用建筑节能条例》《重庆市建筑节能条例》,指导“十四五”期间我市绿色建筑工作,着力推进城乡建设领域生态文明建设,按照我委“十四五”专项规划编制的总体安排,我们组织中国建筑节能协会、重庆市绿色建筑与建筑产业化协会,结合我市实际,编制了《重庆市绿色建筑“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现送你们征求意见,请于2021年4月23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市住房城乡建委设计与绿色建筑发展处,电子版请发送至cqszjwsjc@sina.com。联系人:叶强何丹联系电话:63672578   63670808(传真)联系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附件:《重庆市绿色建筑“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1年3月19日涉及保温及装配式部分内容如下:保温:强化绿色建材产品的技术创新,不断丰富外墙自保温砌块的种类和保温应用技术体系,采取强制和引导相结合的方式推广墙体自保温。推动重庆市新型墙材、预拌砂浆、节能门窗、保温隔热材料、防水材料、建筑涂料等绿色建材产业由弱到强并逐步壮大。装配式:以绿色建筑为终端产品,大力推行绿色化、工业化、信息化、集约化和产业化的新型绿色建造方式,装配式建筑中落实绿色建筑的各项指标要求,绿色建筑技术促进装配式建筑发展,两者互相促进和融合发展。严格落实我市新修订的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设计标准中的“两板”要求(内隔墙非砌筑比例不小于50%,预制装配式楼板应用面积不低于单体建筑地上建筑面积的60%),促进我市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产业的发展,有力支撑我市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的需求。推行建造活动绿色化,加强绿色策划和设计统筹,明确绿色建造的实施路径,推进绿色施工,通过先进技术和科学管理,加强施工现场噪声、水污染和建筑垃圾控制,减少施工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推行建造方式工业化,整合绿色建筑激励政策,引导实行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装配式施工、一体化装修和信息化管理,组织试点实施一批装配式与绿色建筑融合发展项目。重庆市绿色建筑“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1年3月前言绿色建筑是指在全寿命期内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高效的使用空间,最大限度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质量建筑。推动绿色建筑发展,有利于提高能源资源使用效率,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全面提升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绿色发展水平;有利于提高建筑的安性、舒适性和健康性,加快建设高品质生活宜居地;有利于培育节能环保、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形成地方经济新的增长点,是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贯彻践行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本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民银行、国管局、银保监会关于印发<绿色建筑创建行动方案>的通知》(建标〔2020〕65号)和《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重庆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印发<重庆市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建绿建〔2020〕20号)等,在全面总结分析我市“十三五”绿色建筑发展现状和面临形势的基础上,明确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提出了9大重点任务、5方面保障措施和3项组织实施要求,是引领全市“十四五”绿色建筑发展的纲领性文件。第一章 规划背景一、发展现状(一)发展成就 “十三五”期间,我市全面推进绿色建筑发展,圆满完成“十三五”期间绿色建筑的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为推进我市绿色建筑高品质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基础。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绿色建筑标准全面实施。遵循“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建筑方针,构建了单体建筑、住宅小区、生态城区三大绿色发展体系,逐步实现建筑节能向绿色建筑的跨越式发展。按照强制与激励相结合的工作方式,进一步扩大绿色建筑标准执行范围,逐步实现全市城镇规划区内新建民用建筑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全覆盖。