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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新闻

四川│成都市明确:80%装配式,新建建筑原则上全部执行装配式建筑要求

  • 2021-08-29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推进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助力建设高品质生活宜居地的实施意见成办发〔2021〕81号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发展绿色建筑的决策部署,大力推进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积极落实碳达峰碳中和要求,助力成都建设高品质生活宜居地,经市政府同意,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建设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为统领,以高质量发展为导向,以促进成都率先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为目标,以做强做优绿色建筑产业生态圈为支撑,全面推行绿色规划、绿色设计、绿色建设、绿色生活,构建绿色社区聚落,完善绿色城市体系,创造绿色应用场景,厚植成都建设便捷化、均衡化、绿色化的高品质生活宜居地新优势,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二、总体目标(一)全面发展绿色建筑。到2025年,全市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一星级及以上标准;全市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的新建农民集中居住区、新建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筑100%执行绿色建筑基本级及以上标准;全市城镇新建民用建筑执行不低于70%节能标准;与老旧小区改造同步实施老旧建筑的节能、减排、节水、降噪等绿色化改造,同步改造率达到80%以上。 (二)全面推行绿色建造技术。到2025年,装配式建筑占当年城镇新建建筑比例达到80%;绿色建材应用比例不低于60%;建成区50%以上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 (三)全面发展绿色建筑产业集群。到2025年,基本建成绿色建筑施工、绿色建筑相关制造业、绿色建筑相关服务业组成的万亿级绿色建筑产业集群,其中绿色建筑施工的总产值力争突破8000亿元,绿色建筑相关制造业和绿色建筑相关服务业营业收入分别达到2000亿元以上。(四)全面构建绿色生产生活场景。到2025年,中心城区建成区职住实现平衡适宜,适龄就业人口平均通勤时间缩减到35分钟,45%适龄就业人口实现30分钟内通勤,绿色交通分担率达到70%,打造美好公园社区500个。三、主要任务  (一)实施高标准引领示范,推进绿色建筑提标扩面成势1.健全绿色建筑管理机制。推动出台成都市绿色建筑促进条例,建立完善在土地出让、立项批复、施工图审查、施工及竣工验收等阶段进行管控的绿色建筑管理制度,加强绿色建筑日常运行监测管理。加快推进绿色建筑标识管理,支持企业申报国家和国际绿色建筑标识认证。2.提升绿色建筑能效水平。提高建筑节能标准,鼓励发展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零能耗建筑。与老旧小区改造同步实施老旧建筑节能、减排、节水、降噪、雨污分流和管网改造等绿色化改造。积极推广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空气源与地源热泵等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以及围护结构保温隔热、雨水回收利用等节能、节水技术应用。发布公共建筑能耗限额,制定公共建筑年度用能监测、公示制度。制定农房节能改造技术图集和指南。3.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提高建筑装配率,2021年起,全市城镇新建建筑原则上全部执行装配式建筑要求,单体或平均装配率不低于40%,其中政府投资项目以及总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以上的居住建筑项目、居住建筑部分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以上的混合类项目,装配率不低于50%。市政项目除必须现浇的部分外,全部采用装配式方式建设,轨道交通项目盾构区间采用装配式方式建设。大力发展装配式装修,实施管线、厨卫、吊顶、墙体等一体化集成技术。建立装配式部品部件生产及装配式应用项目的质量管理体系,构建信息追溯与企业信用管理机制。4.扩大绿色建材应用范围。配合发布绿色建材推广应用目录,开展绿色建材星级评价和推广应用试点示范,打造绿色建材品牌。建立健全绿色建材采信选用机制,政府投资工程、社会投资重点工程项目率先选用绿色建材。完善绿色建材评价与信息管理系统,建立绿色建材数据库和信息采集、共享制度,建立绿色建材第三方信息发布机制。5.推进建筑垃圾循环利用。推动建筑垃圾源头减量,明确建设各阶段建筑垃圾排放标准,实行建筑垃圾分类排放,开展建筑垃圾“零排放”试点项目建设。加强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利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研发,推动建筑垃圾分类集中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倡导各类建设工程项目就近就便对建筑垃圾进行综合利用,逐步提高建筑垃圾再生材料及其构件产品的使用比例。(二)推行绿色建造技术,构建全寿命周期建设管理体系1.构建数字化设计体系。加快推进数字设计基础平台和系统应用,统筹建筑设计各专业及部品部件、装配施工、装饰装修,推动一体化集成设计。开展部品部件标准化建筑信息模型(BIM)建设,构建装配式部品部件BIM资源库,推动装配式部品部件模数化、标准化。2.推广智能化建造体系。加大建筑机器人、智能控制造楼机等一体化施工智能建造设备的推广应用力度,构建全产业链融合一体的智能建造体系。引导施工单位研发与精益化施工相适应的部品部件吊装、运输与堆放、部品部件连接等施工工艺工法,提升现场施工工业化水平。编制成都市绿色建造技术导则,完善与绿色建造相适应的精益化施工组织方式,打造一批绿色智慧示范工地。培育一批具有智能建造系统解决方案能力的工程总承包企业,鼓励龙头企业发展系统化集成设计、智能化生产、智能化施工、智慧化监管、智慧化运维等全产业链融合新业态。3.打造智慧化运维管理体系。以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为基础,汇聚时空基础数据、资源调查数据、规划管控数据、公共专题数据等城市基础数据[地理信息系统(GIS)类],城市部件数据、工程建设项目三维数据模型等物理形态数据(BIM类)和城市感知数据、社会大数据等物联网动态数据[物联网(IoT)类],打造智慧化多维感知体系。加强地下管线和地下综合管廊系统化智能运营和管理,推进市政设施智慧化升级改造和管理,加快建立“互联网+监管”的建筑用能管理机制。以“新城建”对接“新基建”,推动数字城市和物理城市同步规划、同步建设。以城市体检平台和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为基础,提升城市运行监测水平,构建数据化、可视化、智慧化管理机制。(三)发展绿色建筑产业集群,推动建筑业转型升级1.夯实绿色建筑产业发展基础。在武侯区、龙泉驿区分别布局建筑服务业产业社区和建筑装备生产产业社区,在简阳市、金堂县布局建筑制造业产业社区的基础上,加快推进绿色建筑相关产业功能区建设。构建完善产学研用相结合的产业发展创新体系,支持各类创新主体建设绿色建筑产学研联合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开展新技术新产品研发。建立绿色建筑产业研究院,统筹大型企业集团、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等单位,建立绿色建筑产业联盟。积极配合定期发布成熟绿色建筑技术目录,开展重大科技应用示范,发挥重点项目以及大型项目示范引领作用,开放拓展应用场景。2.推进建筑相关制造业创新发展。