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杨凌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韩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以及《陕西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加快推广应用先进技术和工艺,限制和淘汰落后技术,按照《陕西省“十四五”时期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规划》,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编制了《陕西省建设领域推广应用及限制禁止技术目录(第一批)》,现予以发布,请遵照实施。附件:陕西省建设领域推广应用及限制禁止技术目录(第一批)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1月11日 文章来源: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乡村住房存在的问题新中国成立后,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土地改革,亿万农民得到了自己的土地和宅基地,尤其是1983年实行的农村土地承包政策和1986年颁布的土地法,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农民建房置地的积极性。上世纪80年代改革开放以来,烧制黏土砖(红砖、灰砂砖)、混凝土空心砌块等墙体材料技术在全国广泛推广。因此,目前我国农村住房90%以上都是砌体结构住房。除了上世纪70年代的唐山、80年代和2008年的四川、2011年云南几次震后重建的住房有一些抗震措施以外,我国绝大部分农村都是房龄在30年以上、没有抗震结构构造,没有保温、供暖制冷,更没有配套设施的保障,甚至厕所都是旱厕,极不卫生。”村庄规划缺乏或滞后,危旧房年久失修,“有新房无新村”的情况持续存在,农房问题仍然严峻。 乡村施工现场农房建设市场蕴藏万亿商机全国农村每年新建或改建农房近700万套,建房费用高达2万亿,拉动的不仅仅是大市场,而且极大改善农民居住条件和居住环境,提升乡村风貌。据相关专家介绍,全国691510个行政村,按每村每年新建或改建住房平均10户计算,则有691万户乡村用户。在691万户农房建设背后,是一条巨大的消费链和产业链,即使按现在政策标准一户一宅计算,每套房屋建设成本30万计算,691万套农房直接建房费用高达2万多亿,间接拉动的市场将以几何式速度增长。这一点得到了国家相关部门数字的佐证,即便是在2017年,农村农户竣工房屋投资额达6446.3亿元,这一数据未包括在建和其他情况的建设房屋。通过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装配化施工、一体化装修,有效提高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效率和缩短工期,降低资源能源消耗、减少建筑垃圾和扬尘噪声污染,和过去的砖混房屋有着质的差别,装配式建筑的产业完整性,为装配式农房的发展奠定了稳固的基础,装配式农房产业未来大有可为。发展装配式农房的意义装配式建筑代表了新型建造方式的发展趋势,是建造方式、建造技术、建筑材料和施工组织的重要变革。何为装配式农房?建造房屋可以像生产机器一样,成批成套地制造。只要建筑构件在工厂生产好,再拿到现场进行拼装,像搭积木一样施工,一座房子就可以迅速完成建造。大力发展装配式农房,可以提升农房建设质量。目前,在许多地方,农房都是由农民自行找人设计、施工。由于缺乏专业人士的参与,农房建成后质量往往参差不齐,容易发生农民自建房矛盾,发展装配式农房,工厂生产时就可以加强监管,从源头进行保障,有利于提升农房建设质量。大力发展装配式农房,有利于推动建造过程节能减排。传统的农房建设,由于体量较小,很容易产生多种浪费,不利于节能减排,也会对周围产生较大影响。作为新型建筑工业化的代表,装配式农房推动了农房建设的现代化,对于深入推进乡村建设行动,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都具有极大的意义。装配式农房的建造速度快,生产成本较低,对环境影响较少,加之政府的补助,有利于减轻农房建设的负担。当然,发展装配式农房建设,需要加大对装配式建筑的宣传力度,消除群众不必要的担心。在装配式农房的建设上,也需要增加灵活性和多样性,使装配式建筑不仅能够成批建造,而且样式丰富,能够满足不同农民的不同需求。部分地区装配式农房补贴政策目前,部分农民对装配式建筑的认知存在误区,认为装配式建筑的质量和安全性能不能够保证,所以在装配式建筑在农村推广使用存在一定的难度。近年来,住建部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动装配式建筑在农村推广应用。“十三五”期间,住建部制定《“十三五”装配式建筑行动方案》《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管理办法》等多个文件,为推动农村装配式建筑应用奠定了一定基础。各地区也出台一定的激励政策,在美丽乡村建设试点,结合地方文化、自然风貌进行低层装配式住房的建设,总结推广试点装配式建筑的经验做法,以点带面,扩大试点范围,形成示范带动效应。重庆重庆市住房城乡建委联合市财政局发布《关于开展装配式建筑农房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大力发展装配式混凝土结构、装配式钢结构(非轻钢)农房,创新建造方式,提高农房建设品质和建筑节能水平,力争到2025年建成一批“结构安全、功能现代、风貌乡土、绿色环保”的宜居示范装配式农房。重庆市将开展装配式农房试点示范,并将按照“农民自筹为主、政府适当补助”的原则,由市级财政对装配式混凝土结构、装配式钢结构农房建设给予适当补助:对农民建设自住自用的装配式农房,市级财政按照建筑面积平均补助500元/平方米;对企业(个人)建设用作民宿等经营性装配式农房,市级财政按照建筑面积平均补助200元/平方米。市级财政补助的装配式农房,除基础可现场浇筑或砌筑外,其他主体结构构件(梁、柱、楼板、内外墙板、楼梯等)应全部采用工厂化生产的构件进行现场组装。市级财政补助资金实行“先建后补”,跨年度平衡,次年清算。浙江省浙江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推进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要结合全省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及农房设计落地试点等工作,推动农村住房连片改造建设实施装配式建造试点。对满足装配式建筑要求的农村住房整村或连片改造建设项目,给予不超过工程主体造价10%的资金补助;对实施装配式建造的农民自建房,在个人贷款服务、贷款利率等方面给予支持。同时,加大对钢结构装配式农房试点县(市、区)的资金扶持,2020年分别给予临安区、柯桥区等钢结构装配式农房试点地区1500万元和1450万元的资金补助。推广临安装配式农房建设模式。一是可提供农户建房贷款。明确每户可贷房屋总价的50%,贷款最大额度30万元,还款周期最长10年,并可选择还款时间,切实解决部分农户建房资金不足问题。二是免费提供轻钢房屋图集。实现图集VR三维可视化,农户可直观体验房屋建成后虚拟情景,共有30套户型可供选择。三是探索建立较为完善的建设管理机制。严格实行“带图审批、带图施工、带图验收”“建筑放样到场、基槽验收到场、施工过程到场、竣工验收到场”,推动形成人工巡查为主、视频监管为辅的监管新模式。四是实施企业统一为建房农户购买建房保险。施工企业为农户一次性支付3000元保费,农户最高可获赔付100万元,最大限度解除农户后顾之忧。