截至2020年末,新建城镇建筑设计阶段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比例达到95.61%,竣工阶段绿色建筑比例达到57.24%,超额完成我市绿色建筑“十三五”规划及国家明确的工作目标。2、绿色建筑品质逐步提升。大力发展高星级绿色建筑和绿色生态住宅小区,推动全市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新建公共建筑、社会投资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执行二星级及以上的绿色建筑标准。“十三五”期间,组织实施例以江北国际机场T3A航站楼为代表的高星级绿色建筑1730.72万平方米、绿色生态住宅小区5695.15万平方米,培育了西南地区首个近零能耗示范建筑——悦来生态海绵城市展示中心等一批基于整体解决方案的超低能耗或低零能耗示范项目,推动悦来生态城创建国家首批绿色生态城区。截至2020年末,累计组织实施高星级绿色建筑2441.35万平方米、绿色生态住宅小区10642.77万平方米。3、新建建筑能效水平显著提升。严格落实新建城镇建筑从设计、施工到交付使用全过程的闭合管理机制,率先在夏热冬冷地区更高要求的节能65%,全市城镇新建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执行率达到100%。“十三五”期间,建成节能建筑约2.61亿平方米。截至2020年末,累计建成节能建筑约6.79亿平方米。4、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规模不断扩大。以“水空调”为重点,率先在全国采用区域能源系统特许经营权的方式几种连片地推动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形成了江北嘴CBD、弹子石CBD、水土工业园区3大集中应用示范片区。其中,江北嘴CBD项目已成为全国最具影响力和最大的江水源热泵区域集中供冷供热项目,与常规系统相比,年节能2.2万吨标准煤,节水198万立方米、减排CO2近六万吨,且在区域降噪、设备节地、消除热岛效应、减排主要污染物等方面效果显著。“十三五”期间,全市新增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574.52万平方米。截止2020年末,全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突破1700万平方米5、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稳步推进。率先在全国创新建立了运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推动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的市场机制,完成了第二批国家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重点城市验收,以能耗水平高、改造效果明显、与公众利益息息相关的学校、医院、商场和机关办公建筑为重点,打造了陆军军医大学、西南医院、重庆市中医院、重百新世纪商场、重庆市公安局办公大楼等一批典型节能改造示范工程,引导社会资金投入近8亿元。推动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向绿色化改造转变,并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同步推动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十三五”期间,完成公共建筑节能改造679万平方米,实现改造项目单位面积能耗下降20%以上的目标,且显著改善了建筑室内环境品质,使用单位满意率达98%以上。截止2020年末,累计完成公共建筑节能改造1174万平方米,年节电1.2亿度,减排12万吨CO2、节约源费用1亿元。6、绿色建筑技术和推广应用机制不断完善。优化调整建筑节能技术使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绿色建筑的技术、材料、设备和工艺的进场验收制度、实施质量抽查制度和建设主体各方质量责任制度,切实加强绿色建筑技术使用质量事中事后监管,确保绿色建筑工程实施质量。创新绿色建材应用机制,将绿色建材应用要求纳入绿色建筑相关标准,并作为建筑能效(绿色建筑)测评重点核查内容,率先在星级绿色建筑、绿色生态小区评价项目中落实绿色建材应用比例核算与应用情况评估制度,绿色建材应用比例逐步达到60%。在我市建设领域禁止、限制使用落后技术通告中累计对绿色建筑相关的66项落后技术、工艺和产品做出了限制或禁止使用要求,大幅度提高我市建筑节能门窗的保温性能限值到2.8W/(m2.K),促进我市建筑能效的提升和居住品质的提高。7、绿色建材产业支撑能力不断增强。强化绿色建材产品的技术创新,不断丰富外墙自保温砌块的种类和保温应用技术体系,采取强制和引导相结合的方式推广墙体自保温,大力发展烧结页岩空心砖、蒸养加气混凝土砌块、混凝土空心砌块等具有地方特色的新型绿色墙材。将发展绿色建筑与推动建材产业转型升级相结合,率先在全国创新建立了绿色建材评价标识制度,形成了管理、标准、服务和应用四大支撑体系,截止2020年末,共计94个建材产品获得绿色建材评价标识。培育了重庆金阿新型节能墙材、重庆德邦防水保温等45家在全国具有影响力的绿色建材产业化示范基地,推动我市新型墙材、预拌砂浆、节能门窗、保温隔热材料、防水材料、建筑涂料、建筑遮阳等绿色建材产业由弱到强并逐步壮大。