加快推进建筑节能、建筑节水、可再生能源、建筑智能化、一体化集成、装配式装修等绿色环保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设备发展。推动研制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关键核心技术和产品。大力发展中大型塔式起重机、成套自动化部品部件生产设备等高端建筑机械和智能设备。支持利用农作物秸秆、竹纤维、木屑等发展生物质建材。丰富可再生能源技术应用场景,促进太阳能相关产业与绿色建筑一体化发展,鼓励利用工业建筑、公共建筑屋顶等资源实施分布式光伏发电。3.推进建筑相关服务业集成发展。建立研发、设计、检验检测、标准、认证等服务平台,鼓励发展绿色建筑研究开发、技术转移、创新孵化、知识产权、科技咨询等服务业。搭建绿色建筑要素市场交易电子商务平台,打造集仓储、展示、交易、物流于一体的建材综合市场。支持打造绿色建筑服务业专业特色楼宇。大力开展绿色建筑国际合作,组织举办区域化、国际化的建筑展会,打造绿色建筑国际博览会。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开发适合绿色建筑特点的绿色金融产品。(四)营造绿色城市场景,发展绿色生产生活方式1.打造绿色集约的居住生活场景。多维度完善美好公园社区规划和建设导则,构建绿色居家、绿色出行、绿色公共空间格局,打造绿色生态小区。在城市更新、轨道交通场站综合开发(TOD)、地下空间开发、新区建设中,推进零碳建筑等示范项目建设。开展绿色生态城区建设试点,全市公园城市示范片区建设原则上应全部按照绿色生态城区标准建设。综合考虑职住比、产居比、轨道覆盖率、公服配套率等因素,全面构建“15分钟公服圈”。2.打造绿色便捷的交通通勤场景。全面构建“轨道+公交+慢行”的绿色交通体系,丰富市民多元化绿色出行选择,以职住平衡理念优化单中心交通聚集格局,深入推进轨道交通“四网融合”,发展多制式轨道交通,加速地铁线网加密、延伸和轨道公交一体化换乘,增强绿色交通分担能力。结合城市规划建设,布局新能源充电桩、充电站,提升新能源安全供给能力和保障水平。3.打造绿色高效的生产场景。以产业功能区和产业社区为载体,坚持整体策划、连片打造、系统集成,推动生态、形态、景观、经济价值融合,促进人、城、境、业高度融合统一。以健康、舒适、绿色为导向,优化地下空间环境,推动地下空间从支撑城市运行的单一功能向多元复合功能转变。4.打造绿色宜人的休憩场景。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推进园林绿化提档升级,以重大生态项目为纽带,结合公园和绿道建设,推动文商旅体高度融合,创构生态投资和价值转化的新范式,构建“景观化、景区化、可进入、可参与”的活力游憩场景。  四、支持政策(一)在满足国家、省、市相关标准和城乡规划要求的前提下,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的建筑物外墙保温层的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首层架空部分作为绿化、停车、通道等公共活动使用的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二)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实施屋顶绿化、垂直绿化的,按一定比例折算附属绿地面积,折算计入绿地率。(三)设立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资金,对高星级(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A级及以上标准装配式建筑等示范项目和获奖项目予以奖励。用好现行政策支持绿色建筑发展,将绿色建筑发展纳入我市科技、人才、产业等政策支持范围。用好国家绿色发展基金,以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方式设立成都市绿色建筑发展基金。(四)发挥政府采购的示范引领作用,在政府采购工程中试点推广绿色建材应用,探索选择部分通用类绿色建材实施批量集中采购。(五)A级及以上标准装配式建筑项目支持采用装配式建筑工程总承包模式(EMPC)进行招标,支持建设单位与供应商建立直接合同关系,减少总包、分包等中间环节。(六)制定成都市BIM技术应用费用计价参考,政府投资项目BIM技术应用费用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中单独计列。(七)鼓励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研究开发绿色建筑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相关研发费用可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税前加计扣除等优惠。对实施绿色建筑项目企业和经认定的新型墙体材料、废物利用比例符合要求的资源综合利用建材,按规定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八)鼓励金融机构将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等建筑项目纳入绿色金融重点支持范围,引导和支持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和企业发行绿色债券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建筑项目。(九)将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等建筑项目纳入商品住房“限房价、定品质、竞地价”统筹考虑,建立房价地价品质联动机制。(十)通过验收的高星级(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A级及以上标准装配式建筑等建筑项目获得市级以上行政机关或依法设立的群团组织合规设立的表彰、奖励或被评为示范项目的,其建设、设计、施工单位可获得建筑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加分。项目取得绿色建筑标识认证并继续开展绿色建筑业务的建设、设计、施工单位,在资质升级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或加分。推动绿色信用信息向征信系统、征信机构开放,并与工程项目招投标挂钩。五、保障措施(一)强化组织协调。健全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统筹协调机制,市级相关部门和各区(市)县按照职能职责,制定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分工,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二)强化多元供给。坚持政府主导、市场主体、商业化逻辑,充分利用城市机会清单、“场景营城产品赋能”“双千”发布会等平台动态发布绿色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应用场景和投资机会清单,积极引导多元化市场主体参与绿色建筑发展。(三)强化监测评估。建立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全产业链条、全寿命周期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健全统计机制,加强监测分析。建立绿色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评估指标体系,定期开展建筑业发展质量评估,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四)强化监督管理。建立绿色建筑全过程监管机制,推进绿色建筑相关标准规范在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各审批阶段落实。(五)强化督促落实。将绿色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纳入全市目标考核体系,加强对市级相关部门和各区(市)县的督导考核,及时通报相关情况,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六)强化宣传引导。创新宣传形式和载体,利用专题培训、专家讲座等多种形式宣讲解读相关政策,定期编制绿色建筑典型项目案例集,提高社会各界对绿色建筑的认同度,营造良好氛围。  本实施意见自2021年9月2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8月24日……