绍兴市浙江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加快推进绿色建筑和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对新建农村钢结构装配式农房或整村连片建设的其他结构的农村装配式农房项目,各区、县(市)可予以200元/平方米的一次性资金补助。在钢结构装配式住宅试点期间(2019—2022年),采用钢结构装配式建造的农房,在属地财政补助基础上,市级再予以100元/平方米的资金补助(市级补助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积极组织申报全省农村钢结构装配式住宅试点项目,申报成功的项目可同时享受省财政以奖代补资金200元/平方米奖励。在农村集中连片改造、农村危旧房改造、农村保障性住房、美丽宜居示范村等项目中采用钢结构装配式建造的,在评优评奖时予以优先考虑。柯桥区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柯桥区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对新建的农村钢结构装配式农房或整村连片建设的其他结构的农村装配式农房项目,给予200元/平方米的一次性资金补助。桐庐县桐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桐庐县农村钢结构装配式住宅资金奖补的公示:对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开工,且至少完成主体工程施工的桐庐县农村住宅采用钢结构装配式建造的农户给予住宅建筑面积75元/m²的资金补助。经农户申报、村级核查、镇街审核,此次资金补助共计27户,7124m²,补助金额53.43万元。宁波市 宁波市住建局公布全市第一批农房工业化试点项目,共4个,首批试点项目的工期,原则上不超过三年。市住建局将组织专家,对试点项目进行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评审,对通过评审且最终实施单体预制率不低于25%的项目,将给予不高于200元/平方米、最高不超过500万/村的农房工业化专项资金补助。江西赣州市赣州市装配式建筑范例城市建设工作方案:要结合乡村振兴、文旅产业发展等工作,逐步提高钢结构(轻钢)装配式建筑在美丽乡村建设、示范乡镇建设、旅游民宿、农房抗震改造、生态移民搬迁安置房等低层住宅建设中的应用,建成一批示范工程。并实行专项资金奖补。广西自治区广西计划在全区建设6个装配式农房示范村镇,并对装配式农房给予补贴。根据要求,每个示范村镇新建不少于10栋装配式农房,建设地点应集中连片,产权属于农户或者村镇集体,政府部门对符合补贴要求的装配式农房按800元/平方米进行补贴,补贴面积按建筑面积计算。单个示范村镇补贴面积总计不超过3000平方米。装配式农房示范村镇建设项目的房屋结构类型不限,但应结合地域与民族特色,且均为全装修,优先考虑装配式装修,达到拎包入住标准,且手续齐全,通过竣工验收,签署房屋验收合格表和房屋保修承诺书。安徽省合肥市《合肥市装配式建筑财政奖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出台规定,由县(区)级财政投资的各类新建装配式保障性住房项目(含装配式农村住房示范点,示范点应不少于50户),装配率达到30%(含)以上的,工程竣工验收后,市级财政给予50元/平方米补贴;装配率达到50%(含)以上的,给予100元/平方米补贴,奖补面积按单体建筑计容面积之和进行计算。 文章来源:预制建筑网……
日前,住建部发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及生产安全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淘汰目录(第一批)》公告。公告提出,2022年09月15日后,全面停止在新开工项目中使用本《目录》所列禁止的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饰面砖水泥砂浆粘贴工艺”被列入淘汰目录。 公告指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从业单位要在2022年09月15日后,全面停止在新开工项目中使用本《目录》所列禁止的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2022年06月15日后,新开工项目不得在限制条件和范围内使用本《目录》所列限制类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 这也就意味着,2022年09月15日后所有房屋建筑、基础工程的新开工项目中,将不能继续使用水泥砂浆铺贴外墙砖的施工工艺。 公告还提到,为了保障落实,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开展对本《目录》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水泥砂浆是外墙砖铺贴的传统粘结剂,采用普通水泥砂浆粘贴容易引起陶瓷板空鼓、脱落,特别是在经过一段时间的使用后因为温度循环和湿度循环,常常见到因为脱落造成的隐患事故。 水泥砂浆粘贴工艺的淘汰,给保温装饰一体板的发展提供了新的土壤,同时也给保温装饰一体板行业企业敲响警钟——产品安全是企业发展的基石与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及生产安全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淘汰目录(第一批)》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2021年第214号 为防范化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重大事故隐患,降低施工安全风险,推动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淘汰落后工艺、设备和材料,提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水平,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我部组织制定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及生产安全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淘汰目录(第一批)》(以下简称《目录》),现予发布。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从业单位要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9个月后,全面停止在新开工项目中使用本《目录》所列禁止类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后,新开工项目不得在限制条件和范围内使用本《目录》所列限制类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开展对本《目录》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特此公告。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1年12月14日……
来源:甘肃省住建厅……