全市现有绿色节能建材企业800余家,近3年取得研发成果1200余项,获得专利近800项,形成了年产值约400亿元的产业集群,既为绿色建筑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又引导传统建材产业实现了升级换代和绿色可持续发展,逐步成为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8、政策标准体系不断完善。会同市发改委、市经信委等十部门联合印发了《重庆市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际方案》,完善绿色建筑评价管理机制。修订了《重庆市建筑能效(绿色建筑)测评与标识管理办法》,优化了建筑能效(绿色建筑)测评内容。按照经济、适用、安全、可靠、稳定的原则,着力优化完善以“隔热、通风、除湿、采光、遮阳”为主导的绿色建筑技术路线。“十三五”期间,编制修订发布了38项与绿色建筑相关的地方标准和图集,形成了绿色建筑的设计、施工、验收及评价全过程配套齐全的技术标准体系。9、管理及实施能力持续增强。每年按照市级和区县两个层面分类实施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专项培训,包括对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管理人员及建设、设计、审图、施工、监理、检测、材料及设备等相关从业人员开展培训,及时宣贯绿色建筑政策文件、标准及图集,有效提升管理人员的监管能力和相关从业人员的实施能力,保障绿色建筑工程质量达标。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促进我市绿色建筑咨询机构、合同能源管理公司、绿色建材生产企业、装配式部品部件企业等的内部交流和行业间的交叉交流联动,搭建协同推进绿色建筑发展的开放式平台,推动绿色建筑向高品质高质量发展的转变。(一)存在不足“十三五”期间,虽然我是绿色建筑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对照国家、我市推动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要求,仍然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1、绿色建筑发展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十三五”期间,我市绿色建筑实现了量的突破,但高星级绿色建筑项目较少,老百姓对绿色建筑的可感知性弱。对照国家将绿色建筑由“四节-环保”向“安全耐久、健康舒适、生活便利、资源节约、环境宜居”5大性能转变的要求,亟需强调“以人为本”的初衷,结合当前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加强绿色建筑声环境品质、室内空气质品质等方面的提升,以“隔热、通风、除湿、采光、遮阳”为重点,不断优化绿色建筑技术路线,因地制宜推动墙体自保温、高效节能门窗、建筑遮阳、自然采光、自然通风、立体绿化等适宜绿色建筑技术应用,从感官、感知、感受等方面提升居民对绿色建筑的实际体验。2、绿色建筑区域发展有待进一步均衡。我市“一区两群”绿色建筑发展存在一定差距,主城都市区与渝东南武陵山区城市群、渝东北三峡库区城镇群在对绿色建筑的认识、经济基础条件、执行能力和产业支撑等方面参差不齐,对绿色建筑的推动力度存在明显差异。3、绿色建筑市场机制有待进一步探索。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可再生能源应用、超低能耗建筑等仍然以财政补贴为主的方式推动,尚未建立长效市场推广应用机制,采用市场化方式实施能力不足,绿色金融与绿色建筑融合发展仍在探索阶段。4、绿色建材产业支撑有待进一步提升。我市绿色建材产品种类主要集中在预拌混凝土、建筑砌块和无机保温板材三大类,远远不能满足我市绿色建筑的应用需求,绿色建材的种类及数量有待进一步提高。我市绿色建材企业主要集中在主城都市区,渝东北、渝东南的绿色建材企业布局很少,不足以支撑当地绿色建筑发展的需求,绿色建材的产业培育和布局有待进一步完善。一、发展形势  推动绿色建筑发展,是落实国家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战略的客观要求,是加快生态文明建设、走新型城镇化道路的重要体现,是推进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的有效手段,是创新驱动增强经济发展新动力的着力点,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增加人民群众获得感的重要内容,对于建设节能低碳、绿色生态、集约高效的建筑用能体系,推动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绿色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战略意义。(一)以人民为中心是发展的必然要求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增进民生福祉、改善人民生活品质提出一系列新要求、作出一系列新部署,为今后5年乃至更长时期的社会建设和民生工作指明方向。无论是城市规划还是城市建设,无论是新城区建设还是老城区改造,都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人民群众的需求,合理安排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则内涵式、集约型、绿色化的高质量发展之路,努力创造宜业、宜居、宜乐、宜游的良好环境,让人民有更多获得感,为人民创造更加幸福的美好生活。