山西│21%装配式,沁源县政府通知开展绿色建筑专项行动

  • 2021-07-25

沁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绿色建筑专项行动的通知沁政办发〔2021〕31号各乡、镇人民政府,沁源经开区管委会,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城乡建设模式和建筑业发展模式转变,着力推动致力于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的节能建筑,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根据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绿色建筑专项行动的通知》(长政办发电〔2020〕31号)要求,县政府决定在全县开展绿色建筑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以降低建筑领域能源资源消耗、减少污染,为人民群众提供高质量建筑产品为核心,深入开展绿色建筑专项行动,提升建筑领域绿色低碳发展水平,推动建筑领域“四化”发展。  二、主要目标  1、绿色建筑全面发展。全县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新建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执行率100%,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50%。2021年,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50%。2022年,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60%。绿色建筑集中示范区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2、装配式建筑稳步推进。2021年全县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15%。2022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21%。  3、开展绿色建筑创新示范。开展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超低能耗建筑、绿色建造试点示范,引导建筑业向绿色创新转型发展。  三、重点任务  (一)提升建筑能效  开展建筑能效提升工程,新建居住建筑能效再提30%,全面实施居住建筑节能75%标准。大力推广保温结构一体化技术,推行住宅全装修。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继续做好太阳能光热应用,要求新建的12层及以下居住建筑和有生活热水需求的医院、学校等公共建筑强制推广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试点推进光伏、空气源热泵、浅层、中深层地热能供热项。结合清洁取暖和老旧小区改造,统筹推进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持续开展节能型机关、校园、医院建设,推动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  (二)降低建筑运行能耗  加强绿色建筑运行管理,积极采用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引导用户合理控制室内温度,降低建筑运行能耗。加强公共建筑能耗动态监测平台建设管理,扩大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覆盖范围,做好民用建筑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及时收集数据,提高统计数据报送质量。逐步将本地区所有重点用能建筑和政府办公建筑纳入能耗监测。  (三)推广绿色建筑  提高绿色建筑发展规模和水平。城镇新建建筑继续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其中,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要执行一星级及以上标准。鼓励其它项目按照高星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明确绿色建筑示范区范围,加快推进绿色建筑集中示范区建设,示范区内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要达到30%。设计单位应编制《绿色建筑设计专篇》,施工建造实施时,控制项应满足《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要求,建筑安全耐久、健康舒适、生活便利、资源节约(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环境宜居等方面的综合性能,最大限度地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质量建筑。  沁源县绿色建筑集中示范区范围位于县城主城区,范围东邻县城东环路,西至县城西环路,南邻县城南环路,北至县城北环路,规划用地面积5.46平方公里。  (四)提高装配式建筑水平  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加快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和项目建设。鼓励大型公共建筑采用钢结构,开展钢结构装配式住宅试点。鼓励混凝土结构住宅项目采用预制水平构件,按照先水平后竖向的原则,逐步提高装配率水平。  (五)推行绿色建造  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建设全过程。在项目策划、建筑设计、材料选用、施工建造、运营维护各阶段进行全过程绿色统筹。工程初步设计方案要明确绿色建筑、装配式、超低能耗等建筑节能目标要求。施工图设计文件要编制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专篇,装配式建筑要对装配率进行预评价。施工组织设计要综合应用“四节一环保”技术,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项目要优先选用绿色建材。  (六)推行智慧建造  加大建设、勘察、设计、施工、运营维护等各阶段BIM应用深度和广度,推广BIM技术在建筑全生命周期的集成应用,探索可视化设计与交付。积极推广智慧工地,增强BIM、大数据、智能化、移动通信、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技术集成应用能力,对工地用工、安全生产、现场作业、环境保护等情况进行动态监管。  (七)开展绿色建筑创新示范  积极引导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超低能耗建筑及绿色建造项目开展技术创新,力争在全生命周期BIM、铝模板、装配式、绿色建造及基于5G移动互联网的智能化管理等技术应用方面达到先进水平。  (八)培育科技领军型企业  发挥企业推动能源革命的主体作用,推动建筑业由传统粗放向绿色高质量转型发展。引导企业加大绿色技术创新及研发投入,积极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积极参与绿色建筑创新示范项目建设,强化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市场竞争力,注重研发科技成果,开展绿色建造,创建优质工程。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绿色建筑专项行动工作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的沁源县绿色建筑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组织、协调、推进全县绿色建筑专项行动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沁源经开区管委会、县直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绿色建筑工作,细化工作举措,强化资金保障,确保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二)强化协调配合。各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加强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切实做好绿色建筑各项工作。县住建局根据省、市对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的任务要求,针对不同区域、不同功能的建设项目提出相应的建设标准或要求,县自然资源局将要求或标准纳入规划设计条件中。县行政审批局要严格审核建筑节能、绿色建筑标准执行情况、装配率预评价等内容。同时,县住建局要对取得施工许可的建筑工程,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采取日常检查和双随机检查等多种方式,强化监督执法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落实整改,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记入企业诚信档案,项目竣工验收时,要对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等执行情况一并进行验收。  (三)完善激励机制。鼓励房地产开发、设计、施工、材料生产等企业及人员积极参与绿色建筑创新示范,工作业绩作为建筑业、房地产开发、勘察设计、材料生产等企业动态考核、诚信评价的重要依据。积极设立建筑节能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绿色建筑及绿色建筑集中示范区建设、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建筑工业化、基础能力建设等工作。鼓励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的发展,对于符合绿色建筑一星级及以上或采用装配式技术的建设项目,开辟绿色审批通道。鼓励新建居住建筑项目采用一层架空设计,用于绿化、公共活动等用途,在符合限高要求条件下,架空部分不计入容积率。  (四)加强督促考核。县政府将定期对各乡(镇)工作推进情况和成效进行监督指导,对完成情况好的给予通报表扬,对落实绿色建筑行动重点任务措施不力的通报批评。对不作为、慢作为、落实不到位的,县政府将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1.沁源县绿色建筑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2.绿色建筑创新示范技术指导清单(试行)   沁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9日绿色建筑创新示范技术指导清单(试行)……