近日,贵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通知,要求加大力度推广应用磷石膏建材,严格落实目标责任、严格设计审查及返站整改、严格开展按图施工监督检查。 通知强调,“以渣定产”是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体现,是落实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的重大举措,是我省推进新型工业化,促使磷化工绿色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机遇,也是我省建设领域实现绿色发展转型的重大机遇。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勇于担当,积极作为。 通知明确,要严格落实目标责任。2022年全省住建领域通过磷石膏建材消纳磷石膏目标定为338万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结合各地2021年磷石膏实际消纳量,已于1月29日进行了分解(详见附表)。 同时,为了优化磷石膏建材应用比例,4月12日省政府专题会议要求贵阳市今年完成200万平方米磷石膏墙体建设任务,其他地区总共完成300万平方米磷石膏墙体建设任务,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也进行了任务分解(详见附表)。 各市(州)和贵安新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对上述两个目标责任进行分解,每月进行调度、统计、上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对上述两个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月通报。 今年完成500万平方米墙体建设任务是省政府特别交办的政治任务,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对墙体应用进行专项补助,各地务必进行专项分解、专项调度、专人负责,确保完成任务。通知要求,要严格设计审查及返站整改。各地要按照《磷石膏建筑材料应用统一技术规范》(DBJ52/T093—2019)的规定加大力度推广应用磷石膏砌块、自流平、磷石膏条板和喷筑石膏复合墙体等新型磷石膏建材产品和技术。 在项目设计环节,将磷石膏建材应用纳入设计内容,确保磷石膏建材做到应用尽用。在图纸上标注磷石膏建材应用情况。设计文件已明确使用磷石膏建材的工程项目不允许变更为不用或者少用。设计单位任意变更,施工图审查机构规避政策规定审图的,将严肃查处。在核发施工许可证时,对经审查的设计图使用磷石膏建材情况进行复核,对发现应用而未使用磷石膏建材的工程项目,应责令建设单位、设计单位重新设计并返站审查。 接到该通知后,各地住建部门应立即对在建项目进行逐个审核统计,不执行2018年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住建厅、工信委、发改委、财政厅、商务厅、工商局、质监局共同印发的《贵州省磷石膏建材推广应用工作方案》(黔建科通〔2018〕276号)、《贵州省磷石膏综合利用及磷化工绿色高质量发展路径实施方案》(黔磷石膏利用办〔2021〕4号)、《关于进一步贯彻<关于加快磷石膏资源综合利用的意见>的通知》(黔建设字〔2019〕270号)等文件的,一律返站变更。政府投资项目,凡是不设计使用磷石膏墙体的,立即返站变更,不执行276号文的不得施工。通知要求,要严格开展按图施工监督检查。各地务必加强项目监督检查,对发现未按图施工的项目,应根据《建筑法》第七十四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之规定,严肃处理,确保项目建设中磷石膏建材做到应用尽用。同时,将磷石膏建材推广应用情况作为建设项目相关评奖、评优、示范推荐的条件之一。 来源:贵州建设……
北京2022年新开工300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日前,《北京市2022年办好重要民生实事项目分工方案》出台。《方案》提到,新开工300个老旧小区改造提升项目、完工100个小区改造工程。 山东2022年计划改造1963个老旧小区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发布了《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22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的通知》文件,公布了山东省2022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 河北2022年将改造老旧小区3698个2022年河北省将改造老旧小区3698个,完成148个城中村改造安置房建成交付任务。 四川2022年新开工改造老旧小区5300个1月18日,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开幕。省长黄强代表四川省人民政府作工作报告。报告指出:加快老旧小区改造。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5300个,改造棚户区3.5万套。 陕西2022年将改造城镇老旧小区2192个1月19日上午,陕西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在西安开幕。省长赵一德代表省政府向大会做政府工作报告。报告提出,2022年将改造城镇老旧小区2192个。 江西2022年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1062个1月17日,江西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开幕,政府工作报告提出,2022年实施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行动2.0版,完成2021年纳入计划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1062个、棚户区7.91万套,开工(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6.28万套。 河南2022年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37万户近日,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2022年河南省重点民生实事工作方案》。《方案》提出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升。积极开展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全年开工改造37万户。 外墙保温一体板改造项目外墙保温装饰一体板的优点保温装饰合二为一 传统上,装饰材料与保温材料是互相独立的产品,用户从不同的厂家购买,由不同的单位施工。外墙保温装饰一体板成品板同时具有装饰与保温的双重功能,用户只需一次购买,一次安装,外立面的装饰与保温就可以全部完成。同样的饰面效果,保温装饰一体化板的成本只有传统做法三分之二。机械化加工传统上,外立面装饰与保温系统都是100%的手工作业模式,施工人员和作业环境会严重影响最终质量。而保温装饰一体板的机械化作业模式,彻底消除了作业环境和工人技能带来的不确定性,其最终质量优异而且稳定可靠。成品化上墙 对用户来说,外饰面和保温系统都是半成品。即使选择了成品化的装饰材料,也因保温系统的半成品状态,使得外立面系统不得不“半成品化”。保温装饰一体板不仅实现了外饰成品化、保温成品化,而且最终实现了外饰保温一体成品化,为产品质量与施工质量提供了最强有力的保证。 适用性强 无论是在严寒的东北,还是酷热的华南,保温一体板的节能率都能满足国家强制节能规定,而保温一体板饰面层的高耐候性,更足以抵抗酸雨、烟雾等侵袭,因而具有非常广泛的适用性。质量高在装饰质量方面,保温一体板能够彻底解决涂料和保温施工永远无法克服的凹凸不平整、色差、龟裂、粉化等难题,并因此提高项目的整体价值。在保温节能方面,保温一体板的构造与现场安装模式,保证了保温层不会因野蛮施工而损坏,也不会被面层的溶剂型涂料腐蚀,而且可以避免以往因涂料和保温层开裂、粉化,致使雨水渗入,进而破坏保温层而造成安全隐患情况发生。 成本低 与传统的外饰和保温相比,保温一体板质优价廉,且在建筑物的整个生命周期内,保温一体板的整体拥有成本更低。如果不慎损坏成品板,只需卸下旧板,重装新板即可。如果是按国标生产的保温一体板,其寿命可达到25年以上,远远超出了普通的外墙保温材料。文章来源:建筑保温……