(二)碳达峰与碳中和是发展转型的新机遇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向全世界郑重承诺,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高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这是中国在《巴黎协议》承诺的基础上,对碳排放达峰时间和长期碳中和问题设立的最高目标,这一目标对建筑等行业的低碳转型提出新的要求,发展绿色建筑将迎来新的机遇。(三)高质量发展是新时代的必然选择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质量第一”和“质量强国”被同时写进十九大报告,体现了党对质量工作的高度重视。绿色建筑行业的高质量发展是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进一步融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五大理念,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要求,逐步退出规模速度型的粗放增长方式,向质量效益型的集约增长转变,实现质量效率双提升的必然选择。(四)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形成发展新格局随着“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新时代西部大开发、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等一系列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的提出,新的经济增长极增长带加快形成,投资发展新空间不断拓展。与此同时,区域板块之间融合互动,联动协调发展的新格局正在形成。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时指出,希望重庆努力在推进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中发挥支撑作用、在推进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中发挥示范作用。这一重要指示,更加凸显了重庆在西部大开发、长江经济带中发展战略中的重要作用,为重庆当好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改革者、创新者、引领者提供了具体行动指南,重庆必须深刻领会把握“发挥示范作用”的精神实质和内涵要求,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在生态环境质量上勇争一流,在绿色发展上做出表率,在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上先行先试。第二章     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高质量发展,以提高建筑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改善建筑空间环境品质为核心目标,强化增量管控,改善存量品质,优化用能结构,转变建筑方式,促进区域协调,突出市场机制导向,倡导共同缔造理念,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宜居宜业、绿色循环低碳的住房城乡建设绿色发展新局面。二、基本原则坚持民生导向,以人为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保障和改善民生、增强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在满足人民群众对建筑舒适性、健康性、功能性要求的前提下,提高建筑绿色水平和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改善建筑空间环境品质,切实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体验感和获得感。坚持规划统筹,系统推进。加强顶层设计,强化规划指引,统筹建筑活动与自然生态和谐共生,统筹城乡协同发展,统筹建筑增量控制与存量优化,统筹建筑规划设计建造运行管理全过程,统筹政府行政管理与市场资源配置,增强绿色建筑发展的整体性、系统性、协同性。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策。注重把握绿色建筑发展中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以推动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的综合解决为突破口,坚持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为重中之重,补齐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短板领域,形成人民群众共谋、共建、共享的绿色建筑发展新局面。坚持因地制宜,兼容并蓄。准确把握我市各区发展特色和差异,防止目标指标“一刀切”,推动形成特色多样、亮点各具的绿色建筑发展格局。注重引进消化吸收国内其他城市及国际先进经验,加强合作,博采众长,促进我市绿色建筑发展引领创新。坚持改革引领,创新驱动。以体制机制的创新激发市场和社会动力,用改革的方法、创新的思维完善体制机制,破解制度障碍,提高绿色建筑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以科技创新引领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推动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建筑技术创新体系,着力突破重大关键技术,发挥先进、适用技术的支撑引领作用,培育新产业,形成新动能。