四川│全建筑装配!七部门印发成都市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计划

  • 2021-05-30

关于印发成都市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计划的通知各区(市)县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教育、司法、市场监督管理、机关事务管理主管部门∶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7部门《关于印发绿色建筑创建行动方案的通知》(建标〔2020〕65号)、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9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建行规〔2020〕17号)要求,决定开展绿色建筑创建行动。现将《成都市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计划》印发你们,望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成都市教育局成都市司法局 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成都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1年5月27日成都市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计划为推动我市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7部门《关于印发绿色建筑创建行动方案的通知》(建标〔2020〕65号)、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9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建行规〔2020〕17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及成都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建设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为统领,以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为发展导向,结合"幸福美好生活十大工程",全面推进绿色建筑,将发展绿色建筑作为实现建筑领域碳达峰、碳中和重要措施,推动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为全市率先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目标提供支撑。二、主要目标"十四五"期间,建立较为完善的绿色建筑政策法规体系、行政监管体系、技术支撑体系、市场服务体系,绿色建筑实施规模稳步增长,星级绿色建筑持续增加,全市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要求。到2022年,当年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占比不低于70%;到"十四五"末,全市建筑绿色品质和住用舒适度不断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建设方式实现绿色可持续发展,发挥更大生态环境效应。三、重点任务(一)全面提升绿色要求自2021年7月1日起(以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或完成自审承诺时间为准),全市城镇新建建筑(含民用、工业建筑)项目全面落实以下绿色建筑要求。1.民用建筑项目全市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应至少满足《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基本级要求,其中;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居住建筑项目;四川天府新区、成都东部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范围内的所有公共建筑、居住建筑项目;地上总建筑面积大于2万平方米(含)的公共建筑项目;地上总建筑面积大于10万平方米(含)的居住建筑项目,应至少满足一星级要求。政府投资且地上总建筑面积大于2万平方米(含)的公共建筑项目;地上总建筑面积大于5万平方米(含)的公共建筑项目应至少满足二星级要求。建筑高度超过150米(含)的公共建筑项目;单体建筑面积大于20万平方米(含)的公共建筑项目;市级及以上重大项目原则上应满足三星级要求。同时含有公共建筑、居住建筑的综合类项目,公共建筑部分和居住建筑部分分别对应单一公共建筑项目、居住建筑项目标准执行。鼓励各区(市)县结合实际,制定更高的绿色建筑执行等级要求。2.工业建筑项目全市城镇新建工业建筑项目应至少满足《绿色工业建筑评价标准》(GB/T50878-2013)一星级要求,其中∶总建筑面积大于2万平方米(含)的项目应至少满足二星级要求,总建筑面积大于5万平方米(含)的项目原则上应满足三星级要求。(二)健全法规标准体系起草《成都市绿色建筑促进条例》,明确各方主体责任,强化全寿命期监管,引导新技术推广应用,出台绿色建筑竣工验收、标识管理、激励支持等有关配套政策文件。修订《成都市建筑绿色设计施工图审查技术要点》,落实《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绿色工业建筑评价标准》(GB/T50878)《四川省民用绿色建筑设计施工图阶段审查技术要点(试行)》有关要求,结合成都市实际提升健康、能效、舒适、绿色等性能,提高绿色建筑建设品质。(三)强化全过程管理土地出让阶段,在《(招拍挂)建设条件通知书》中明确绿色建筑执行等级要求。设计阶段,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文件应符合绿色建筑相关要求;施工图设计文件应编制绿色建筑设计专篇并实行专项审查,自审项目应在自审承诺书中明确符合绿色建筑要求的内容,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出具审查合格书或通过自审。施工阶段,严格按图施工,确保绿色建筑设计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予以落实;加强设计变更管理,把涉及绿色建筑相关内容的变更纳入重大设计变更;严格竣工验收管理,落实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专项验收要求。运营阶段,每年统计绿色建筑标识项目年度运行主要指标,加强运行指标与审报绿色建筑星级指标核香比对;加快建立"互联网+监管"的建筑用能管理机制,升级完善"成都市公共建筑能耗监测信息化系统",至2025年纳入系统进行在线监测的公共建筑不少于200栋,年综合能耗1000吨标准煤以上的公共建筑能耗在线监测覆盖率达到100%,全市范围新建绿色建筑建成后全部纳入监测系统进行在线监测,促进建筑全生命周期节能减排。(四)规范标识评价管理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四川省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实施细则》,各区(市)县住建部门负责一星级绿色建筑的初审、推荐,市住建局负责一星级绿色建筑认定和二星级绿色建筑的初审、推荐。制定《成都市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规范评审流程,统一评审尺度,有序开展绿色建筑标识评价。建立以国家绿色建筑标识为主的开放式评价体系,鼓励相关主体积极开展国家绿色建筑标识评价,开放申报国际绿色建筑标识认证。(五)推动能效水效提升城镇新建民用建筑严格落实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在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建筑节能65%设计标准的基础上,制定《成都市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技术导则》,进一步提升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加强建筑节能材料、设备工程应用监管;严格落实现行节水设计标准,推广使用节水型卫生器具和用水设备;严格执行建筑雨水利用设施设备建设要求;新(改)扩建民用建筑项目应进行海绵城市专项设计;除医疗建筑和生化实验室等排放有毒、有害污废水的建筑外,单体建筑面积大于2万平方米(含)的新建公共建筑应安装建筑中水利用设施。(六)推进绿色化改造大力实施包含建筑节能、减排、节水、降噪、雨污分流和管网改造等内容的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到2025年,力争老旧建筑绿色化改造的启动率达到80%以上;全市完成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不少于200万平方米,实施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改造比例不低于40%、节能率不低于15%;鼓励有条件的既有建筑按照绿色建筑标准实施绿色化改造。发布基于大数据分析的公共建筑能耗限额。研究制定公共建筑年度用能审计、公示制度,积极推行专业化用能管理、节能改造。(七)开展试点示范结合疫情防控和成都市实际,鼓励市场主体开展"绿色建筑+健康"设计,进一步提高建筑室内空气、水质、隔声等健康性能指标;鼓励建设高星级绿色建筑;选择适宜项目开展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试点示范,总结实施经验,推广适宜技术措施。支持天府新区天府总部商务核心区集中供能项目建设。(八)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以推进装配式建筑应用为抓手,推动建造方式绿色转型。以结构装配化向全建筑装配化升级为导向,进一步提升装配率水平,形成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装配化施工、集成化应用和全生命周期智能化管理。以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为手段,完善符合成都实际的装配式建筑政策体系、技术体系、监管体系和人才培育体系,形成良好市场机制和发展环境。以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为重点,打造装配式建筑全产业链集群,辐射带动上下游协同发展。(九)加强技术材料推广应用加大国家、四川省绿色建筑技术推广力度。鼓励市场主体组建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基地,引导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联合建立技术创新联盟。大力发展绿色建材,绿色建材使用比例应不低于国家、四川省和成都市相关要求,鼓励优先使用资源化利用工业固体废弃物的绿色建材。加大光伏、光热等太阳能技术、浅层地温能技术、中水(雨水)利用技术、直饮水技术、自然采光通风、高效空调、带热回收新风系统等绿色技术推广应用。推广适宜本市的楼宇智能化产品、室内环境产品、透水产品、高效节能照明产品等绿色产品。四、工作分工各区(市)县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交流,搞好协同配合,推动各项重点任务落地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拟制创建行动实施计划,牵头推进创建行动实施。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引导政府投资项目执行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对由住建部门明文认定的执行绿色建筑等级的建设项目,相关费用可计入工程总投资。经济和信息化部门负责指导装配式建筑的部品部件生产企业规范化管理规模化生产,指导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加强绿色工作建设。教育部门负责引导绿色校园创建中绿色建筑、节能材料的利用。司法行政部门负责组织起草法规草案、政府规章。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绿色建材产品认证机构及其认证活动监管。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负责公共机构绿色建筑创建和节能监管。五、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市)县要充分认识绿色建筑创建行动的重要意义,做好工作统筹和协调,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编制本地区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计划,并于2021年6月底前报市住建局。(二)争取金融支持。各区(市)县要充分利用绿色金融支持绿色建筑的有关政策,引导符合条件的建设项目主体申请绿色贷款、发行绿色债券和基金等绿色金融服务,推动绿色金融支持绿色建筑发展。(三)做好监督考核。市住建局将会同有关部门按照本计划,对各区(市)县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工作落实情况和取得成效开展年度总结评估,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各区(市)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统计、监督检查等制度,定期分析发展形势,评价创建行动成效。并干每年10月30日前形成年度报告报市住建局。(四)加大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介,结合全国低碳日、节能宣传周等时机,采取多种形式,宣传绿色建筑知识,营造绿色低碳发展的浓厚氛围,引导群众用好各类绿色设施,合理控制室内采暖空调温度,推动形成绿色生活方式。发挥街道、社区等基层组织作用,积极组织群众参与,通过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营造有利于绿色建筑创建的社会氛围。本计划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2021年5月27日印发……