南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南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南阳市装配式建筑、超低耗能建筑项目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作的通知 宛建行规[2022]1号内容摘要:南阳市对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含)以上的商住建筑和1万平方米(含)以上的公共建筑、装配率达到30%以上的项目,市财政给予30元/平方米的资金补助,单个项目补贴不超过300万元。对装配率达到50%(含)以上的绿色装配式建筑和超低能耗建筑项目同时享受省市财政叠加奖励资金。对获得国家、省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称号的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生产基地,市财政分别给予300万元、200万元资金补助,累计奖补不超过400万元。2023年以后,对通过评价的装配率达到50%(含)以上的项目和超低能耗建筑项目,享受省财政的有关奖励。南阳市装配式建筑、超低能耗建筑项目奖励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意见》(中办发〔2021〕37号)精神,推进南阳建筑业转型升级,加快装配式建筑、超低能耗建筑发展,强化财政资金管理,提高执行资金使用绩效,根据《节约能源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河南省节约能源条例》,《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南省省级节能和资源循环利用专项资金及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建〔2019〕28号)和《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大力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宛政办〔2022〕7号),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装配式建筑和超低能耗建筑项目奖励资金,是指由省市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支持装配式建筑和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项目建设的奖励资金。第三条 奖励资金的使用和管理,遵循依法依规、竞争择优、绩效优先、公开公正、专款专用的原则。第二章 部门职责第四条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按照职能分工提出年度装配式建筑、超低能耗建筑项目专项奖励资金的总体安排,按规定组织验收、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和绩效评定工作,并函告市财政局拨付资金。第五条 市财政局负责奖励资金管理。审核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资金拨付相关文件,按规定及时拨付资金,对项目奖励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并会同市县(区)主管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第三章 支持范围和标准第六条 本办法所称市财政奖励资金,是指市财政所覆盖、辐射和管理范围内县区的建设项目。第七条 主要支持绿色装配式建筑项目、装配式超低能耗建筑推广应用项目和装配式建筑产业园区建设。第八条 对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含)以上的商住建筑和1万平方米(含)以上的公共建筑、装配率达到30%以上的项目,市财政给予30元/平方米的资金补助,单个项目补贴不超过300万元。第九条 对装配率达到50%(含)以上的绿色装配式建筑和超低能耗建筑项目同时享受省市财政叠加奖励资金。第十条 对获得国家、省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称号的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生产基地,市财政分别给予300万元、200万元资金补助,累计奖补不超过400万元。第十一条 2023年以后,对通过评价的装配率达到50%(含)以上的项目和超低能耗建筑项目,享受省财政的有关奖励。第四章 项目申报和管理第十二条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组织装配式建筑、超低能耗建筑项目和装配式建筑基地申报工作,储备年度备选项目。第十三条 项目申报单位作为项目建设和资金安全使用的第一责任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项目实施负全责。项目申报单位应按要求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包括∶(一)申报单位承诺书。重点承诺申报项目及材料真实性,按批复方案实施项目。(二)申报单位基本情况。申报单位现状,以及能耗、水耗和资源利用情况;实施项目重要性和必要性。(三)项目基本情况。提出项目绩效目标,明确项目建设内容,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建设时序安排,项目建设条件落实情况等。项目实施期限原则上不超过2年。第十四条 绿色装配式建筑在项目主体完工后组织申报,装配式超低能耗建筑和传统超低能耗建筑在项目竣工后组织申报。第五章 资金管理第十五条 市财政局根据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提供的申请文件,审核下达财政预算,并按时拨付奖励资金。第十六条 省市财政专项奖励资金专款专用,严禁挪作他用。第六章 监督管理第十七条 各单位应当严格遵守国家财政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规范和加强内部管理,自觉接受审计、财政及主管部门的监管。第十八条 对有下列情形的项目单位,3年内不得申请国家和省市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一))提供虚假材料,虚报冒领财政资金;(二)无特殊原因,未按计划实施项目;(三)拒不接受依法进行的审计等监督检查的;(四)同一项目多渠道重复申请财政资金;(五)存在其他严重违反项目建设或资金管理规定的行为。第十九条 对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资金以及有截留、挪用等违反财经纪律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据《预算法》、《监察法》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第七章 附则第二十条 县市政府可参照市奖补政策研究制定本地财政奖补政策,自行组织实施。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负责解释。