三、发展目标“十四五”期间,绿色建筑建设规模持续扩大,发展质量效益稳步提高,绿色建筑全产业链发展不断成熟,民用建筑健康性能不断完善,绿色建材得到广泛应用,绿色建造方式全面推广,建筑领域绿色发展水平明显提高,新建建筑能效水平稳步提高,超低能耗建筑实现示范应用,既有建筑节能及绿色化改造有序推进,清洁及可再生能源应用比例提高,我市建筑用能总量增速放缓,部分领域用能强度下降,建筑能源消费结构逐步清洁化、低碳化。第三章 重点任务一、提高绿色建筑建设品质完善绿色建筑相关标准,对照国家《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修订我市《绿色建筑检测标准》、《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标准,将绿色建筑基本要求纳入工程建设强制规范,完善《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设计标准技术审查细则》、《居住建筑节能65%(绿色建筑)设计标准技术审查细则》等配套技术细则、技术规定、审查要点和设计软件等。推动星级绿色建筑、绿色生态住宅小区建设,落实主城都市区中心城区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新建公共建筑、社会投资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应达到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并适时向整个主城都市区扩展,区级行政区域内新申报的绿色生态住宅小区应达到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要求,鼓励建筑高度超过150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两江四岸、核心商圈等重点区域的地标性建筑和其他具备条件的建筑执行三星级绿色建筑标准。结合我市气候特点、资源禀赋、建筑风貌和居民生活习惯等因素,编制《健康建筑技术导则》、《中小学校建筑品质提升设计导则》、《医院建筑品质提升设计导则》等标准规范,完善实施各类建筑设计健康性能内容的技术标准和文件,提高建筑室内空气、水质、隔声等健康性能指标。开展绿色生态住宅小区室外微气候设计优化研究,推动建筑隔热、通风、除湿、采光、隔声等绿色健康技术研究和应用。提升建筑门窗节能性能,探索立体绿化技术,提升建筑感官和心理舒适性。充分汲取健康建筑、生态建筑、低碳建筑、装配式建筑、智能建筑等新理念,开展高品质住宅形态研究,提升生态小区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加强绿色宜居空间环境营造,提升市民对绿色建筑的感知体验。二、推动绿色建筑与建筑产业化融合发展以绿色建筑为终端产品,大力推行绿色化、工业化、信息化、集约化和产品化的新型绿色建筑方式,装配式建筑中落实绿色建筑的各项指标,绿色建筑技术促进装配式建筑发展,两者互相促进和融合发展。严格落实我市新修订的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设计标准中的“两板”要求(内隔墙非砌筑比例不小于50%,预制装配式楼板应用面积不低于单体建筑的上建筑面积的60%),促进我市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产业的发展,有力支撑我市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的需求。推行建造活动绿色化,加强绿色策划和设计统筹,明确绿色建造的实施路径,推进绿色施工,通过先进技术和科学管理,加强施工现场噪声、水污染和建筑垃圾控制,减少施工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推行建造方式工业化,整合绿色建筑激励政策,引导实行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装配式施工、一体化装修和信息化管理,组织试点实施一批装配式与绿色建筑融合发展项目。推行建造手段信息化,进一步完善我市建筑工程BIM技术应用政策和技术体系,加大强制应用BIM技术的力度,着力解决“协同难、共享难、落地难、正向难”等BIM技术应用中存在的痛点、难点,加快推动BIM技术在项目全生命周期的集成应用。推行组织方式集约化,大力推进以设计为龙头的工程总承包发展,加大工程总承包实施力度,积极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三、促进区域绿色低碳发展推进区域绿色低碳发展,构建区域绿色低碳发展指标体系、技术体系,完善绿色低碳发展相关标准,引领我市绿色建筑由单体的安全耐久、健康舒适、生活便利、资源节约、环境宜居放大到区域的绿色、生态、宜居、低碳、集约发展,提升绿色建筑综合发展水平。在城市新区开发、城市更新中开展现状评估和生态本底诊断,编制绿色建筑专项规划,提出绿色建筑星级空间布局、绿色低碳关键技术指标等要求,落实到建设、管理全过程,建设高质量绿色低碳示范区。探索建立三维数字化的城市信息模模型(CIM),优化涵盖地理信息、房屋建筑等固定信息及人口、能源消耗等动态信息的城市智慧能源管理服务系统,促进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与城市开发建设管理深度融合,优化城市运营管理策略,提高城市绿色低碳运营管理水平。一、推动建筑用能清洁化低碳化因地制宜推进可再生能源的深度及复合应用,探索在具备资源利用条件的区域强制推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技术的措施。