35%装配式,江苏镇江印发建筑产业现代化2021年工作要点

  • 2021-05-10

关于印发《全市建筑产业现代化202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市、区住建局,镇江新区城乡建设局、镇江高新区建设和交通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全市建筑产业现代化2021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1年4月25日  全市建筑产业现代化2021年工作要点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全市建筑产业现代化工作深化推动的关键一年,做好全市建筑产业现代化工作意义重大。各市、区建设主管部门要立足新发展阶段,坚定新发展理念,以加快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为指引,明确发展目标,完善激励政策,稳步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不断提升建造水平和建筑品质,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和高质量发展。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科学制定发展规划。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快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意见》《江苏省“十四五”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规划》《推进碳达峰目标下绿色城乡建设的指导意见》《江苏省“十四五”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专项规划》,编制镇江市“十四五”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专项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各市、区依据属地实际情况编制本地区“十四五”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专项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确定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实施范围。2021年,全市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同期新开工建筑面积比例达35%。 二、大力发展装配化装修。各市、区建设主管部门依据江苏省装配式装修技术标准、图集,落实市建筑产业现代化推进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明确2021-2023年我市建筑产业现代化主要技术指标的通知》要求,积极推动装配化装修技术在成品住房、装配式建筑开发建设中的应用,大力推进住房设计、施工和装修一体化,引导开发企业采用标准化、模块化和干法作业等装配化装修技术,推广整体厨卫、装修部品和设备管线集成化的技术应用,加快提高新开工装配化装修成品住房比例。 三、严格质量安全管理。突出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将装配式建筑指标纳入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管理,强化部品部件进场、吊装安装、节点连接、密封防水等关键部位和工序质量安全管控,落实现场检测相关制度,进一步压实参建各方质量主体责任。加强PC构件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修订完善《关于对装配式建筑PC构件生产供应单位生产技术能力实行登记管理的通知》,支持行业协会参与对构件和部品生产企业综合评价,增强企业自律意识,促进健康发展。 四、突出示范带动。结合高品质绿色建筑等项目建设,不断提升省、市级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创建水平。积极推动装配式建造适宜技术在市政、村镇建设等领域的试点示范和推广应用。支持符合条件的省、市级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基地开展生产设备、施工设备智能化升级,加快与高端制造业融合发展。进一步加强市场主体培育,支持设计研发、构件生产、集成应用等示范基地联动合作,建立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协同技术创新体联合体,推动建筑领域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新工艺创新发展。 五、做好装配式建筑综合评定。落实省建筑产业现代化推进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装配式建筑综合评定的通知》要求,积极开展本地区装配式建筑综合评定,推行告知承诺制。完善评定结果应用机制,各市、区建设主管部门应将装配式建筑综合评定结果作为装配式建筑工程招投标、商品房预售、重污染天气施工工地应急管控豁免、示范项目申报、评优评奖等相关政策执行的重要参考。各市、区建设主管部门应及时督促相关单位将纳入省年度目标任务的项目录入江苏省绿色建筑综合服务平台及江苏省建筑产业现代化管理信息平台,市住建局将随机对公开评定结果的装配式建筑项目进行抽查,结果定期向社会通报。 六、增补建筑产业现代化专家库成员。充分发挥业内专家的决策咨询和技术服务作用,优化结构,增选部分镇江市建筑产业现代化专家库专家,参与装配式建筑项目审查、论证、检查、验收等工作,共同推动我市建筑产业现代化高质量发展。 七、推动产业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本地高校的资源优势,依托省级建筑产业现代化实训基地、校企联合实训基地,持续开展装配式建筑从业人员职业能力培训,开展装配式建筑技术竞赛,大力培育适应装配式建筑发展要求的技术人才队伍和现场施工队伍,完善装配式建筑产业工人职业能力培训考核体系,深入推进装配式建筑关键岗位持证上岗制度。 八、加强技术创新与应用。鼓励建设项目搭建设计、施工、生产、运维等全过程BIM运用平台,推行BIM技术和BIM咨询专项服务。推动建立基于互联网的项目多方协同管理平台,创新质量监管方法。规范部品部件芯片技术、二维码技术应用,加强部品部件信息化管理。鼓励企业研发应用装配式建筑一体化集成设计软件、智能化机具设备,促进生产效率提升。开展智能建造示范场景建设,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 附件:2021年全市装配式建筑、装配化装修和人才培训任务计划表 附件:2021年全市装配式建筑、装配化装修和人才培训任务计划表        来源:镇江市住建局……