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执行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文章来源:南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河北:发布《双限位连接件现浇混凝土内置保温系统应用技术标准》和《双限位连接件现浇混凝土内置保温系统建筑构造》2022年2月22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双限位连接件现浇混凝土内置保温系统应用技术标准》和《双限位连接件现浇混凝土内置保温系统建筑构造》的公告。关于发布《双限位连接件现浇混凝土内置保温系统应用技术标准》和《双限位连接件现浇混凝土内置保温系统建筑构造》的公告发布机构: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文号:2022年第17号 发布日期:2022-02-22 《双限位连接件现浇混凝土内置保温系统应用技术标准》(编号为DB13(J)/T8460-2022)和《双限位连接件现浇混凝土内置保温系统建筑构造》(统一编号:DBJT02-207-2022,图集号:J22J254)已经本机关审查并分别批准为河北省工程建设标准和标准设计,现予发布,自2022年6月1日起实施。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2月22日 来源: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1月19日,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外墙保温工程管理的通知》,通知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 文件分为《通知》和《附件》两个部分。《通知》从严格系统选型、严格落实责任、严格施工质量及加强监督管理等四个方面,明确外墙保温系统选用要求、参建各方主体质量责任、施工质量控制关键环节及行业主管部门监督职责;《附件:外墙保温工程技术要点(试行)》针对《通知》中涉及的保温系统,从强化设计、施工、验收等方面细化技术要求,内容系统全面、便于操作,全部内容如下: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进一步加强外墙保温工程管理的通知 鄂建文〔2021〕47号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城)建局,各有关单位:外墙保温是建筑节能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保证建筑能效、提升工程品质具有重要作用。当前,外墙保温因系统选用不合理、材料质量不合格、设计深度不足、施工控制不严等原因,导致保温层开裂、空鼓、脱落、拆除等现象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使用安全和节能效果。为保障外墙保温工程质量安全,促进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助力实现建筑领域“双碳”目标,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及标准规范,结合我省节能产业及技术发展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外墙保温工程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严格选用外墙保温系统外墙保温系统选用应符合“安全耐久、节能环保、施工便利、美观实用”的原则,应满足现行建筑节能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一)重点推广1.外墙保温工程应优先选用墙体自保温系统、保温与结构一体化系统。2.框架结构和框架剪力墙结构选用高性能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板)自保温系统或保温装饰板外保温系统。3.剪力墙结构选用内置保温现浇复合剪力墙系统、EPS钢丝网架板现浇混凝土外保温系统或保温装饰板外保温系统。4.装配式建筑选用高性能蒸压加气混凝土板自保温系统、预制混凝土夹心保温外墙板系统或保温装饰板外保温系统。(二)限制与禁止使用1.外墙内保温系统(内侧墙粘贴高性能蒸压加气混凝土保温板除外)仅适用于全装修建筑。2.保温装饰板外保温系统应用高度不应超过100米。3.禁止使用燃烧性能低于B1级的外墙保温材料。4.浆料类(含无机轻集料保温砂浆)保温系统禁止用于外墙外保温工程;用于外墙内保温工程时,只能在热桥翻包、门窗洞口等局部部位及厨房、卫生间使用。5.薄抹灰外墙保温系统应用高度禁止超过100米。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饰面层禁止使用陶瓷饰面砖。6.禁止采用仅通过粘结方式固定的保温装饰板外保温系统。(三)其它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建设单位应组织专家对选用的外墙保温系统进行技术论证:1.选用的外墙保温系统无国家、行业和湖北省相应标准规范的;2.选用薄抹灰外墙保温系统应用高度超过54米的;选用其它类型外墙外保温系统时,应用高度超过100米的;3.选用的外墙保温系统超出本部分(一)(二)款相应规定的。技术论证工作由建设单位组织,专家不少于5人,其中省住建厅科学技术委员会相应专业专家不应少于3人。论证时建设单位应提供外墙保温系统及组成材料性能指标、保温系统连接安全设计计算书、主要节点设计详图、保温系统型式检验报告等资料。专家组应对是否选用该外墙保温系统作出明确意见,并对技术论证意见负责。技术论证意见应及时报当地建筑节能管理机构,并作为图审、施工、监理和验收依据。本通知涉及的外墙保温系统及幕墙保温系统选用应符合《外墙保温工程技术要点(试行)》要求,具体内容见附件。二、严格落实外墙保温工程质量责任(一)建设单位对外墙保温工程质量承担首要责任,严格督促设计、图审、施工、监理、检测及外墙保温系统和材料供应单位落实外墙保温工程相应质量责任。不得明示或暗示设计单位选用不符合本通知要求的外墙保温系统、不得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符合标准规范要求的外墙保温材料,不得擅自修改审查通过的外墙保温系统和材料。外墙保温工程设计变更不得降低节能标准,对设计变更不符合本通知第一条相应规定的,应重新按要求组织技术论证,并应将设计变更内容送原图审机构重新审查。对住宅外墙保温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内发生的质量问题,建设单位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二)设计单位对外墙保温工程承担设计质量责任,应按相关设计标准规范以及本通知要求对外墙保温工程进行专项设计,应选用成套定型的外墙保温系统材料,详细注明外墙保温系统及组成材料性能参数、构造做法和关键节点构造详图等,其设计深度应符合现行《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规定。不得设计使用不符合标准规范及国家明令淘汰的保温材料和产品。(三)施工图审查机构对外墙保温工程设计质量承担审查责任,应重点审查外墙保温系统构造做法(包括粘结面积、锚固要求、分隔缝、构造线条、托架设置等)、热工参数及材料燃烧性能等级、防火隔离带和防护层等措施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规定;对外墙保温不符合标准规范及本通知规定的,不得出具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四)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外墙保温工程施工质量承担责任,应切实加强外墙保温工程专业分包单位管理,不得将外墙保温工程发包给无资质的单位或个人,严格执行保温材料及产品取样送检制度,不得委托专业分包单位或材料厂家自行取样送检。