强化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项目实施质量,促进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充分发挥电力在建筑终端消费清洁性、可实用性、便捷性优势,在城市大型商场、办公楼、酒店、机场、航站楼等建筑推广应用热泵、冷蓄冷空调、蓄热电锅炉等。围绕建筑能源清洁、低碳、高效利用目标,在建筑空调、生活热水、炊事等运能领域推广高效电气化应用技术与设备。一、强化既有建筑改造与功能提升与商场、医院、学校、酒店和机关办公建筑为重点,推动暨公共建筑由单一型的节能改造向综合型的绿色化改造转变,探索利用绿色金融及其他多元化融资支持政策,推动公共建筑绿色化改造的市场化机制。推动建立公共建筑运行调试制度。在尊重民意的基础上,积极开展既有居住建设节能改造,提高用能效率和室内舒适度。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探索节能改造与小区公共环境整治、适老设施改造、基础设施和建筑使用功能提升改造统筹推进的节能宜居综合改造模式,探索经济适用、绿色环保的技术路线,结合海绵城市建设等工作,统筹推动既有居住建筑节水改造。一、加强绿色建筑运行管理加强绿色建筑运行管理,提高绿色建筑设施、设备运行效率。推行绿色物业管理模式,结合产权、功能和运营特点,将绿色建筑日常运行要求纳入物业管理内容。建立绿色建筑用户评价和反馈机制,定期开展绿色建筑运营评估和用户满意度调查,不断优化提升绿色建筑运营水平。二、加大绿色建材应用力度加快推动绿色建材评价认证制度,引导绿色建材评价向绿色建材认证转变,打造绿色建材产业化示范基地。建立绿色建材采信机制,开发绿色建材采信应用数据平台,实现绿色建材信息采集、共享、可追溯等功能,提高绿色建材物流信息化和供应链协同水平。强化绿色建材推广应用,完善绿色建材和绿色建筑政府采购需求标准、政策措施体系和工作机制。将绿色建材应用要求纳入绿色建材相关标准,严格落实全市绿色建材应用比例核算制度,将绿色建材应用比例及应用情况作为建筑能效(绿色建筑)测评重点核查内容,促进绿色建材规模化规范化应用。八、促进建筑能源供需协同发展推动建筑能源需求环节与能源供应及输配环节进行响应、互动,提升能源链条整体效率。会同能源管理部门推动区域建筑能效提升,推广基于建筑用户能源需求及负荷预测的区域能源综合规划,以需定供,提高能源综合利用效率和能源基础设施投资效益。开展城市新区、功能园区、建筑群等整体参与的电力需求响应试点,利用建筑用能监测数据合理引导建筑用户电力需求,积极参与调峰,培育智慧用能新模式。九、开展碳达峰碳中和研究及工程示范研究制定我市面向2030年、2060年的建筑行业碳达峰及碳综合发展路线图,并与五年规划、年度计划等做好衔接。开展近零能耗、低碳(零碳)建筑工程师范。完善建筑规划、设计、建设、运行、改造过程中碳排放控制标准、技术及产业支持体系,推动建筑行业低碳发展的制度创新、技术创新和工程创新。研究建筑活动碳排放清单编制方法,探索实施建筑碳排放评价标识制度。第四章 保障措施一、健全政策法规按照《重庆市建筑节能条例》的规定,采取自愿、激励、强制等不同推进思路,进一步完善促进绿色建筑工作的配套政策。探索绿色建筑立法,对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措措施进行补充完善,对发展绿色建材提出要求,对落实激励机制进行明确,对各级政府加强绿色建筑知识宣传教育工作的责任进行强化,对违反绿色建筑有关强制要求的行为进行处罚。同时,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确保绿色建筑法律法规落到实处。探索工程咨询、能效测评、评价标识等第三方机构参与绿色建筑监管的制度设计。对大型公共建筑、政府投资与公共投公共建筑项目,探索开展建筑及建筑用能系统设计方案专项评估。二、加大政策激励强化工作联动机制,发展改革部门引导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筑项目执行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开展近零能耗、低碳(零碳)建筑示范,将其增量成本计入建设成本。会同发展改革、财政、税务等部门依据《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研究落实我市绿色建筑、绿色生态住宅小区项目和绿色建材企业纳入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设立专项资金,用于绿色建筑监管、关键技术研究、技术标准制定与宣传、高星级绿色建筑发展、绿色建材推广应用、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公共建筑能耗统计、能源审计及能效公示、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与监测平台、监控设施的运行维护等。三、发展绿色金融在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实验区的框架下,积极推进绿色金融与绿色建筑融合发展,探索绿色建筑领域贴标融资产品、绿色建筑综合或专项性能保险、绿色住房按揭贷款等,探索建立财政资金参与的绿色融资的风险补偿机制,引导银行保险业金融机构对购买绿色住宅的消费者在购房贷款利率上给予适当优惠,引导消费者购买绿色建筑,创设绿色建筑消费贷款等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鼓励银行机构对政府绿色建材采购等各类绿色建材消费给予差异化的绿色融资支持。四、推进技术创新加大地方标准、图集及施工工法的编制力度、逐步完善我市绿色建筑地方标准技术体系。