浙江省要求2021年农村自建房使用新墙材比例达60%以上

  • 2021-05-05

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是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的重要内容,是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我国经济社会实施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根据《浙江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结合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我省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实际,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日前下达《浙江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2025年主要目标和2021年工作要点》,要求2021年农村自建房使用新墙材比例要达到60%以上。浙江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2025年主要目标和2021年工作要点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十四届八次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推动新墙材行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绿色建材(墙材)和新型建筑工业化为支撑,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全面提升新型墙体材料行业发展质量,建立新型墙体材料新发展格局,为我省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作出积极贡献。浙江省丨2025年主要目标 全省新墙材生产比例95%以上,建设工程新墙材使用比例95%以上;全省农村自建房新墙材使用比例75%;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35%;培育新墙材绿色建材产品企业80家以上。 浙江省丨2021年主要目标 全省新墙材生产比例达到93%,建设工程新墙材使用比例93%;全省农村自建房新墙材使用比例60%;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30%培育新墙材绿色建材产品企业10家以上。全面完成历年来所有的墙改基金预缴款的清算工作。1开展新墙材企业数字化试点示范 按照传统产业改造提升2.0版和全面实施数字化改革的要求,加速新墙材产业智能化数字化改造力度。逐步建立新墙材行业以“无人工厂”为核心的示范点。 2培育绿色墙材产品企业 鼓励企业综合利用建筑垃圾、渣土等生产新型墙体材料,减少对天然资源的消耗,推动新墙材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和绿色生产,2021年培育新墙材绿色建材(墙材)产品企业10家以上。3提升农村自建房新墙材应用 结合各地新农村建设和小城镇综合整治行动,加大新墙材在农房中的设计力度,将新墙材推广应用纳入到农民建房的方案中。发展适应农村建筑的部品化新墙材,在有条件的地区推进农村自建房装配式建筑。2021年农村自建房使用新墙材比例要达到60%以上,切实形成一批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农村应用示范项目。4持续做好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及装备 根据国家产业政策(2019本)要求,认真排查行业内落后产能工艺及装备,对列入淘汰和限制类要进行坚决淘汰和限制,严格控制新增产能。 5加强服务和执法能力 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浙江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认真做好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认定工作。全面完成历年来所有的墙改基金预缴款的清算工作,主动服务,应退尽退。针对当前行业出现的重点难点问题,联合相关部门,着力打击外省粘土实心砖(烧结普通砖)等不合格墙材的输入问题。继续做好“互联网+监管”、“双随机”检查,加强执法力度。6加大推广应用宣传力度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以及微信、互联网平台等新闻和公共媒介,着重向广大农村地区以及农民建房,宣传新墙材应用场景、产品,使绿色建材(墙材)的生产与应用成为全行业和全社会的共识,为新墙材行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行业交流】装配式建筑未来十大趋势

  • 2021-05-02

我国经济经过多年的高速发展,各行业工业化水平飞速提升,相对而言,建筑业却还处在“手工业”时代,工业化水平较低。但是随着环保、人口、技术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建筑业变革大潮已经来临,装配式建筑发展,建筑工业化变革势不可挡。我们相信,未来建筑业的建造体系与产业必将超越现有模式与工业形式的范畴,实现装配式、工业化,并逐步进入数字建造、智慧建造。转眼已是2021年,下面让我们一起展望未来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十大趋势。1、绿色化是装配式建筑最重要的标志绿色化装配式建筑是建筑工业化、产业现代化发展的最重要标志,新型的绿色化装配建筑体系必然在未来的建筑中广泛应用。我国“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必须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其中绿色发展成为贯彻《纲要》通篇的主基调。建筑业是三大高能耗行业之一,必须践行绿色发展之路。当前发达国家正在重视发展以复合结构体系、钢结构、钢/塑结构、木结构等为主的新型绿色化装配建筑体系,其目标是使装配式建筑从设计、生产、运输、建造、使用到报废处理的整个建筑生命周期中,对环境的影响最小,资源效率最高,使得建筑的构件体系朝着安全、环保、节能和可持续发展方向发展。2、装配式建筑体系将形成模块化、标准化、集成化我国现阶段是企业和研究机构各自研发体系为主,技术仍是闭锁体系,缺点是融合度低、结构形式有限、设计缺乏灵活性,也没有推广模数化。未来技术发展趋势是从封闭体系向开放体系转变,可致力于发展标准化的功能块、设计上统一模数,再加上个性化集成,这样易于统一又富于变化,方便了生产和施工,也给设计者与建造者带来更多更大的装配建造自由。3、装配式装修将重塑建筑装修装配式建筑既是主体结构的工业化,也是内装修的工业化,两者相辅相成。目前,我国装配式建筑主要推广的是主体结构,装修几乎被遗忘,未来将是装配式建筑结构和装修一体化集成发展。SI体系是将主体结构体系(skeleton)与户内装修及设备填充体系(infill)完全分离,在主体结构体系强调耐久与安全性能的同时,装修与设备则注重灵活性与更新改造的方便。这种理念是指通过将住宅骨架和基本设备与住户内的装修和设备等明确分离,从而延长住宅的可使用寿命。因为骨架寿命一般较长,而装修和住宅用设备老化较快,如不能改装设备与更新装修,建筑将不能再继续使用。我国及一些发达国家近年来一直致力于SI体系的研发和推广,相信在不久的将来,一定会形成适合装配式建筑的成熟的SI体系住宅。4、个性化定制传统思维,装配式建筑可能会风格统一千城一面,而随着互联网技术和建筑业不断融合,未来装配式建筑也可以个性化定制,当然,个性化定制成本和建筑规模密切相关。随着产业互联网的迅速发展,将给建筑界带来装配式建筑定制网络化的新变革。未来基于网络定制装配式建筑(NCAB)的主要模式包括:定制环境内部的网络化,实现定制过程的住宅装配;定制环境与整个装配企业的网络化,实现定制环境与企业产业链信息系统等各子系统的装配交易;企业与企业间的产业链网络化,实现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建筑资源的共享、组合与优化利用。5、装配式钢结构住宅站到行业新风口我国新建装配式建筑2018年已达到2.9亿平米,而钢结构住宅并未享受到行业高速发展的红利。2019年3月,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发布《2019年工作要点》中要求开展装配式钢结构住宅试点。此后,住房城乡建设部陆续批复七省开展装配式钢结构住宅试点。行业标准《装配式钢结构住宅建筑技术标准》也于2019年10月1日正式实施。装配式钢结构住宅具有模块化、标准化的特点,不仅工业化程度高,而且抗震性能好、建筑品质高、施工周期短,相比其它建造方式综合优势更加明显,随着标准体系、技术体系、配套政策等逐步完善,未来钢结构住宅将会站在行业发展新风口。6、信息技术贯穿整个产业链BIM、GIS、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机器人等技术将为传统建筑行业带来巨大变化。今后建筑业必将实现全产业链信息化的管理与应用,通过LAE、CAE、BIM等信息化技术搭建装配式建筑的咨询、规划、设计、建造和管理各个环节中的信息交互平台,实现装配式建筑产业全生命周期信息化和质量责任可追溯管理,创建新的数据协同效应。7、重新定义“农民工”世界建筑业对劳动力资源的需求都越来越紧缺,日本、德国和美国建筑界正在致力于发展智能化装配模式(IAM),发明推广机器人、自动装置和智能装配线等,同时创新采用附加值高的装配式构件与部品,使施工现场不再需要更多大量体力劳动,这种智能化装配比以往建造模式大大节约了人力,还可以缩短工期提高施工效率。目前我国的建筑业主要依靠“农民工”,但随着人口红利消失,这个优势将会变成短板。相比传统现浇,装配式将会显著减少现场操作人数,装配式建筑将会需要部品生产车间工人,需要运输、吊装、装配和连接等新型用工。2019年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发布新职业信息公示,装配式建筑施工员赫然在列。随着用工监管体系的不断完善,生产方式的逐步改变,未来“农民工”这个名词会成为历史,都将转变为建筑产业工人。 8、一体化建造,工程总承包是大势所趋要克服装配式建筑遇到的设计、生产、建造等方面的难题,就必须推行一体化建造,推动工程总承包发展。相关部门都在装配式建筑中明确鼓励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2019年住建部、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房建和市政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更是为装配式建筑发展铺平道路。根据日本的产业化经验,在发展初期,社会化程度不高、专业化分工尚未形成的条件下,只有通过培育龙头企业才能使技术体系和管理模式逐步成熟,发挥各种大型专业企业的领军作用,带动全行业的发展。装配式建筑从设计、建造到施工的各个环节,都对从业人员提出了更高的专业技术要求,因此,拥有一支专业化的、协作化的工程总承包团队尤为重要,在研发设计、构件生产、施工装配、运营管理等环节实行一体化的现代化的企业运营管理模式,可以最大限度地发挥企业在设计、生产、施工和管理等一体化方面的资源优化配置作用,实现整体效益的最大化。9、形成标准化、规范化行业发展体系现阶段我国装配式建筑构件标准化、通用化程度较低,通用体系是采用定型构件的方法,以部品构件及连接技术的标准化、通用性为基础,一个构件厂生产的构件能在各种类型的房屋之间互换通用。通用体系适合组织构配件生产的专业化和社会化,是更有利于高度机械化、自动化的工艺,是一种完美的工业化形式,必然是未来发展趋势。建立标准的建筑设计体系,对预制构件的多样性进行合理统筹、控制,实现预制构件的通用性和互换性,并对不同构件作标准化、模数化,加快设计速度和施工效率。同时加强区域合作,消除合作壁垒,加强核心技术的研究和突破,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形成适合我国国情的装配式建筑技术体系和规范体系。10、政策推动向市场推动转变我国装配式建筑正处在初期阶段,由于规模效益无法体现,需要政府制定目标任务、扶持政策、激励措施,推动引导行业发展。即使如此,现阶段装配式建筑在实际推行中,短期内还是遇到不少困难,如成本上升、工期延长、开发商观望、施工经验不足、技术缺乏储备、体系有待完善等诸多问题。未来,这种局面将会得到极大改观,随着装配式建筑的规模越来越大,最终市场将会形成新的推动力,政府建立协调和完善的监管体系即可,市场需求将会有力促进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来源:国家建筑材料展贸中心……