外墙保温施工前,应编制专项方案,按规定程序审批后方可施工。严格按照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相关标准规范进行施工,加强过程控制,确保施工质量。(五)监理单位对外墙保温工程质量承担监理责任,严格执行材料见证取样送检制度,对复检发现外墙保温材料质量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允许使用;严格落实外墙保温工程关键工序旁站和平行检验制度。凡发现不符合设计文件及相关标准规范和本通知要求的,应要求施工单位采取有效措施立即整改,对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应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当地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或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六)检测机构应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对外墙保温系统及材料等进行检测,对检测结果客观真实性负责,检测报告按要求上传“省检测监管平台”。不得超出资质证书范围出具检测报告,不得出具虚假检测报告。应及时将不合格检测结果和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向当地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或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报告。(七)外墙保温系统及材料供应单位应对保温系统、材料质量负责,其保温系统、材料、产品等应具有国家、行业或湖北省相应标准规范。外墙保温系统及材料供应单位供货时,应向施工总承包单位提供外墙保温系统型式检验报告(包括耐候性、抗风压性以及配套组成材料的名称、生产单位、型号规格及主要性能参数)、出厂检验报告和使用说明书(包括生产企业名称、产名、规格、型号、性能、生产日期等)。三、严格控制外墙保温工程施工质量(一)严格检测检验。保温材料及产品进场后,建设单位按设计和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见证取样检测,未经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保温材料及产品不得使用。按规定对外墙保温工程中保温材料种类、保温层厚度、保温构造做法等进行实体检验。保温系统无有效期内的型式检验报告,不得进场使用。(二)实行样板引路。外墙保温工程严格实施样板引路制度,施工单位按要求将外墙保温系统、安装工序、工艺等制成样板,在施工现场展示,经建设、监理单位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工程实体施工。对经技术论证选用的外墙保温系统,邀请设计单位进行样板验收。(三)强化基层验收。施工单位应严格检查基层墙体平整度及是否存在空鼓、开裂、松动、浮灰、风化物和其它影响粘结强度的现象,监理单位按规定组织基层墙体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四)加强重点管控。施工单位应重点控制门窗洞口、凸窗部位、女儿墙部位、勒脚部位、变形缝、穿墙管道、落水雨水管部位、雨篷、遮阳板、空调板、装饰线条等节点部位的保温施工质量。(五)严格质量追溯。外墙保温工程施工时,施工单位应如实填写外墙保温工程重点部位隐蔽验收记录及各施工环节相关记录,监理单位应进行跟踪检查,对重要工序和部位实行挂牌验收,同时应留存必要的影像资料。四、切实加强外墙保温工程监督管理(一)各地住建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外墙保温工程监督管理,督促工程参建单位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落实相应责任,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方式,严厉打击建筑节能虚假检测行为。对发现外墙保温工程设计不合规、系统不匹配、材料不合格、质量不达标、检测弄虚作假的,及时公开曝光,依法严肃查处。(二)施工图设计管理机构应加强对外墙保温系统及材料设计深度和施工图审查质量的监督抽查,对违规行为责令整改,抽查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告,并纳入重点监控名单。(三)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加强对外墙保温工程参建单位质量行为、实体质量和工程资料的监督抽查,督促房地产开发单位及时公开住宅外墙保温工程质量信息。加大外墙保温工程验收抽查力度,重点抽查经技术论证选用的外墙保温系统,对不符合标准规范及本通知规定的,责令相关责任单位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在竣工验收监督时应明确不予通过。(四)建筑节能管理机构应加强外墙保温系统及材料的信息登记管理,加强对外墙保温工程的抽查,对保温系统及材料生产单位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列为“黑名单”及时向社会公告,对使用不合格保温系统及材料的责任单位按规定进行查处并向社会公开(一并公开涉及到的工程项目名称)。及时发布当地适用的外墙保温技术和产品信息目录,加强宣传、培训和示范。(五)鼓励各地、各单位按本通知确定的外墙保温系统选用原则,因地制宜开展外墙保温新技术研究,加强陶粒混凝土、磷石膏建材等地方特色保温材料的研发和应用。鼓励保温系统及材料供应单位主动在“省建设工程数字造价平台”发布价格信息,便于使用单位选用。省住建厅将根据外墙保温技术发展实际,适时制定、公布外墙保温系统及材料推广目录,以及限制、禁止使用目录。本通知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在此之前已通过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但尚未施工的项目,如有不符合本通知规定的,宜由建设单位委托原设计单位按本通知进行设计变更。对正在施工的项目,各参建单位要切实执行相关标准规范,确保外墙保温工程质量安全。 2021年11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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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推进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助力建设高品质生活宜居地的实施意见成办发〔2021〕81号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发展绿色建筑的决策部署,大力推进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积极落实碳达峰碳中和要求,助力成都建设高品质生活宜居地,经市政府同意,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建设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为统领,以高质量发展为导向,以促进成都率先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为目标,以做强做优绿色建筑产业生态圈为支撑,全面推行绿色规划、绿色设计、绿色建设、绿色生活,构建绿色社区聚落,完善绿色城市体系,创造绿色应用场景,厚植成都建设便捷化、均衡化、绿色化的高品质生活宜居地新优势,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二、总体目标(一)全面发展绿色建筑。