积极培育具有更高水平的团体标准和国家行业标准,推动建筑业绿色发展和供给侧改革。鼓励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产学研”相结合的研发模式,开展关键技术研发,加强先进技术和工艺的引进、消化、吸收和再创新,进一步完善墙体保温路技术路线,推广应用自然通风、室内除湿、自然采光,隔声降噪、建筑遮阳、雨水利用、余热利用、水源热泵等空气源热泵技术等可再生能源,促进我市绿色建筑高品质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品质需求。五、加强数据赋能完善民用建筑能源资源消耗统计报表制度,规范统计数据填报和审核机制,增强统计数据的准确性、适用性和可靠性。加强供水、燃气、电力等统计数据共享机制,通过整合、分析挖掘数据应用价值,发挥统计数据决策支撑和市场服务作用,指导建筑业主及第三方服务机构对建筑用能系统实施精准化运行与改造。推动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与应用,完善我市建筑能耗监管平台,加强能耗监测数据分析应用,分类制定完善各类型公共建筑能耗限额,率先在公共机构领域推动实施能耗限额或定额。依托能耗统计、能源审计、能耗监测等数据信息,建立和完善面向政府、建筑业主、金融机构等相关方的公共建筑能耗信息服务平台。开展能耗信息公示及披露试点,引导各区县(自治县)分类制定公共建筑用能(用电)限额指标,划定公共建筑合理用能区间。第五章   规划实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党对绿色建筑工作的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与习近平主席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绝对一致,坚定不移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牢固树立绿色发展政绩观,引导和推动各区县(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将践行绿色发展理念,转化为推进绿色建筑发展的具体行动。健全推动绿色建筑工作协调机制,建立由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经济信息委、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市机关事务管理部、中国银行保险监管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等部门参与的议事协调机制,加强综合统筹和工作协调,按照职责分工,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指导各区县(自治区)编制实施计划,组织落实好各项专项工作,形成合力,协同推进。强化目标责任,将绿色建筑相关目标任务完成措施落实情况作为各区县(自治区)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情况和“双控”目标责任等相关评价考核的依据。二、引导公众参与充分发挥社会各方力量,开展形式多样的绿色建筑宣传活动,结合基于互联网的新媒体传播方式和“全民节能行动”“节能宣传周”等活动,向社会公众广泛开展绿色建筑发展新闻宣传、政策解读和教育普及,编制发布小区居民绿色生活行为指导手册,引导用户用好各类绿色设施,合理控制室内采暖空调温度,推动转变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逐步形成全社会的普遍共识和基本价值观,促进公众参与绿色建筑相关活动。强化绿色建筑设计、施工、管理、评价等从业人员培训,将相关政策、技术、标准等纳入建设工程注册执业人员继续教育内容,提高从业人员实施能力。发挥街道、社区等基层组织作用,积极组织群众参与,通过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促进老旧小区高质量高效率改造。三、严格监督管理市场监管、工商、住房城乡建设、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要加强建材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监管和稽查,防止不合格的建材产品进入市场。在工程项目规划审查。施工图设计审查中加强新建绿色建筑相关审查内容,对未通过审查的项目不予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严格设计变更管理。加强施工过程监管,督促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和标准开工建设,严把建筑能效(绿色建筑)测评关。项目建设单位应在工程施工现场明确建筑节能、节水等性能指标。严格按绿色建筑及其指标要求进行竣工验收,对不符合相关标准或不能实现项目预期节能目标的,不得通过验收。组织开展绿色建筑专项督查,强化大型公共建筑绿色建筑标准执行情况审查,严肃查处违反工程建设标准、建筑材料不达标、不按规定公示性能指标等行为。执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推进“互联网+监管”等新的监管模式,确保我市绿色建筑各阶段的实施质量。推广绿色住宅使用者监督机制。完善绿色住宅购房人验房指南,适时将住宅绿色性能和全装修质量相关指标纳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引导绿色住宅开发建设单位配合购房人做好验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