浙江│35%装配式!省政府发布推动建筑业改革创新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

  • 2021-04-30

导语近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浙江建筑业改革创新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主要目标是到2025年,全省建筑业改革创新取得明显成效,新型建造方式和建设组织方式推进效果显著,“浙江建造”品牌效应进一步体现,打造全国新型建筑工业化标杆省。其中提出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重达到35%以上,钢结构建筑占装配式建筑比重达到40%以上。-政策背景-  建筑业一直是浙江省的支柱产业和优势产业,也是浙江省的传统优势产业和富民产业,各项经济指标持续位居全国前列,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扩大劳动就业,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建设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但是,面对近年来错综复杂的宏观环境和经济下行压力,浙江省建筑业行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短板日益显现,具体表现在:绿色建筑和新型建造方式尚未全面普及、科技创新能力还不能完全支撑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工程建设组织方式还相对落后、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化程度还不够高、企业核心竞争力还有待加强、行业治理能力现代化还有待提升等。这些问题严重制约了浙江省建筑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因此亟待通过改革创新,释放政策红利、激发市场活力,加快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 此次浙江省政府出台《实施意见》,把钢结构行业摆上十分重要的位置,明确了浙江省钢结构行业今后发展方向和奋斗目标。     绿色智造,装配未来我公司是业内领先的装配式建筑解决方案提供商,拥有新型轻钢轻混建筑产品技术体系和海量应用实践,以“技术+产品+服务”为基础,形成集成化产业链,轻钢轻混建筑具有绿色节能、施工周期短、抗震性能好,成本可控等突出优势,发展潜力巨大。依托自主研发全自动优质制造和智能建造技术体系,克服了多项行业难题与技术盲区,满足轻钢结构领域的柔性生产和多层次多类型建筑施工场景,以国标品质,住建部和科技部认证新技术新工艺,努力打造公司成为全国新型建筑工业化标杆省的标杆企业。……