到2025年,全市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一星级及以上标准;全市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的新建农民集中居住区、新建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筑100%执行绿色建筑基本级及以上标准;全市城镇新建民用建筑执行不低于70%节能标准;与老旧小区改造同步实施老旧建筑的节能、减排、节水、降噪等绿色化改造,同步改造率达到80%以上。 (二)全面推行绿色建造技术。到2025年,装配式建筑占当年城镇新建建筑比例达到80%;绿色建材应用比例不低于60%;建成区50%以上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 (三)全面发展绿色建筑产业集群。到2025年,基本建成绿色建筑施工、绿色建筑相关制造业、绿色建筑相关服务业组成的万亿级绿色建筑产业集群,其中绿色建筑施工的总产值力争突破8000亿元,绿色建筑相关制造业和绿色建筑相关服务业营业收入分别达到2000亿元以上。(四)全面构建绿色生产生活场景。到2025年,中心城区建成区职住实现平衡适宜,适龄就业人口平均通勤时间缩减到35分钟,45%适龄就业人口实现30分钟内通勤,绿色交通分担率达到70%,打造美好公园社区500个。三、主要任务 (一)实施高标准引领示范,推进绿色建筑提标扩面成势1.健全绿色建筑管理机制。推动出台成都市绿色建筑促进条例,建立完善在土地出让、立项批复、施工图审查、施工及竣工验收等阶段进行管控的绿色建筑管理制度,加强绿色建筑日常运行监测管理。加快推进绿色建筑标识管理,支持企业申报国家和国际绿色建筑标识认证。2.提升绿色建筑能效水平。提高建筑节能标准,鼓励发展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零能耗建筑。与老旧小区改造同步实施老旧建筑节能、减排、节水、降噪、雨污分流和管网改造等绿色化改造。积极推广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空气源与地源热泵等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以及围护结构保温隔热、雨水回收利用等节能、节水技术应用。发布公共建筑能耗限额,制定公共建筑年度用能监测、公示制度。制定农房节能改造技术图集和指南。3.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提高建筑装配率,2021年起,全市城镇新建建筑原则上全部执行装配式建筑要求,单体或平均装配率不低于40%,其中政府投资项目以及总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以上的居住建筑项目、居住建筑部分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以上的混合类项目,装配率不低于50%。市政项目除必须现浇的部分外,全部采用装配式方式建设,轨道交通项目盾构区间采用装配式方式建设。大力发展装配式装修,实施管线、厨卫、吊顶、墙体等一体化集成技术。建立装配式部品部件生产及装配式应用项目的质量管理体系,构建信息追溯与企业信用管理机制。4.扩大绿色建材应用范围。配合发布绿色建材推广应用目录,开展绿色建材星级评价和推广应用试点示范,打造绿色建材品牌。建立健全绿色建材采信选用机制,政府投资工程、社会投资重点工程项目率先选用绿色建材。完善绿色建材评价与信息管理系统,建立绿色建材数据库和信息采集、共享制度,建立绿色建材第三方信息发布机制。5.推进建筑垃圾循环利用。推动建筑垃圾源头减量,明确建设各阶段建筑垃圾排放标准,实行建筑垃圾分类排放,开展建筑垃圾“零排放”试点项目建设。加强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利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研发,推动建筑垃圾分类集中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倡导各类建设工程项目就近就便对建筑垃圾进行综合利用,逐步提高建筑垃圾再生材料及其构件产品的使用比例。(二)推行绿色建造技术,构建全寿命周期建设管理体系1.构建数字化设计体系。加快推进数字设计基础平台和系统应用,统筹建筑设计各专业及部品部件、装配施工、装饰装修,推动一体化集成设计。开展部品部件标准化建筑信息模型(BIM)建设,构建装配式部品部件BIM资源库,推动装配式部品部件模数化、标准化。2.推广智能化建造体系。加大建筑机器人、智能控制造楼机等一体化施工智能建造设备的推广应用力度,构建全产业链融合一体的智能建造体系。引导施工单位研发与精益化施工相适应的部品部件吊装、运输与堆放、部品部件连接等施工工艺工法,提升现场施工工业化水平。编制成都市绿色建造技术导则,完善与绿色建造相适应的精益化施工组织方式,打造一批绿色智慧示范工地。培育一批具有智能建造系统解决方案能力的工程总承包企业,鼓励龙头企业发展系统化集成设计、智能化生产、智能化施工、智慧化监管、智慧化运维等全产业链融合新业态。3.打造智慧化运维管理体系。以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为基础,汇聚时空基础数据、资源调查数据、规划管控数据、公共专题数据等城市基础数据[地理信息系统(GIS)类],城市部件数据、工程建设项目三维数据模型等物理形态数据(BIM类)和城市感知数据、社会大数据等物联网动态数据[物联网(IoT)类],打造智慧化多维感知体系。加强地下管线和地下综合管廊系统化智能运营和管理,推进市政设施智慧化升级改造和管理,加快建立“互联网+监管”的建筑用能管理机制。以“新城建”对接“新基建”,推动数字城市和物理城市同步规划、同步建设。以城市体检平台和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为基础,提升城市运行监测水平,构建数据化、可视化、智慧化管理机制。(三)发展绿色建筑产业集群,推动建筑业转型升级1.夯实绿色建筑产业发展基础。在武侯区、龙泉驿区分别布局建筑服务业产业社区和建筑装备生产产业社区,在简阳市、金堂县布局建筑制造业产业社区的基础上,加快推进绿色建筑相关产业功能区建设。构建完善产学研用相结合的产业发展创新体系,支持各类创新主体建设绿色建筑产学研联合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开展新技术新产品研发。建立绿色建筑产业研究院,统筹大型企业集团、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等单位,建立绿色建筑产业联盟。积极配合定期发布成熟绿色建筑技术目录,开展重大科技应用示范,发挥重点项目以及大型项目示范引领作用,开放拓展应用场景。2.推进建筑相关制造业创新发展。加快推进建筑节能、建筑节水、可再生能源、建筑智能化、一体化集成、装配式装修等绿色环保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设备发展。推动研制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关键核心技术和产品。大力发展中大型塔式起重机、成套自动化部品部件生产设备等高端建筑机械和智能设备。支持利用农作物秸秆、竹纤维、木屑等发展生物质建材。丰富可再生能源技术应用场景,促进太阳能相关产业与绿色建筑一体化发展,鼓励利用工业建筑、公共建筑屋顶等资源实施分布式光伏发电。3.推进建筑相关服务业集成发展。建立研发、设计、检验检测、标准、认证等服务平台,鼓励发展绿色建筑研究开发、技术转移、创新孵化、知识产权、科技咨询等服务业。搭建绿色建筑要素市场交易电子商务平台,打造集仓储、展示、交易、物流于一体的建材综合市场。支持打造绿色建筑服务业专业特色楼宇。大力开展绿色建筑国际合作,组织举办区域化、国际化的建筑展会,打造绿色建筑国际博览会。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开发适合绿色建筑特点的绿色金融产品。(四)营造绿色城市场景,发展绿色生产生活方式1.打造绿色集约的居住生活场景。多维度完善美好公园社区规划和建设导则,构建绿色居家、绿色出行、绿色公共空间格局,打造绿色生态小区。在城市更新、轨道交通场站综合开发(TOD)、地下空间开发、新区建设中,推进零碳建筑等示范项目建设。开展绿色生态城区建设试点,全市公园城市示范片区建设原则上应全部按照绿色生态城区标准建设。综合考虑职住比、产居比、轨道覆盖率、公服配套率等因素,全面构建“15分钟公服圈”。2.打造绿色便捷的交通通勤场景。全面构建“轨道+公交+慢行”的绿色交通体系,丰富市民多元化绿色出行选择,以职住平衡理念优化单中心交通聚集格局,深入推进轨道交通“四网融合”,发展多制式轨道交通,加速地铁线网加密、延伸和轨道公交一体化换乘,增强绿色交通分担能力。结合城市规划建设,布局新能源充电桩、充电站,提升新能源安全供给能力和保障水平。3.打造绿色高效的生产场景。以产业功能区和产业社区为载体,坚持整体策划、连片打造、系统集成,推动生态、形态、景观、经济价值融合,促进人、城、境、业高度融合统一。以健康、舒适、绿色为导向,优化地下空间环境,推动地下空间从支撑城市运行的单一功能向多元复合功能转变。4.打造绿色宜人的休憩场景。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推进园林绿化提档升级,以重大生态项目为纽带,结合公园和绿道建设,推动文商旅体高度融合,创构生态投资和价值转化的新范式,构建“景观化、景区化、可进入、可参与”的活力游憩场景。 四、支持政策(一)在满足国家、省、市相关标准和城乡规划要求的前提下,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的建筑物外墙保温层的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首层架空部分作为绿化、停车、通道等公共活动使用的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二)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实施屋顶绿化、垂直绿化的,按一定比例折算附属绿地面积,折算计入绿地率。(三)设立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资金,对高星级(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A级及以上标准装配式建筑等示范项目和获奖项目予以奖励。用好现行政策支持绿色建筑发展,将绿色建筑发展纳入我市科技、人才、产业等政策支持范围。用好国家绿色发展基金,以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方式设立成都市绿色建筑发展基金。(四)发挥政府采购的示范引领作用,在政府采购工程中试点推广绿色建材应用,探索选择部分通用类绿色建材实施批量集中采购。(五)A级及以上标准装配式建筑项目支持采用装配式建筑工程总承包模式(EMPC)进行招标,支持建设单位与供应商建立直接合同关系,减少总包、分包等中间环节。(六)制定成都市BIM技术应用费用计价参考,政府投资项目BIM技术应用费用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中单独计列。(七)鼓励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研究开发绿色建筑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相关研发费用可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税前加计扣除等优惠。对实施绿色建筑项目企业和经认定的新型墙体材料、废物利用比例符合要求的资源综合利用建材,按规定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八)鼓励金融机构将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等建筑项目纳入绿色金融重点支持范围,引导和支持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和企业发行绿色债券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建筑项目。(九)将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等建筑项目纳入商品住房“限房价、定品质、竞地价”统筹考虑,建立房价地价品质联动机制。(十)通过验收的高星级(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A级及以上标准装配式建筑等建筑项目获得市级以上行政机关或依法设立的群团组织合规设立的表彰、奖励或被评为示范项目的,其建设、设计、施工单位可获得建筑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加分。项目取得绿色建筑标识认证并继续开展绿色建筑业务的建设、设计、施工单位,在资质升级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或加分。推动绿色信用信息向征信系统、征信机构开放,并与工程项目招投标挂钩。五、保障措施(一)强化组织协调。健全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统筹协调机制,市级相关部门和各区(市)县按照职能职责,制定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分工,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二)强化多元供给。坚持政府主导、市场主体、商业化逻辑,充分利用城市机会清单、“场景营城产品赋能”“双千”发布会等平台动态发布绿色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应用场景和投资机会清单,积极引导多元化市场主体参与绿色建筑发展。(三)强化监测评估。建立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全产业链条、全寿命周期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健全统计机制,加强监测分析。建立绿色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评估指标体系,定期开展建筑业发展质量评估,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四)强化监督管理。建立绿色建筑全过程监管机制,推进绿色建筑相关标准规范在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各审批阶段落实。(五)强化督促落实。将绿色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纳入全市目标考核体系,加强对市级相关部门和各区(市)县的督导考核,及时通报相关情况,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六)强化宣传引导。创新宣传形式和载体,利用专题培训、专家讲座等多种形式宣讲解读相关政策,定期编制绿色建筑典型项目案例集,提高社会各界对绿色建筑的认同度,营造良好氛围。 本实施意见自2021年9月2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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