2025装配式占比40%!四川省住建厅印发《提升装配式建筑发展质量五年行动方案》通知

  • 2021-04-30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提升装配式建筑发展质量五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为深入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四川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9〕54号),明确2021-2025年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阶段性目标、重点任务,全面提升装配式建筑发展质量,推动建筑工业化、数字化、智能化升级,我厅制定了《提升装配式建筑发展质量五年行动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1年4月25日提升装配式建筑发展质量五年行动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四川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9〕54号)精神,加快建造方式转变,加强技术创新,加大装配式建筑推广应用力度,提升装配式建筑发展质量,推动建筑工业化、数字化、智能化升级,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以科技创新为引领,大力促进建筑业与信息化、工业化深度融合,提升装配式建筑标准化、信息化、智能化水平,积极打造装配式建筑产业集群,加快培育装配式建筑骨干企业,不断提升装配式建筑发展质量,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加强政策引导扶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增强装配式建筑发展动能。 科技引领,创新驱动。推动装配式建筑与先进制造技术、信息技术、绿色环保技术融合发展,整合装配式建筑产业链、价值链和创新链,提升装配式建造方式的比较优势,提高建筑工业化水平。 分类推进,协调发展。统筹产业布局,加强分区、分类协同发展,构建科技研发、工程总承包、部品部件生产、人才培育等全产业链协调发展格局,促进装配式建筑高质量发展。 三、发展目标 以数字技术驱动建筑智能化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推动装配式建筑建造水平和建筑品质明显提高,实现工程建设高效益、高质量、低消耗、低排放的建筑工业化发展目标。到2025年,形成成都平原、川东北、川南、川西北、攀西五大区域协同发展、多点支撑的产业发展格局,区域产业链配套基本建成;全省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40%,装配式建筑单体建筑装配率不低于50%,建成一批A级及以上高装配率的绿色建筑示范项目;建筑工业化、数字化、智能化升级进一步加快,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政策体系和产业体系基本建立,推动形成一批装配式建筑骨干企业。 四、重点任务 (一)强化政策引领。各市(州)要结合“碳达峰、碳中和”要求,制定完善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专项规划和年度发展目标,科学布局建设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生产基地,引导符合条件的产业基地向建筑产业现代化产业园区发展,推动装配式建筑全产业链协同发展,打造区域性产业支撑平台,增强区域辐射和带动作用。加强装配式建筑建设管理,建立将装配式建筑标准和装配率指标纳入监督管理的工作机制。 (二)全面推进装配式建筑应用。政府资金投资或主导的项目带头推进装配式建造技术,社会投资项目加快推广使用。大力推广装配式建筑在居住建筑、公共建筑、工业建筑等项目的应用,在市政桥梁、综合管廊、城市轨道交通等市政基础设施项目中积极推行装配式技术,在施工现场办公用房、施工围挡、场地硬化、临时道路等临时设施中推广使用标准化预制部品部件。2025年,新建公共建筑、工业建筑中装配式建筑的占比应达到50%以上。    (三)积极发展钢结构装配式建筑。做好全国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试点工作,鼓励医院、学校等公共建筑和工业建筑、市政桥梁优先采用装配式钢结构,积极引导商品住宅、保障性住房、农村住房等项目应用钢结构装配式建筑。推动预制楼面构件在钢结构中的应用,解决钢结构外围护系统、装配式装修以及结构防火、防腐等问题,推动建立成熟的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体系。 (四)大力推行工程总承包。装配式建筑工程项目应优先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完善工程总承包配套政策措施,加强试点示范项目跟踪服务,加大工程总承包管理人才培育,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市场。引导企业发挥工程总承包统筹设计、施工优势,实现建筑、结构、机电、装修一体化建造,设计、生产、施工一体化管理。到2025年,培育10家具备整合装配式建筑全产业链能力的工程总承包龙头企业。 (五)完善标准体系。支持企业、社会团体参与编制技术标准,畅通科研成果标准化应用。编制装配式混凝土结构、装配式钢结构、装配式装修所需主要部品部件的标准图集。通过采用统一的模数协调标准和模块化组合等方式,提升部品部件通用性,逐步建立合理适用的标准化部品部件体系。加快编制结构构件连接施工、检测技术等关键技术标准,保障工程质量。编制主体结构与机电、装饰协同装配施工技术标准。建立新型建筑工业化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机制,规范行业发展。 (六)加强科技创新。鼓励骨干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联合建立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设置技术研发中心,开展装配式建筑核心技术、施工工法、专利产品研发与应用,支持企业加快生物质建材、工业固废新型建材等部品部件技术研发,申报国家级、省级科技奖项以及工法、新技术应用示范。研发适用农村房屋建设的装配式成套技术体系,控制农房建设成本。加快发展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技术,推动工程建设低排放、低耗能发展。 (七)强化集成设计。强化项目各阶段BIM技术应用,加快构建基于BIM技术的多专业、全过程数字化集成设计平台,统筹多专业一体化集成设计,推动发展数字化建造。推进标准化与个性化相结合,建立基本建筑单元、部品部件标准库,强化设计标准化要求,推广少规格、多组合设计方法。在装配式建筑中,积极采用高性能混凝土、高强度钢材。到2025年,基本建立适应建筑工业化发展的设计体系。 (八)推进智能建造。支持成都、绵阳、宜宾、泸州、南充开展智能建造试点示范,培育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技术创新研发中心。制定《四川省建筑产业互联网平台建设指南》,打造建筑产业互联网平台,推动建筑信息模型(BIM)、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5G、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的集成应用,提升全产业链数字化、智能化和集成化水平。到2025年,打造建筑产业互联网平台2个以上,建成1个以上智能建造产业基地,建成5个以上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技术创新研发中心。 (九)建立部品部件供给体系。建立覆盖本省、面向省外建筑市场的部品部件生产供给网络,完善标准部品部件产品体系。提高集成厨卫、整体门窗等建筑部品部件的产业配套能力,推广装配式装修部品部件集成化、模块化,逐步形成标准化、系列化的建筑部品部件供应体系。完善部品部件信息发布机制。到2025年,基本形成主要构件、部品部件标准统一的市场供给体系。 (十)强化质量安全监管。制定《四川省装配式建筑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办法》,建立装配式建筑全过程质量管控制度。制定《装配式建筑工程设计文件审查要点》,规范装配式建筑设计要求,设计单位应按照规划设计条件及装配式建筑装配率相关要求进行设计,施工图审查机构在审查报告中对相关内容进行说明。加强事后监督,将实际装配率纳入装配式建筑的竣工验收。推广数字标签等信息技术的应用,建立部品部件全过程质量追溯制度。 (十一)加强人才培育。制定新型建筑工业化和智能建造的人才培育政策措施,建立人才培养长效机制,打造适应新型建筑机械化程度高、质量标准高、降本增效要求高的技能人才队伍,搭设多种形式的高层次人才培养平台。鼓励骨干企业和科研单位依托重大科研项目和示范工程,加强后备人才培养。鼓励企业、高等院校、行业协会深化合作,为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十二)加大宣传推广。通过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综合运用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以装配式建筑为代表的新型建筑工业化、智能化相关知识和社会经济效益宣传,提高社会认同度,营造各方共同关注、支持装配式建筑发展的良好氛围。来源: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